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保險協會條款,“協會條款”的全稱。由英國倫敦保險協會制訂的海上保險條款。是國際海上保險市場慣用的標準條款。比較常用的船舶保險條款有:船舶定期保險條款、船舶航程保險條款、船舶停泊保險條款、附加戰爭險和罷工險條款。常用的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有:條款(A)、條款(B)、條款(C)、戰爭險條款與罷工險條款、惡意損害險條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倫敦保險協會條款
- 別名:“協會條款”
- 制訂單位:英國倫敦保險協會
- 分類:海上保險條款
倫敦保險協會條款,“協會條款”的全稱。由英國倫敦保險協會制訂的海上保險條款。是國際海上保險市場慣用的標準條款。比較常用的船舶保險條款有:船舶定期保險條款、船舶航程保險條款、船舶停泊保險條款、附加戰爭險和罷工險條款。常用的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有:條款(A)、條款(B)、條款(C)、戰爭險條款與罷工險條款、惡意損害險條款。
倫敦保險協會條款,“協會條款”的全稱。由英國倫敦保險協會制訂的海上保險條款。是國際海上保險市場慣用的標準條款。比較常用的船舶保險條款有:船舶定期保險條款、船舶航程保險條款、船舶停泊保險條款、附加戰爭險和罷工險條款。常用的...
《倫敦協會條款》由“倫敦保險協會”擬訂頒發的有關海上船舶和貨物保險條款的總稱。為國際保險市場上廣泛使用的條款。有時候倫敦協會條款比保險單本身還重要。因為當倫敦協會條款附貼在保險單上時,其對原保險單內的條款,可以起修改、補充或限制效力。比較常用的協會船舶險條款有:定期船舶險條款;航程船舶險條款;船舶...
協會條款是倫敦保險人協會下屬的技術和條款委員會擬訂和頒布的海上保險條款的總稱。協會條款最主要的各類有:①協會船舶險條款,其中包括協會船舶定期保險條款、協會船舶航程保險條款、協會船舶港口險條款、協會船舶戰爭險與罷工險條款等;②協會貨物保險條款,其中主要有: 協會貨物運輸險A條款、B條款、C條款,協會貨物戰爭...
在國際海運保險業務中,英國是一個具有悠久歷史和比較發達的國家。它所制定的保險規章制度,特別是保險單和保險條款對世界各國影響很大。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在海上保險業務中直接採用英國倫敦保險協會所制定的“協會貨物條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簡稱I.C.C.)。條款內容 “協會貨物條款”最早制訂於1912年,後來經過...
ICC條款,即協會貨物條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簡稱 I.C.C.)。最早制定於1912年。為了適應不同時期國際貿易、航運、法律等方面的變化和發展,該條款已先後多次補充和修改。簡介 由於該條款是在S.G.保險單的基礎,隨著國際貿易和運輸的發展,不斷增添有關附加或限制某些保險責任的條文,後來經過對這些加貼條文...
協會貨物條款(B)是倫敦保險協會1982年1月1日開始使用的新條款,取代原來使用的協會貨物條款中的水漬險。協會貨物條款(B)採用“列明風險”的方式,即在條款中把保險人所承保的風險一一列明。主要內容 承保風險 B條款承保的責任範圍比A條款小,它採用列明風險的方式逐項羅列了所保的風險。B條款對下述原因所致的...
協會船舶時間保險條款是倫敦保險人協會制定的海上船舶保險條款之一。它以限制條件來承保船舶保險。其負責的範圍是:(1)全損,包括實際全損與推定全損;(2)救助費用及共同海損分攤額(但不負責船殼共同海損的損失);(3)施救費用或單獨費用;(4)滅失過程中或救助中與它船舶相撞引起的船舶和屬具的損壞;(5) 碰撞引起的對...
協會危險藥品條款是倫敦保險人協會對危險藥品運送承保與否所作規定的條款。該條款規定,對危險藥品,即國際公認有關鴉片及其他危險藥品,不負賠償責任,除非(1) 藥品名稱及進出口國家名稱在保險單上載明;(2)發生損失時,要附進口國或出口國政府簽署的許可證或證明書,證明進出口已被批准;(3)該藥品是在通常或習慣...
協會貨物險新條款(C)險是倫敦保險人協會於1982年1月1日在倫敦市場試用、1983年4月1日正式實行的新貨運輸保險(A、B、C)條款之一。(C)險與(A) 險和 (B) 險相比承保範圍最狹,只保:(1) 由下列原因引起的保險標的損失: ①火災、爆炸; ②船舶或駁船遭受擱淺、觸礁、沉沒或傾覆; ③陸上運輸工具傾覆或出軌...
協會貨物險水漬險條款是1963年1月1日起實施的倫敦保險人協會貨物險條款的三大險別之一。它對單獨海損也予負責。其責任範圍比平安險大,不僅包括了平安險的各項責任,還包括了因自然災害引起的部分損失。協會貨物險條款(水漬險)的條文如下:“本保險對單獨海損的責任,僅以本保單規定的百分比以上者為限,但共同海損...
協會貨物險新條款(B)險是1982年1月1日倫敦保險人協會頒布試用、1983年4月1日正式實行的新條款之一。(B) 險的結構與 (A) 險相同,也是8部分19條,只是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不同。(B) 險的承保範圍包括:(1) 由下列原因引起的保險標的的損失: ①火災或爆炸; ②船舶或駁船擱淺、觸礁、沉沒或傾覆; ③陸上...
協會貨物險新條款(A)險是1982年1月1日倫敦保險人協會頒布試用、1983年4月1日正式實行的新條款。由承保範圍、除外責任、保險期限、索賠、保險受益、減少損失、防止延遲、法律和慣例8部分19條組成。(A) 險承保的責任範圍包括:(1)除外責任規定以外的一切風險所造成的保險標的的損失;(2) 共同海損和救助費用,其理...
海上保險屬於財產保險的範疇,是對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的一種補償方法。在世界範圍內至今還沒有國際公約統一調整海上保險契約,但各國海上保險使用的保險條款基本一致,都是以近一個世紀以來逐步形成的國際慣例為主要依據。倫敦保險協會海運貨物保險條款 在世界海上保險業務中,英國制定的保險規章制度,特別...
倫敦保險協會 倫敦保險協會是經營海上保險的保險人公眾組織。1884年建立於倫敦。由英國各海上保險公司共同組成。主要研究制定通用的海上保險條款。該會制定的保險條款為國際上廣泛採用,通稱協會條款。此種條款時常因實際需要或判例等情勢的變更而加以修訂,在左上角印有協會擬定的日期。
倫敦保險人協會是一個社會組織。倫敦保險人協會,倫敦經營海上保險業務的保險人公會組織,成立於1884年,現有會員100多家,包括英國各海上保險公司和部分其他國家在倫敦開設的海上保險公司。該協會的宗旨是擬訂通用的海上保險條款,研討承保技術,增進各方的保險利益。協會下設三個委員會:(1)技術和條款委員會——專門...
協會貨物險平安險條款是1963年1月1日起實施的倫敦保險人協會貨物險條款的三大險別之一。限於承保保險標的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和裝卸時整件貨物落水損失的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責任範圍最小的險別。其條文規定: 本保險對單獨海損的責任,僅以船舶或駁運工具發生擱淺、觸礁、沉沒或焚毀為限; 但不論本...
協會貨物罷工險條,指英國倫敦保險協會貨物保險條款之一種。現行條款於1981年制訂。其承保責任範圍為:(1)罷工者、被迫停工工人或參與工潮、暴動或民變人員造成的損失或費用;(2)任何恐怖主義者或任何人出於政治目的採取的行動所,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此外,還承保為避免本保險條款承保的風險所造成的或與之有關的共同...
協會停泊保險條款是倫敦保險人協會制定的、承保船舶停航在港內停留期間所發生危險的保險條款。根據該條款,承保責任如下:(1)全損,包括實際全損與推定全損;(2)單獨海損;(3)共同海損和救助費用;(4) 4/4的碰撞責任。此外,在船舶停泊期間,對保障與賠償責任保險項下的責任,如(1)對他船及載貨與本船相撞的賠償...
協會貨物險戰時擴展責任條款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倫敦保險人協會為了適應戰時特殊情況,即船舶延遲、繞道、航海變更等,只要被保險預先增付一定保費,保險人擴大承保上述責任的條款。戰時有些船舶的行動往往屬於軍事機密,被保險人(貨主)在事前不知、事後不能控制的情況下,對已發生的航海變更等情況向保險人申請承保...
遠洋船舶費用保險條款是有關遠洋船舶費用保險的具體規定。倫敦保險協會船舶保險條款規定,可包括附加費用、船舶增值和運費、保險費等。船舶保險允許附加的費用,包括代理人員佣金 (報酬)、利潤或船殼及機器的超值或增值部分的總數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所載明金額的10%,附加的運費、租船運費的預期運費的加保數額應扣除上述各項...
協會貨物戰爭險條款,英國倫敦保險協會貨物保險條款之一種。現行條款於1981年制訂。其承保責任範圍為:(1)戰爭、內戰、革命、叛亂、造反或由此引起的內亂,或國與國之間的任何敵對行為造成的損失和費用;(2)捕獲、拘留、扣留、禁制、扣押,以及這些行動或企圖造成的損失或費用;(3)遺棄的水雷、魚雷、炸彈或其他戰爭...
協會定期船舶險新條款是1983年10月1日,由英國保險人協會制定的在倫敦保險市場公布的條款。該條款與 舊保險單 (S·G保單)的不同點是:(1)保險單格式不同,廢除了勞合社S·G保單的格式,只留被保險人、船名、保險期間,保險標的、保險價值、保險金額和保險費幾欄,並把新條款印在了保險單上;(2)把承保危險從...
(3)寬限期條款。(4)保單復效條款。(5)不喪失價值條款。(6)誤報年齡條款。(7)受益人條款。(8)責任免除條款。2.保證條款 保證條款的內容有:(1)保證的定義。(2)保證的作用。(3)保證的種類。(4)違反保證條款的法律後果。(5)保證條款履行的例外。3.協會條款 僅見於海上保險契約中,專指由倫敦保險人協會...
船舶碰撞互有過失條款是英國倫敦保險協會保單中的一條有關貨物運輸責任的條款。其主要內容是: 如提單訂有 “船舶碰撞互有過失條款” 在被保險人負比例責任時,保險人可以賠償。按“1910年統一船舶碰撞若干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 的規定:船舶碰撞互有過失時,兩船上的貨物損失由過失船舶各按過失程度比例賠償。由於...
如英國倫敦海上保險人協會在1939年規定各會員公司必須使用該協會的聯合保險單。在保險實務中,對於標準化保險契約,保險監管當局對其不再進行詳細的審查。實際上,很多國家都有本國通用的保險條款。例如,我國採用的海上保險條款稱“中國條款”,英國主要通用“倫敦協會條款”,美國則為“美國協會條款”。在西方國家的海上...
協會1983年定期船舶險條款是倫敦保險人協會於1983年10月1日在英國市場開始使用的新條款。本條款共26條,其中對保險責任列明如下: (1) 海上、河中、湖中或其他通航水域的災難;(2)水災、爆炸;(3)來自船外的暴力搶劫;(4)拋貨;(5) 海盜;(6) 核裝置或核反應堆的損壞或意外事故;(7) 與飛機或類似物體或由...
延展條款是凡依倫敦保險人協會的船舶保險時間條款承保的船隻,其保險期限通常都為一年。但有時被保船舶在保單期滿時,由於某些特殊原因 (如遭海難) 而仍在海上或途中避難港,那么按照原契約,保單到期責任就算自然終止,為了避免出現這種 “被保船舶因某些特殊原因未達目的地而保險責任已終止”不正常的情況,為此特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