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信用貨幣就是以信用作為保證,通過信用程式發行和創造的貨幣。信用貨幣是代用貨幣進一步發展的產物,目前成為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採用的貨幣形態,可以說,信用貨幣是金屬貨幣制度崩潰的直接後果。20世紀30年代,由於世界性經濟危機和金融危機相繼爆發,各主要西方國家先後被迫脫離金本位和銀本位制度,所發行的紙幣不能再兌換金屬貨幣,在這種情況下,信用貨幣便應運而生。
基礎理論
在人類的發展過程中,人類總是趨向於選擇
交易成本更小的
交易方式,從而形成了交易市場和交易發展。交易發展過程分為
直接交易、間接交易、信用交易三個發展階段。
直接交換,又稱
物物交換:是指一個物品的所有者與另一物品的所有者之間的、不需要中間媒介物的交換,用公式表示為W—W′,它是最原始的、最早期的交換形式。直接交換的實質是人們直接用自己擁有的商品去換取自己想要消費的商品。直接交換中,要求“需求雙重巧合”,如果想要成功地進行交換,你想要與之交換的人不僅要有你需要的商品,並且他也正好需要你手中的商品。為了找到具有這種巧合的交易者,雙方必須花費大量的時間去搜尋。這就會形成信息成本。交易信息獲得後,由於物品的價值大小可能不相等,因而必須從數量上進行協商。協商完成後,由於還有物品運輸、討價還價、心理疑慮等因素的影響,交易很難立即達成。在交易達成之前,很可能由於某一因素的變動而導致交易失敗,形成交易失敗風險。因此,由於交易信息成本與
交易風險成本大,直接交易容易發生在熟悉的人群內部,交易的區域一般不會很大,而超過一定範圍則交易很難達成。
隨著社會發展,交易範圍的擴大,交易品種的增加,直接交易的高難度使之越來越不適應發展的需要,一部分人開始從生產中分離出來專門從事交易,收集需要交易的產品,並促成交易,形成相對固定的交易市場。這時,直接交易開始向間接交易轉化。
間接交易分為兩種:一種是
交易媒介不固定的間接交易,一種是交易媒介相對固定的交易。第一種交易可能需要通過一種或一種以上的交易媒介,經過多次交易達成最終交易。第二種交易則只要通過兩次交易就能達成。第二種交易媒介是貨幣的萌芽。當交易媒介固定為某一商品,這種商品就成為
實物貨幣。實物貨幣一般都具有能長久儲存,不易變質,
價格穩定、攜帶方便、家庭必備等特點。因而,以實物貨幣為媒介,就有效地降低了
交易成本。銅幣、銀幣、金幣都長久的承擔了實物貨幣的職能。銅幣一般承擔日常生活中的小宗交易的
貨幣職能,金幣、銀幣一般擔當
大宗交易的貨幣職能,金、銀還同時具備大宗財富貯藏功能。隨著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
商品交換的規模與區域越來越大,實物貨幣暴露出許多缺點:對於數量較大的交易,實物貨幣不便於攜帶;對於距離較遠的交易,長途運輸貨幣存在一定的風險;由於金幣、銀幣具有財富貯藏的功能,常常會造成市場流動性不足;特別是在生產力高速發展後,而貴金屬的數量則保持基本不變,在這種情況下,流動性顯得極其短缺,而那些壟斷了金銀貨幣的機構及人員就會利用這種短缺哄抬金銀的價格,造成
再生產難以順利進行。這些缺點阻礙了商品生產與商品交換的進一步發展。商品經濟與商品交換髮展的內在動力機制要求
交易成本更小化的
貨幣形式來替代實物貨幣,以滿足商品經濟與商品交換髮展的要求。由於
實物貨幣供應不足,開始出現
金融機構。
西方的金融機構起源於一些金匠。這些金匠為金銀貨幣擁有者保管貨幣,承諾到期還本付息,
並以其財產為信用擔保出具貨幣收據。
銀行券最初就是儲戶存放在金融機構那裡保管的金幣的收據。由於攜帶大量金幣非常不便,大家就開始用金幣的收據進行交易,然後再從金匠那裡兌換相應的金幣。時間久了,人們覺得沒必要總是到金匠那裡存取金幣。金匠們漸漸發現大家都傾向於利用貨幣收據來作為
支付手段,每天只有很少的人來用收據兌換金幣,
只要以一定量的金銀為基礎,就可以發行數量大得多的收據。於是他們就開始悄悄地增發一些收據來放貸給需要錢的人並收取利息,當借債的人連本帶息地還清借據上的欠款,金匠銀行家們收回借據再悄悄地銷毀,好像一切都沒發生過,但利息卻以遠遠大於實際貨幣的應得數量穩穩地裝進了他們錢袋。一個金匠收據流通範圍越廣,接受程度越高,利潤就越大。這樣,規模大的金匠就發展成為後來的銀行,而
貨幣收據則發展為後來的
銀行券。由於銀行券是以銀行自身的財產為擔保而發行的,銀行具有很雄厚的財力,因而在兌付方面具有較好的信譽,這就使得銀行券能得到較廣泛的認同,在貨物交易方面能起到代替
實物貨幣的作用。使用銀行券進一步
降低了
交易的成本,但由於早期銀行券兌換範圍、鑑定技術等多方面的使用限制,特別是單家私人銀行信譽有限,而其發行的銀行券的數量往往都大於實際貨幣的數量,任何意外都可能導致儲戶擠兌而造成其破產。因此,單家發行的
銀行券並沒有成為普遍使用的信用貨幣。但銀行券的出現標誌著信用貨幣的萌芽。為了解決信用不足問題,逐漸出現了多家銀行聯合起來,共同發行銀行券,或由政府組建銀行,由國家發行銀行券,這些在一個國家,或多個國家通行的銀行券就是後來的紙幣。這些紙幣仍然是以
實物貨幣為基礎,雖然其數量可能大大超過實物貨幣,但只要控制在一定數量之內,紙幣的價格還是能保持相對穩定。紙幣的發行為現代工商經濟的發展解決了大規模融資問題,促進了現代工商經濟的飛速發展,也是交換領域的一場革命,極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
綜上所述,出現貨幣的原因是縮減
交易成本的必然趨勢,交易成本的減少代表雙方獲利更多,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
制度建立
二戰後為建立一個統一的
世界貨幣體系,1944年在美國新罕布夏州布雷頓森林舉行的有美、英中、法等44國代表參加的世界貨幣金融會議上,創建了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形成了以美元為中心的
國際貨幣體系,史稱“布雷頓森林體系”。
布雷頓森林體系的核心內容是:
(1)美元直接與黃金掛鈎,1盎司
黃金價格為35美元。
(2)各國貨幣與美元掛鈎,美國政府承擔各國政府(中央銀行)以35美元兌換1盎司黃金的義務。
(3)實行
固定匯率制,各國貨幣與美元的匯率,一般只能在
平價1%上下幅度波動,各國央行有義務在超過規定界限時進行干預。
布雷頓森林體系實際上是以“美元”取代了黃金的地位,但美元的價值仍然是與黃金掛鈎的,同時各國政府仍然可以在國際市場上將美元自由兌換為黃金,它只是切斷了公眾將紙幣在國內自由兌換成黃金的關係,並沒有切斷各國政府在國際市場將美元自由兌換成黃金的關係。
這個體系對二戰後擴大國際貿易往來和各國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它的是致命缺陷是:美元的供給剛性使美元同黃金的
可兌換性日益難以維持。1971年8月5日,美國實行“
新經濟”政策,停止對外國府和中央銀行履行美元對黃金的兌現義務。隨後幾年裡各國政府紛紛宣布其貨幣與美元脫鉤,
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浮動匯率制代替了
固定匯率制。
牙買加體系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基金協定》的原黃金條款作了新的規定:
(1)黃金不再作為各國貨幣定值標準,它作為
特別提款權的價值單位也被取消。
(2)廢除黃金官價,成員國可在市場上自由進行
黃金交易。
(3)成員國間及成員國與基金組織間的債權債務必須用黃金
清算的規定取消。
(4)基金組織持有的黃金應逐步加以處理。
(5)基金組織在其對黃金問題的決定中,要避免在黃金市場上干預金價或確定一個固定金價。
牙買加體系中對黃金條款的改動,實際上是要實現黃金的非
貨幣化。它切斷了各國政府將美元儲備
自由兌換成黃金的關係,從而也切斷了紙幣與黃金的最後一層關係,
國際貨幣體系徹底過渡到了不兌現信用貨幣制度之下。
信用貨幣體系克服了金本位制下貨幣供應缺乏彈性的致命缺陷,政府貨幣當局在應對經濟危機時有了更大的調控空間,但其最大的危險性在於政府的
貨幣發行規模擺脫了
黃金儲備的束縛之後,很容易失控,各國政府的負幣當局在貨幣發行規模上已經在傳統教科書和《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所嚴格禁止的道路上已經越走越遠,他們在貨幣發行上的膽子也越來越大了,從超過GDP的1%到百分之幾百。由於紙幣的信譽依賴於
政府信用,—旦政府出現財政或
貨幣危機,信用貨幣便會一文不值,從而造成社會危機。
自從信用貨幣主導
國際金融體系之後,西方已開發國家始終在與通脹作鬥爭,
惡性通貨膨脹造成的危害已經有目共睹。信用貨幣超量發行的結果除了通脹和金融危機外,另一個重要結果是金融全球化和金融
衍生品的爆炸式擴張,這種由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衍生品發展引發的貨幣異化現象,是現代
國際金融市場和經濟發展面臨的新問題、新課題。這些問題不但是管理層要從理論和制度層面要面對的,也是金融市場的交易者在
金融投資實踐中要面對的。而深刻理解這些現象,適應新形勢的前提是必須對黃金有深入的了解。
歷史沿革
信用貨幣是隨著
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在金銀
鑄幣流通的情況下,由於金銀採掘量有一定的限制,貨幣數量的增加趕不上流通對貨幣需要量的增長。與此同時,由於
信用制度的擴大,使貨幣作為
支付手段的職能隨之擴大,從而為信用貨幣的產生提供了可能性。這樣,在商品生產和
商品交換日益發展的基礎上,
期票、
銀行券、
支票以及
匯票等形式的信用貨幣,便直接從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職能中產生出來。信用貨幣一經產生,便具有雙重的性質:一方面,它是體現債權與債務關係的信用證券;另一方面,又是以信用為基礎的
貨幣符號。它本身並無價值,但可以在流通中代替金屬貨幣,因為它代表著一定量的貨幣,或者隨時可以兌換現實的貨幣(如銀行券和支票),或者可以通過貼現等形式轉變為貨幣(如期票)。
信用貨幣在發展過程中,由於政府濫發而多次發生
通貨膨脹,在破壞兌現性的同時也促進了
信用貨幣制度的發展與完善。到了20世紀30年代,世界各國紛紛放棄金屬貨幣制度,
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遂獨占了貨幣歷史舞台。
進入20世紀50年代以後,信用貨幣主要採取了非實體化的
存款貨幣的形式,人們的貨幣只有一小部分以現金(鈔票和
鑄幣)的形式持有,大部分以記賬符號的形式存在於銀行的賬面上,當收到貨幣時,由銀行將付款人賬戶上的存款劃轉到收款人的賬戶上;當需要支付貨幣時,付款人可以簽發由銀行發給的
支票,通知銀行將其存款賬戶中的一定金額轉於收款人的賬戶。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這種存款貨幣的支票劃轉方式越來越多地被“電子貨幣轉移系統”所代替。
信用貨幣是由國家和銀行提供信用保證的流通手段。它通常由一國政府或金融管理當局發行,其發行量要求控制在經濟發展的需要之內。信用貨幣包括
輔幣、現鈔、
銀行存款、電子貨幣等形態
貨幣特徵
信用貨幣最顯著的特徵是作為商品的價值與作為貨幣的價值是不相同的。
它是不可兌現的,只是一種符號,是通過法律確定其償付債務時必須被接受,即
法償貨幣。
信用貨幣具有以下特徵:
⒊信用貨幣具有強制性;
⒋國家對信用貨幣進行控制和管理。
貨幣形態
在現代經濟中,信用貨幣包括以下幾種主要形態:
在商品賒購交易中,資本家購進某種商品,可以不必支付現款,只需開出一張定期償付欠款的
債務憑證交給對方。到期時,持票人可按
票面金額向出票人索取現款。尚未到期的期票,經債權人在其背面簽字表示承擔債務,持票人也可以把它用作購買手段或
支付手段,去購買商品或償還債務。此外,持票人還可以將尚未到期的期票向銀行申請貼現。受票人可根據利息率從中扣除期票到期以前這段時間的利息。
在
商業票據流通的基礎上產生、並以
銀行信用為擔保的銀行券,也是一種信用貨幣。持有者可以用它來代替金屬貨幣使用。它沒有固定的支付日期,可隨時兌換黃金;它的
票面金額是固定的整數,便於流通;它以黃金和票據作擔保,信用基礎比較穩固,可以在銀行信用所及的廣大範圍內流通。但是,由於各國相繼放棄金本位制,停止銀行券兌換黃金,
資本主義國家普遍發行不兌現的紙幣作為
流通手段。紙幣與
銀行券不同,它不以
商業票據和黃金作準備,不能兌換黃金,事實上已不能稱為信用貨幣。它是根據政府法令發行的。政府為彌補
財政赤字濫發紙幣,往往造成
通貨膨脹。
隨著
資本主義銀行業務的發展,支票便在流通中發揮了
通貨的作用,成為代替貨幣支付債款和在存款人之間進行
轉帳結算的主要形式。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銀行支票便已成為主要的信用貨幣。據統計,1937年據以簽發支票的
活期存款在
貨幣供應量中的比重,美國占81%,英國占73%,日本占61%,法國占41%。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銀行支票仍然是資本主義國家主要的
流通手段,約占有些國家貨幣供應量的90%。它不僅在批發貿易,而且在零售貿易中都當作重要的
支付手段。60年代以來,銀行壟斷資本為了加強競爭地位,追逐高額利潤,千方百計地改進
銀行業務,信用貨幣使用的範圍更加擴大。
利用支票作為支付手段,可以減少
貨幣流通量,節約
流通費用。但在經濟危機階段,由於生產萎縮,企業倒閉,銀行破產,
支票往往不能兌現,這勢必影響生產和流通的正常進行。所以,信用貨幣一方面有促進
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另一方面信用
貨幣流通範圍的過度擴展,使得貨幣作為支付手段所包孕的危機的可能性也增大了。
輔幣
輔幣多用賤金屬製造,一般由政府獨占發行,由專門的鑄幣廠鑄造。其主要功能是充當小額或零星交易中的媒介手段。
紙幣
紙幣多數由一國中央銀行發行,其主要功能是承擔人們日常生活用品的購買手段。
銀行存款
存款是存款人對銀行的債權,對銀行來說,這種貨幣又是
債務貨幣。存款除在銀行賬戶的
轉移支付外,還要藉助於
支票等支付。在全社會的
經濟交易中,用銀行存款作
支付手段的比重占絕大部分。隨著信用的發展,一些小額交易,如顧客對
零售商的支付、職工的工資等,也廣泛使用這種類型的貨幣。
電子貨幣
由於科技飛速發展和電子計算技術的運用,貨幣的交易和支付方式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電子貨幣通常是利用電腦或貯值卡來進行
金融交易和支付活動,例如各種各樣的信用卡、貯值卡、
電子錢包等。與此同時還可藉助於上網的電腦、自動櫃員機或用電話操作來對貨幣存儲額進行補充。這種貨幣運用非常方便,還在不斷完善和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