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幣本位制,亦稱“自由本位制”。以國家發行的紙幣作為本位貨幣的一種貨幣制度。其特點是國家不規定紙幣的含金量,也不允許紙幣與金(銀)兌換,紙幣作為主幣流通,具有無限法償能力;同時,國家也發行少量金屬鑄幣作為輔幣流通,但輔幣價值與用以鑄造它的金屬商品價值無關。由於發行紙幣是國家的特權,在中央銀行國有化之後,國家便委託中央銀行發行紙幣。中央銀行發行紙幣的方式是通過信貸程式進行的,所以紙幣實際上是一種信用貨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貨幣本位制
- 外文名:Freedom-based System
- 同義詞:自由本位制
簡介
紙幣本位制緣由
貨幣的本位幣地位和發行量雖可以由國家規定,但貨幣所實際代表的價值量,卻不是法律所能強加的。所以,國家濫用權力、多發貨幣和在此基礎上過度擴張信用,其結果必然是貨幣所代表的價值跌落,物價水平上漲,形成通貨膨脹。歷史上不乏這樣貨幣,如中國宋朝的交子、會子,美國獨立戰爭時的大陸幣,法國大革命時的指券,等等。但通貨膨脹成為持久的世界性現象,是在紙幣本位制普遍流行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及戰後年代。
紙幣本位制歷史
20世紀70年代,當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備受滯脹的折磨時,又有人提出要恢復金本位制。但在資本主義總危機和國家壟斷資本主義高度發展的時代,要把自由競爭資本主義的金本位制再搬出來,是無法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