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農業標準化建設的意見》 (內政發[2002]39號)檔案精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農業標準化建設的意見
- 發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
- 發布文號:內政發[2002]39號
- 發布日期:2002-05-08
- 生效日期:2002-05-08
基本信息
【檔案來源】
(內政發[2002]39號)
為應對加入WTO後農業和農產品貿易所面臨的挑戰,加速我區農牧業產業化進程,促進我區農牧業經濟結構戰略調整和農牧民增收,提高農牧業生產的質量和效益,必須加快農業標準化建設,充分發揮農業標準化在農牧業科技進步中的重要作用。為此,現結合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農業標準化工作的重要性
當前,我區農業生產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農產品生產能力得到了一定提高,主要農副產品擺脫了長期短缺的狀況,但卻出現了階段性、結構性過剩,農業生產發展由受資源約束轉變為受資源和市場的雙重約束。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農業國際化的趨勢日益增強,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提高我區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已成為各級政府在新的歷史階段推動農業結構調整的一項基礎工作。
二、加快農業標準體系建設
(一)加強農業標準化的法制建設。
(二)健全農業標準體系。
(三)加強農業標準化研究和成果套用。
(四)加快農業標準化信息網路建設。
三、加強農資產品和農畜產品質量監管
(一)儘快建立和完善農業質量監測體系。
(二)強化農資產品和農畜產品質量監督。
四、加大農業標準化推廣力度
(一)抓好農業標準化示範項目的建設與推廣。堅持試點示範、典型引路的方法,加強農業標準化示範項目的建設,不斷擴大試點示範覆蓋面,逐步形成盟市、旗縣、鄉鎮、村、戶層層示範網路,不斷提高示範工作質量,大力推廣示範項目。力爭達到選準一個產品,制定一套標準,建立一批示範區,爭創一個名優品牌,發展一個優勢產業,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標。
(二)實施農畜產品名牌推進戰略。各地要立足資源優勢,培育和創建名牌農畜產品,引導市場資源向名牌農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轉移,促進我區農牧業經濟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發展。引導農畜產品加工企業,特別是龍頭企業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不斷擴大名牌農畜產品規模和效益,努力提高市場占有率,提高農業市場競爭力。
(三)建立農業標準化中介服務體系。農業、畜牧業、林業、水利、農機、漁業、標準化等協會和學會、農技推廣站、植保站、農機服務站等中介組織和事業單位要發揮各自優勢,推動農業標準化中介服務市場的培育和發展,促進先進農業科技成果和農業標準的推廣套用。
(四)加強農業標準化隊伍建設。採取多種渠道、多種形式,儘快培養一批既有標準化專業知識,又懂農業生產技術的農業標準化專業隊伍和農業質量檢驗監測專業技術隊伍,不斷提高農業標準化人員的素質。積極組織企業和農牧民開展以標準化知識為主要內容的教育培訓,增強企業和農牧民的標準化意識。向全社會大力宣傳普及標準化知識,營造全社會學標準、懂標準、用標準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農業標準化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健全各級農業標準化協調領導小組,建立農業標準化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農業標準化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方方面面協作配合,形成合力。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建立自治區農業標準化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會議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召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農業標準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檢查農業標準化工作的落實情況,各地區要儘快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以切實加強對農業標準化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加大對農業標準化工作的資金投入。建立農業標準化發展專項基金,主要用於制定和執行我區無公害農產品、重點農畜產品質量標準,研究並積極採用農畜產品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完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測手段,建立農業標準化科技示範園區,開展農業標準化宣傳活動,推廣農業標準化的成功經驗及表彰獎勵先進。
自治區農口有關部門在安排農業重大項目時,要保證相應的農業標準化工作的經費開支。自治區計委、經貿委、科委、財政等部門在項目和經費上要對農業標準化工作予以重點支持,安排一部分專項經費用於農業標準化工作,以推進農業標準化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