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解釋
廣義解釋的詢價是指獲得準確的價格信息,以便在
報價過程中對工程材料(設備)及時、正確的定價,從而保證準確控制投資額、節省投資、降低成本。詢查材料設備價格的方法有:造價信息(地區刊物)、電話詢價、上網查詢、市場調查、廠家報價等。詢價時應該能儘可能多的提供預購的產品信息,數量等!
狹義解釋
據
造價通狹義解釋的詢價特指一種政府採購手段,即詢價採購,是指詢價小組根據採購人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確定不少於三家的供應商並向其發出詢價單讓其報價,由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報價,然後詢價小組在報價的基礎上進行比較,並確定成交供應商的一種採購方式。其程式如下:
(1)採購預算與申請:採購人編制採購預算,填寫採購申請表並提出採用詢價的理由,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後提交財政採購管理部門。
(2)採購審批: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採購項目及相關規定確定詢價這一採購方式,並確定採購途徑——是委託採購還是自行採購。
(3)代理機構的選定:程式與公開招標的相同。
(4)組建詢價小組:詢價專家應隨機抽取,這有別於招標性採購。詢價小組由採購人代表和有關專家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5)編制詢價檔案:詢價檔案應對採購項目的價格構成、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做出規定。
(6)確定被詢價的供應商名單:詢價小組根據採購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於三家的供應商,並向其發出詢價通知書。為邀請更多的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報價,可通過網路發布詢價檔案。
(7)詢價:詢價小組要求被詢價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8)確定成交
供應商:根據符合採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並將結果通知所有被詢價的成交供應商。
(9)評審結果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成交供應商的名單、各供應商的報價、詢價專家的名單。
(10)發出成交通知書:公示期滿無異議,則應立即發出成交通知書,這才能確保詢價方式的高效。
適用範圍:採購的貨物價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採購項目,可以依法採用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