1994年1月14日自治區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4年1月14日公布施行。
2018年7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廢止該條例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煤礦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1994年01月14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1月14日
- 頒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1994年1月14日自治區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4年1月14日公布施行。
2018年7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廢止該條例的決定。
1994年1月14日自治區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4年1月14日公布施行。2018年7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廢止該條例的決定。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自治區地...
內蒙古自治區煤炭管理條例 (2022年11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煤炭資源,規範煤炭生產、經營、清潔高效利用及相關活動,促進和保障煤炭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我區煤礦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以下簡稱煤礦維簡費)管理,確保煤礦生產設施建設和維持簡單再生產有可靠的資金來源,根據國務院《鄉鎮煤礦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煤礦管理條例》,原煤炭部、財政部《鄉鎮煤礦維簡費暫行管理辦法》,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規範煤礦維...
總則:為了加強地方煤礦的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煤炭資源,保障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內蒙古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內容 第一章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除國家統配煤礦以外開辦的...
《呼倫貝爾市綠色礦山建設管理條例》,是為了規範綠色礦山建設與管理,促進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內蒙古自治區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螢幕障促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的條例。《呼倫貝爾市綠色礦山建設管理條例》於2023年10月19日呼倫貝爾市第五屆人民...
《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於2005年5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並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修訂後《條例》共六章七十三條,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22年11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
《鄂爾多斯市綠色礦山建設管理條例》已於2020年6月23日鄂爾多斯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經2020年7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鄂爾多斯市綠色礦山建設管理條例》的制定是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實現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
我受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委託,現就《內蒙古自治區鄉鎮企業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作如下說明:一、制定條例的必要性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鄉鎮企業異軍突起,我區的鄉鎮企業經過二十年的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1997年,全區鄉鎮企業實現增加值486.33億元,約占自治區國內生產總值的44%...
關於發布《鄉鎮煤礦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通知 關於發布《鄉鎮煤礦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通知,1995年煤炭工業部發布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修改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目錄
未設煤炭工業管理機構的產煤市、縣,由同級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鄉鎮煤礦實行行業管理,行使行業管理職權,承擔行業管理責任,接受上級人民政府煤炭工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工業主管部門根據需要設立的派出機構,根據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單行條例或同級人民政府的...
(一)未經煤炭工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擅自開辦鄉鎮煤礦的;(二)未按照規定向煤炭工業主管部門報送有關圖紙資料的。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煤炭工業主管部門或者由其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煤炭工業主管部門,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5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
1997年5月30日包頭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1997年9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包頭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批准包頭市人民政府關於建議...
《內蒙古自治區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實施辦法》是一個檔案。第一條 為加強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管理,促進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的通知》(財稅〔2014〕72號),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礦山企業應當積極承擔社會責任,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支持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礦區及周邊生產生活環境。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已經作出具體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
第三類: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廣西、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地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不超過 25%。單個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 25%,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 3000 萬元。各地區和中央企業要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實際需要、專項補助標準、企業及地方資金落實情況,合理如實...
十、《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管理實施細則》(1998年8月4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86號發布)。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內蒙古自治區勞動保護條例 (1989年9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勞動保護任務 第三章 勞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鄉鎮煤礦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在1995.08.24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註:本篇法規已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訂和廢止部分政府規章有關事宜的決定》(發布日期:1997年11月20日 實施日期:1997年11月20日)修改 經1995年8月1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
(一)監督檢查本條例的執行;(二)依法調查、調解、處理資源劃分和礦際間的糾紛;(三)協助司法機關、工商行政機關查處違法違章案件;(四)對集體煤礦和個體採煤實施行業管理;(五)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地方煤礦,責令限期整改。第三十六條 煤礦監督檢查人員,必須秉公執法,不得徇私舞弊。第...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辦公室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綠色和諧礦山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關於印發重慶市加快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國土資源廳 省財政廳 省環境保護廳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中國銀監會湖北監管局 中國證監會湖北監管局關於印發湖北...
根據2021年6月16日鄂爾多斯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21年9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的《鄂爾多斯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5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環境保護...
根據2017年9月28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遼寧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公告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5號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6次會議於2014年1月9日審議通過...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煤礦安全生產及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第四條 市、縣(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支持和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第...
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根據2019年5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等3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五次修正 根據2022年1月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六次...
內蒙古自治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規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城市低保)工作,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實施辦法》(內政發〔2001〕74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細則。檔案內容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城市低保是指...
條例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四號 2023年7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築牢祖國北疆安全穩定屏障促進條例》,現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2023年7月31日 條例全文 內蒙古自治區築牢祖國北疆安全穩定屏障促進條例 (2023年7月...
第二十六條中央財政按照項目實施方案確定的財政資金投入規模,實行分檔補助:第一檔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區、市),中央財政補助不超過80%,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一般不超過2400萬元;第二檔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 河北省地方礦山企業礦長安全技術資格審查暫行辦法 河北省地質勘查登記管理辦法 河北省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採礦登記管理辦法 河北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河北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 山西省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條例 山西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內蒙古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1994年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2 號發布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1994年2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6 號發布 根據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關於修改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修訂 鄉鎮煤礦管理條例 1994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9 號...
關於印發《招標師註冊執業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改法規[2014]1431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136 關於印發核准檔案格式文本的通知 發改辦投資[2014]1454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137 關於印發東北和內蒙古大豆市場價格監測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改辦價監測[2014]1648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138 關於印發《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
、《對外合作開採陸上石油資源條例》、《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礦產資源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等20多項配套法規和規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制定了相關的地方性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