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市人民政府轉發關於省屬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的通知

為發展我市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進一步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現將《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省屬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川府發〔2016〕13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以下意見一併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江市人民政府轉發關於省屬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的通知
  • 發布單位:內江市人民政府
一、要高度重視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規劃,積極穩妥推進實施,促進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提升國有企業競爭力。
二、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工作中應遵循市場規律,堅持因企施策,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宜參則參,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蓋,不設時間表,因地制宜、因企施策,成熟一個推進一個。
三、對涉及重大基礎設施、重要公共資源的企業及重要骨幹企業,國有資本應保持獨資或絕對控股;對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企業,國有資本可以保持相對控股,有序進退,合理流動。市屬國有集團公司層面可以探索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子公司及其他企業可以有序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屬國有企業新設立公司或新投資建設項目,除國家和省、市規定必須保持國有獨資外,鼓勵引入非國有資本。
四、鼓勵市屬國有企業依據自身發展戰略,通過投資入股、聯合投資、併購重組等多種方式,與非公有制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進行股權融合、戰略合作、資源整合,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五、市屬國有集團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由市國資委會同市級相關部門研究提出意見後報市政府批准;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控股企業及其他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由市國資委批准。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必須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充分聽取職工意見,其中,職工安置方案需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
六、市屬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要嚴格履行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和股權變更程式。企業出資人委託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清產核資、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企業資產評估結果按照規定公示並予以核准或備案,重大項目資產評估報告由批准單位組織有關專家參與備案評審。核准或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作為國有資本出資或產權交易作價的參考依據。根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和出資人(股東會)決議,及時依法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七、市屬國有企業發展為混合所有制的和新設立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通過試點穩妥推進員工持股,在程式合法、操作規範的前提下,允許企業員工採取增資擴股、出資新設或以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持股。優先支持高新技術、轉制科研院所等類型企業的經營管理層、核心技術人員和業務骨幹以現金、技術、智慧財產權等多種方式入股。建立和完善員工持股有序進退機制,規範關聯方行為。
八、各縣(區)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可參照本通知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