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培訓後就業原則

先培訓後就業原則是中國企業招收新工人的原則。也是與教育體制改革同步的勞動人事制度的一項改革。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強調一切從業人員,特別是專業性、技術性較強行業的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走上工作崗位。

1986年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又重申這一招工原則,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逐步實現改招工為招生,已招的工人則先培訓後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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