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債券分銷
- 定義:在債券發行期內,銀行與其他市場參與者按一定條件轉讓債券所有權的行為
- 類型:經濟術語
債券分銷是指在債券發行期內,銀行與其他市場參與者按一定條件轉讓債券所有權的行為。債券分銷可分為分銷買入和分銷賣出。分銷價格經雙方詢價後商定。適用範圍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
地方政府債券(Local Treasury Bonds) ,指某一國家中有財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機構發行的債券。地方政府債券一般用於交通、通訊、住宅、教育、醫院和污水處理系統等地方性公共設施的建設。地方政府債券一般也是以當地政府的稅收能力作為還本付息的擔保。地方發債有兩種模式,第一種為地方政府直接發債;第二種是中央...
證券分銷協定(Securities Distribution Agreement)是承銷團各成員根據承銷協定相關條款協商達成的、在承銷團內部各證券公司間分配待發行股票或公司債券的協定。概念 承銷團成員中,與證券發行人簽署承銷協定並承擔承銷風險的證券公司,稱為“主承銷商”;承銷團其他成員必須是具有證券分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實踐中多稱為...
債券市場是發行和買賣債券的場所,是(金融市場)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債券市場是一國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一個統一、成熟的債券市場可以為全社會的投資者和籌資者提供低風險的投融資工具;債券的收益率曲線是社會經濟中一切金融商品收益水平的基準,因此債券市場也是傳導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載體。可以說,統一、...
湖北省政府債券分銷,是指在招標發行結束後至繳款日(含繳款當日),中標承銷團成員將中標的全部或部分湖北省政府債券債權額度轉讓給非承銷團成員的行為。(一)分銷方式。湖北省政府債券採取場內掛牌、場外簽訂分銷契約的方式分銷。(二)分銷對象。湖北省政府債券分銷對象為在國債登記公司開立債券賬戶以及在證券登記公司...
根據萊曼兄弟公司的解釋,龍債是指在亞太地區(除日本外)定價、發起和組織辛迪加,而且一級市場的分銷主要面向亞太地區除日本外的投資者,其計價貨幣為非發行地區貨幣的債券。定義 龍債的承銷辛迪加應主要由亞太地區的金融機構組成,其發行和定價應在亞洲市場的交易時間內進行,而且其二級市場的交易應在至少兩個亞洲...
對債券收益率和發行價格等發行條件實行公開招標,中標者按預定的發行額發行。③募集發行。由債券承銷商在事先約定的數額和條件下按比例認購併分銷債券。在三種發行方式中,較多地採用募集發行方式,而很少採用推銷發行方式,因為公募債券發行的數額較大,由承銷商作為中介人發行,能節省時間、提高資信。日元公募債券只有...
第十七條 發行金融債券的承銷可採用協定承銷、招標承銷等方式。承銷人應為金融機構,並須具備下列條件:(一)註冊資本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二)具有較強的債券分銷能力;(三)具有合格的從事債券市場業務的專業人員和債券分銷渠道;(四)最近兩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五)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第...
政府債券是政府為籌集資金而向出資者出具並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的債務憑證,具體包括國家債券即中央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和政府擔保債券等。一般國庫券是由財政部發行,用以彌補財政收支不平衡;公債是指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的一種債券。有時也將兩者統稱為公債。政府債券具有安全性高、流通性強、收益穩定...
(三)及時獲取債券發行信息,參加湖北省政府債券發行活動,直接承銷湖北省政府債券。(四)按照債券承銷協定和債券發行檔案規定,獲取債券發行手續費收入。(五)債券發行結束後,按有關規定進行分銷及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等上市交易。(六)參加債券發行等改革試點工作,優先參加債券發行等業務考察和...
債券發行市場結構一般是由債券的發行者、投資者和承銷者等構成。(一)發行者。債券的發行者,也就是資金的需求者(或籌資者、借款者),通常稱之為債務人。政府機構、公司、企業、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在具備發行資格的條件下,都可以作為發行者,通過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發行人通過發行債券形式進行籌資,必須事先報...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櫃檯業務(以下簡稱櫃檯業務)是指金融機構通過其營業網點、電子渠道等方式為投資者開立債券賬戶、分銷債券、開展債券交易提供服務,並相應辦理債券託管與結算、質押登記、代理本息兌付、提供查詢等。第三條 金融機構開辦櫃檯業務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原則,充分揭示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為充分發揮各承銷團成員的承銷能力,督促其履行投標和承銷義務,《辦法》規定對履約意識淡薄、年度內最低投標量未達標、年度承銷安徽省政府債券總量排名後十位等情形的,省財政廳視情況取消其成員資格。對出現財務狀況惡化難以繼續履行債券承銷義務、不正當投標或中標後不按時足額繳款、超承銷額度分銷等嚴重違反承銷協定...
分銷 浙江省政府債券分銷,是指在規定的分銷期內,中標承銷團成員將中標的全部或部分浙江省政府債券債權額度轉讓給非承銷團成員的行為。浙江省政府債券採取場內掛牌、場外簽訂分銷契約的方式分銷。具體分銷方式以當期發行檔案規定為準。承銷團成員間不得分銷。非承銷團成員通過分銷獲得的浙江省政府債券債權額度,在分銷期...
四、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附息債,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年的7月7日(節假日順延,下同),2012年7月7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年利息。本期債券還本付息事宜由財政部代為辦理。五、本期債券在2009年7月7日至7月9日的發行期內,採取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契約的方式分銷,分銷對象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
1977年,德雷克塞爾銀行首先發行7筆高收益債券,一個獨特的以德雷克塞爾銀行為中心以其客戶為網路的債券分銷與流通體系逐漸發展起來,使得高收益債券市場逐步擴大。從1983年開始,高收益債券數量迅猛增長。出於對公司資本結構或個人所得稅的考慮,同時由於資產重組中對資金的大量需求,人們對債務、違約風險問題的看法轉變...
六、分銷 浙江省政府專項債券分銷,是指在規定的分銷期內,中標承銷團成員將中標的全部或部分浙江省政府專項債券債權額度轉讓給非承銷團成員的行為。浙江省政府專項債券採取場內掛牌、場外簽訂分銷契約的方式分銷。具體分銷方式以當期發行檔案規定為準。浙江省政府專項債券承銷團成員間不得分銷。非承銷團成員通過分銷獲得的...
四、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附息債,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年的6月23日(節假日順延,下同),2012年6月23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年利息。本期債券還本付息事宜由財政部代為辦理。五、本期債券在2009年6月23日至6月25日的發行期內,採取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契約的方式分銷,分銷對象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
債券(Bond)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券債務關係,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
四、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附息債,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年的4月23日(節假日順延,下同),2012年4月23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年利息。本期債券還本付息事宜由財政部代為辦理。五、本期債券在2009年4月23日至4月27日的發行期內,採取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契約的方式分銷,分銷對象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
1.組建承銷團。發行資產支持證券時,發行人應組建承銷團,承銷人可在發行期內向其他投資者分銷其所承銷的資產支持證券。2.承銷方式。資產支持證券的承銷可採用協定承銷和招標承銷等方式。3.承銷機構的資格認定。承銷機構應為金融機構,並須具備下列條件:(1)註冊資本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 (2)具有較強的債券分銷...
(一)關鍵期限國債分銷方式為場內掛牌、場外簽訂分銷契約、商業銀行櫃檯銷售。非關鍵期限國債分銷方式為場內掛牌、場外簽訂分銷契約。(二)分銷對象為在證券登記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在中央結算公司、商業銀行開立債券賬戶的各類投資者。(三)國債承銷團成員間不得分銷。(四)非國債承銷團成員通過分銷獲得的國債債權...
國債是一種財政收入形式,國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證券市場是有價證券交易的場所,政府通過證券市場發行和償還國債,意味著國債進入了交易過程。而在證券市場中進行的國債交易即為國債市場。毫無疑義,國債市場是證券市場的構成部分,同時又對證券市場具有一定的制約作用。簡介 自1981年我國恢復發行國債以來,一直在不斷...
證券承銷商具有顧問(Advisory)、分銷(Selling)及保護(Protective)等功能,可協助企業於發行市場籌募所需資金,扮演資金供給者與需求者間之橋樑。1、顧問功能(Advisory)所謂顧問功能主要指承銷商可以利用其對證券市場的熟悉,為發行人提供證券市場準入的相關法規諮詢,建議發行證券的種類和價格、時機,提供相關財務和...
對企業發行的債券的利率低於對個人發行的債券。例如80年代初期,對國營企業發行的債券的票面利率為4%,而對個人發行的債券的票面利率為8%。80年代後期以來,公債的票面利率通常比銀行同期存款的利率高1—2個百分點。2.發行期較長。由於長期以來我國公債主要是對個人發行的,分銷環節多,因此發行期較長。為了分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