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信用具有多層次、多側面的含義。
經濟學意義上的信用即
借貸活動,是以償還為條件的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在
商品交換和
貨幣流通存在的條件下,債權人以有條件讓渡的形式貸出貨幣或賒銷商品,債務人則按約定的日期償還借款或償付貸款,並支付利息。
商業信用是信用發展史上最早的信用方式,人們通過所謂“賒賬”,即債權債務關係的建立和消除實現商品的交換,商業信用在生產和
流通的連線中起到了中介作用,加速了商品的生產和流通。隨後信用超出了商品交易的範圍,作為
支付手段的
貨幣本身也加入了交易的過程,產生了以貨幣為
借貸對象的信用活動,
資本借貸市場即是貨幣信用發展的產物。
貨幣不僅為普通商品交易提供了一種準確的衡量手段,同時也使
借貸活動得以簡化,並通過借貸活動將
貨幣資本化。
貨幣借貸在社會發展的多數時期都存在,但是只有到了市場經濟社會,它才成為
企業擴大再生產的主要手段,成為
資本形成和
資本積累服務的關鍵力量。隨著社會生產規模的擴大,生產創造自身
需求的均衡格局被打破,特別是經歷了經濟大蕭條之後,需求增長對整個社會產出的增長和經濟發展更加關鍵,生產投資越來越取決於人們對未來需求條件的預期,基於人們對經濟生活的預期性,產生了投資的意願。
資本
借貸市場乃至整個
金融體系的發展,為
物質資本及相應的技術開發和研究的投資提供了資本來源,將
投資意願轉化成現實的生產力,促進了整個社會的生產和進步,從而突出了信用對經濟的推動作用。隨著
資本借貸在經濟發展中重要性的提高,信用已成為連線生產、交易、分配和消費諸環節的紐帶,市場與以
貨幣為核心的信用關係更為密切。信用的擴張與收縮推動著經濟的擴張與收縮。
信用經濟一詞由德國舊歷史學派代表人物
希爾德布蘭德(Bruno Hildbrand)提出,他以
交易方式為標準,把社會經濟的發展劃分為三個時期,即
物物交換為主的
自然經濟時期、
貨幣媒介交換的
貨幣經濟時期和信用為媒介的信用經濟時期,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信用經濟是社會經濟的高級形式。
經濟學家不以交換方式為標準,而是從
生產方式出發,以信用為研究對象,將信用經濟看作
貨幣經濟的一種形式,其信用的含義即為資本
借貸。
根據馬克思的分析,在發達的市場經濟中,
再生產過程的全部聯繫以信用為基礎,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因此信用經濟是
現代市場經濟的主要特徵。
產生
20世紀 30年代各國放棄金本位制以來,開始發行不可兌換的
信用貨幣,信用貨幣也就在名義上成為中央銀行的債務和持有人的債權,儘管這種債權是不能兌現的。隨著
信用貨幣的發行和金融事業的深入發展,信用經濟已成為現代社會生活不可分割的部分。
特點
與
商品經濟一樣,信用經濟中也存在著交易,而且當代世界信用交易量幾十倍地大於商品交易量;
信用資金供求決定著資金價格和
利率;信用
資金流通則決定著生產、分配、
消費、
儲蓄、投資等生產和
再生產的各個環節。但是,信用經濟又不同於
商品經濟,在
商品貨幣交易中,貨幣資金是一種導向因素,而在
信用交易中,情況則恰好相反。債權債務關係的建立替代了貨幣資金而實現了商品的轉移。貨幣資金的滯後支付只起到清償債務、消除債權的作用,債權債務的建立引導了貨幣資金由債權人向債務人轉移,信用是貨幣資金的運載媒介。在一定的條件下,
信用交易通過貨幣資金這箇中間環節成為商品交易的重要導向因素,而且在很多情況下,信用交易可以擴大商品交易的範圍和規模。
交易範圍
信用交易不僅限於商品賒購賒銷和銀行
吸收存款,並向企業發放
貸款,事實上幾乎所有的金融業務,包括通過
金融機構和在金融市場上直接進行的交易,都是信用交易,如股票、
債券的發行和認購,各種保險、租賃等。在現代社會裡,債權債務關係或信用關係是錯綜複雜、多種多樣、不斷創新的,而且金融越是發達和深化,信用關係就越是複雜和龐大。如美國的居民部門、企業部門和政府部門分別有幾萬億美元的負債,但事實上債權人主要還是美國居民自己,淨外債僅幾千億美元,儘管對外債實際淨額的統計標準還有爭論。沒有發達的信用經濟,也不可能有如此巨額債務。除
金融部門之外,居民、企業、政府及國外部門,各部門內部成員之間,部門與部門的成員之間都可能發生各種商品
信用交易和金融信用交易。許多國家的中央銀行為了解
國民經濟各部門債權債務情況,都編制有全國性
資金流量表。
作用
②巨觀上,在
貨幣流通量既定不變的情況下,各種
信用交易可以搞活資金,為生產投資提供更多的
國民儲蓄資金和國外儲蓄資金(引進外資),實現
再生產的擴大,或者在減少擴大
貨幣發行壓力的條件下,實現更高速的經濟成長。
③微觀上,企業可通過向銀行借款、發行股票和
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加速自身的發展。
風險
在信用經濟中最首要的條件就是遵守信用協定。否則,就會產生
信用風險。一般情況下,
國家信用是最可靠的,除非該國發生了巨大變動,新政府否認前政府的一切債務。但這種情況在歷史上並不多見。企業和居民個人則不同,即便國營企業也不例外,只是大的國營企業資信較高一些而已。在信用經濟不發達的社會裡,人們的風險意識較弱,而在信用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一方面
信用交易非常活躍,另一方面風險意識也特彆強,因為金融機構在不掌握對方足夠資信的情況下,決不會為對方承擔一定範圍內的擔保義務。在信用發達的國家,風險已成為企業經營目標的構成因素。一個經營項目,一筆貸款,往往收益高,風險也大;收益低,風險也小,兩者密切關聯。企業往往對
預期收益高的項目(或貸款)提取較多的壞帳準備金。如果一個金融機構比過去被評低一個
資信等級,那么在國外
發行債券或取得借款時,就將支付高一個等級的利率和有關費用。
打造方法
(1)轉變政府職能,確保依法行政,規範行政行為。
政府只能充當規則的制定者和監督者,而不能利用政府的權力和影響要求金融機構對政府項目融資,也不能濫用政府信譽,為企業的融資活動提供擔保或變相擔保;
銀行不良貸款大量起因於政府的干預行為和
尋租行為,因此,政府必須儘早從直接管理企業和經濟中解脫出來,政府定項目、安排資金必須受到嚴格約束,確保資金來源;政府巨觀經濟發展戰略必須從速度型、擴張型轉移到效益型、集約型發展道路上來。
(2)做出系統性制度安排,加強溝通,規範改制,維護債權人利益。
必須把規範企業改制行為放到重要位置。要嚴把改制方案關、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關、企業註冊登記和債權追索關。在確保
金融債務得到落實後,才準許進入改制軌道。同時規範工商、
稅務及許可證專管部門對企業改制後重新註冊登記的一整套條件和程式。對於實施分立、
股份制改造的企業,按所剝離的有效資產同比例承擔金融債務,落實相應的
擔保措施;對於出售、拍賣、轉讓的企業,債權銀行要參與產權變更全過程,所得
現金收入優先償還銀行債務;。出售
抵押權、
質押權的抵押物、質押物,出售收入必須優先用於清償抵押和質押的貸款本息;實行租賃或承包企業要與債權
金融機構簽訂償還貸款本息協定,確保在原債權金融機構開立基本結算賬戶。
要建立“逃廢債企業”和“惡意欠息企業”內部通報制度、公開曝光制度和聯合制裁製度。一旦發現借改制之名行逃債之實的企業應及時制止,對拒不承擔債務的分立、租賃、承包、兼併的民營、合資等企業實體,對假破產、真逃債的地方政府及企業主管部門,對改名換姓、多頭開戶、
資金體外循環的企業法人,要依照法律法規嚴肅處理,以維護銀企信用關係和良好的經濟
金融秩序。要建立金融債權管理行長聯席會議,對那些逃廢、懸空銀行債務的企業和惡意欠息不付的企業,定期向
金融機構和地方政府通報。情節特別嚴重的,通過新聞媒體曝光。對內部通報企業在期限內不予糾正的,金融債權管理行長聯席會議組織管轄內的
金融機構對其實行聯合制裁,不為其開立賬戶,停止
授信,不辦理對外支付。同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通報單位不批准新辦企業、不通過工商年檢,稅務部門不為其辦理稅務登記,公安及外事部門停止審批其領導人出國出境手續等。
(3)深化企業體制改革,儘快規範信用社會中“經濟人”的行為準則。
有一種觀點認為:如果交易主體沒有獨立的財產,則不但不可能產生交換活動,而且也不可能產生信用活動。由於中國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沒有獨立的財產,且它們屬於同一個最終所有者,讓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成為市場主體,則彼此之間的交易只能是“同一個所有者的
內部交易”,它們之間的信用關係也不可能是真正意義上的具有排他性所有權約束的信用關係,根本不會區分為真正的“債權人”和真正的“債務人”。但這不能解釋中國市場經濟中不同的所有權主體之間,如
民營企業與國有銀行也不能產生信用和部分國有企業對國有銀行講信用的現實。信用並不決定於是否是不同的所有者,而主要取決於是否有規範的
市場機制和規範的
市場規則。要消除信用關係惡化的體制性根源,必須繼續深化
經濟體制改革,使市場經濟中每一個
經濟主體和社會主體都按照規範的市場行為準則運行,同時加快企業轉軌建制進程和
產權制度改革,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
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合理安排企業治理結構,健全企業
委託代理關係及激勵約束機制,完善
資本金機制,切實維護自己的信用資源。
總之,中國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績,也建立了初級的徵信體系,制定了一大批與信用建設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像憲法、民法通則、公司法、銀行法、契約法等都將誠實守信作為一項基本原則予以明確規定。此外,地方政府的部門立法中也都較為詳細地規定了將誠實信用作為交易的原則和行為準則。中國的信用法律體系已初具規模,也為
市場經濟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中國的信用法律體系還不是很完善,大量的違法亂紀行為均是不誠信的具體表現,契約違約、經濟詐欺、司法不公、執行難、社會空前腐敗等現象的屢屢發生,無不是那些誠信缺失或誠信滅失的人群和利益群體的可惡行徑。正是這些見利忘義的人群,給國家給民族給人民帶來了無窮的災難。由於沒有相應的法律約束,使沒有誠信的人和行為得不到應有的懲治,影響了整個社會誠信體系和國家在國際上的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