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系概述
企業信用體系
企業信用體系(Enterprise Credit System)
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它是指在政府的推動下,通過社會各方的密切配合和信用中介機構的市場化運作,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符合國際標準和我國實際的、涉及企業信用的一系列
法律法規、評價技術、組織形式以及相應的管理制度等。最終實現如下目標:
(1)為社會提供充分的、透明的、完整的
信用信息產品系列,在規模、質量和類別上滿足社會有關各方的需要;
體系的內容
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基本內容包括:企業
信用信息徵集,它是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
企業信用標識制度的確立,它是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前提;
企業信用評價技術的開發,它是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建設,它是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載體;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機構的建立,它是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保證。
正常運作
從組成要素來看,企業信用體系的正常運作至少應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
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相關的法律、規章的建立和執行,包括
信用信息採集、使用的法律規範和違規行為的懲罰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徵信(
信用調查)資料的開放和徵信企業合法地市場化運作;第三是政府或民間機構對
信用交易和徵信企業的管理。
這三方面因素既具有先行和後續關係同時又是相輔相成的:
首先,“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規章的建立是信用體系培育的必要條件(這一先後順序是對尚未建立起
信用管理體系的國家而言的,與以美國為代表的“市場催生法律”的過程有所不同),這是因為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建立意味著對舊有的處於條塊分割、隱秘狀態的
企業信用資料、信息的重整和公開,不可避免地會觸及一些既得利益和企業機密,對這些既得利益加以甄別並分別給予市場化的補償或人為的剝奪與對企業機密進行界定和保護就成為法律所需完成的工作。必須指出的是,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呼喚,因此其自身的運作就更應該符合市場經濟的規則。
從這一原則出發,與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相關的法律不應當是企業信用程度高低的評判者,而應當是遊戲規則的制定和維護者。例如企業拒不履行契約、嚴重拖欠貨款,工商部門有權吊銷其營業執照,但這是行政法律權力,不是市場經濟的方法。市場的方法就是一旦企業出現不良記錄,該企業就自然而然地失去了在市場存在的意義――其它所有企業都不會再和它做生意。
第二,徵信企業的產生和運營是企業信用體系運行的核心環節。徵信企業是依據法律規定無償或有償獲得徵信資料,加以統計、整理,最終形成企業信用報告並通過有償提供給使用者獲得回報的企業,“中立”和“高效”是徵信企業的基本特性,目前世界上最具影響力的徵信企業當屬美國的
鄧白氏集團(Dun & Bradstreet Corp.)。
第三,法律法規的建設是一個歷史概念,必將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遷和實際效果的反映而不斷修改完善,徵信企業運營情況、所遇到的問題通過有關政府和民間機構反饋到立法機構就有助於相關法律的健全。
作用
信用在
市場經濟中之所以獲得廣泛發展,在於它具有
融通資金、促使貨暢其流的功能,發揮著調劑資金餘缺和節約費用的作用,大大提高了
商品流通的效率和資金的使用效率,能夠擴大
投資總量和增加消費
總效用,並且有利於
最佳化資源配置。同時,政府還能夠藉助它調控巨觀經濟的運行。但是,伴隨信用的發展,客觀上又產生了
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信用活動中客觀存在著的風險,指信用活動中因一方不守約而造成對方受損的風險。信用風險客觀上又同
信用關係是否規範、
信用秩序是否正常密切相關。信用活動規範有序,信用風險就小;反之則大。由於
現代市場經濟是信用高度發達的經濟,信用關係遍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信用關係是否規範,信用活動是否有序,對於現代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也就具有格外重要的意義,因此以相關立法為基礎的
國家信用體系功能的完善,是現代
市場競爭規則的根本保障。
1、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是現代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必要條件。高度發達的信用關係是現代市場經濟的一個顯著特點,現代市場經濟的運行已經離不開發達的信用網路。既然現代市場經濟依託於
現代信用網路,信用是否有序對於現代市場經濟能否順利運行也就具有了舉足輕重的影響。
信用無序化,必將導致社會經濟生活秩序的混亂,嚴重時還將會導致整個社會信用鏈條的斷裂,從而使社會經濟生活一時陷於癱瘓。健全的企業信用體系可以使
市場經濟的微觀主體―企業的守信記錄、可信賴程度通過徵信企業的經營運作以較為便捷的方式獲得,從而使使隱性信息公開化,這就大大降低了
信用風險產生的可能性;
2、完善的企業信用體系可以提高經濟活動效率,減少交易費用和機會成本。企業為降低
信用交易的風險需要支出相應費用,諸如尋求可靠的信用夥伴、通過談判力爭簽訂風險最小化的契約、對違約的防範處理等,這些活動均要發生一定的費用,耗費一定的時間和精力,而出於降低風險的考慮企業將不得不放棄與一些不熟悉的客戶進行交易,由此產生了機會成本。
在擁有完善的企業信用體系的環境下,企業進行信用活動的交易費用(出資獲得徵信公司提供的信用報告)將大大降低,而且徵信公司龐大的信息資料庫幾乎可以滿足企業所有的交易需要,因此出於風險考慮而造成的
機會成本問題也可以被妥善解決。對整個社會而言,
信用關係得以不斷擴展,社會經濟活動的效率得以提高。反之,若是信用活動失序,不僅會因
交易費用大大增加而降低
經濟活動效率,而且可能由於信用的中斷而嚴重妨害經濟效率。
3、完善的企業信用體系有利於政府巨觀調控目標的實現。
現代市場經濟是有巨觀調控的市場經濟,信用有序化又是實現政府巨觀調控目標不可或缺的一個條件。這是因為政府各項巨觀調控措施最終都需要落實在企業在微觀層面的投資經營活動上,如果
信用制度健全,信用活動規範有序,政府的巨觀經濟調控目標就可以迅速的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得到反映,則巨觀目標也就易於實現;反之則必然會影響政府巨觀調控目標的實現。這一問題在國民經濟不景氣,政府採取積極的財政、
貨幣政策拉動
有效需求時最為明顯。
以我國政府當前巨觀調控經濟的情況為例,雖然近兩年來配合積極的
財政政策,微觀已採取了較為積極的貨幣政策,連續7次降低
銀行利率,特別對中小企業
信貸作出專門安排和大力發展
消費信貸等,但是銀行卻存在著“惜貸”傾向,這不能不影響到政府擴大需求政策目標的實現。但銀行“惜貸”原因無外乎是擔心貸出去以後收不回來。而這种放款容易收款難的情況,正是這些年我國經濟生活中的現實。
正因為我國尚未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
企業信用管理制度,銀行出於自身利益考慮為避免
壞帳在“惜貸”自然也無可厚非。然而,銀行的“惜貸”客觀上又增大了政府當前巨觀調控目標的實現難度,由此可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建設對於實現
巨觀經濟政策目標所具有的意義。
措施
綜述
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要面向市場,加強
企業信用管理,提高企業的
信用等級;運用市場機制,強化
信用管理的內部約束機制和利益激勵機制;在法律框架內,按照規範、有序和不搞重複建設的原則,充分發揮銀行系統
信貸評價登記系統、企業
信用擔保體系、
工商登記年檢等系統的作用,培育以企業為主體、服務全社會的社會化信用體系,有計畫有步驟地建立企業
信用標準體系、
企業信用狀況評價體系、企業信用
風險防範體系、企業信用
信息披露體系、企業信用監督管理體系,並不斷轉變政府職能,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為提升企業整體信用水平創造有利的條件。具體為完善六個體系:
企業信用標準體系
信用標準(Credit Standard)是指當採取賒銷手段銷貨的企業對客戶
授信時,對客戶
資信情況進行要求的最低標準,通常以逾期的DSO和
壞帳損失比率作為制定標準的依據。國際通行的”四等十級制”評級等級,具體等級分為:AAA,AA,A,BBB,BB,B,CCC,CC,C,D。從”AA”到”CCC”等級間的每一級別可以用”+”或”-”號來修正已表示在主要等級內的相對高低。如AAA級的含義就是“信用極好”,表示企業的信用程度高、債務風險小。該類企業具有優秀的
信用記錄,經營狀況佳,盈利能力強,發展前景廣闊,不確定性因素對其經營與發展的影響極小。
企業
信用標準的設定,直接影響對客戶信用申請的批准與否,是企業制訂
信用管理政策的重要一環。
企業信用評價體系
企業徵信是指在對企業、
債券發行者、金融機構等市場參與的主體的
信用記錄、經營水平、財務狀況,所處外部環境等諸因素進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對就其信用能力(主要是
償債能力及其可償債程度)所作的綜合評價。企業徵信在形式上表現為一種對履約能力及其可信程度所進行的一種綜合分析和測定,它是市場經濟體系不可缺少的
中介服務。
在我國,隨著資本市場的建立和發展,
信用關係日趨複雜,由此產生的
信用風險對
經濟活動的影響也日益深遠。特別是加入WTO以後,我國將更快地融入全球經濟。在這種背景下,只有通過建立與國際接軌的信用保障體系,及時揭示和預警信用風險,才能為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與國際市場的進一步接軌創造良好的條件,確保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
企業信用信息傳播體系
網際網路是目前最好的傳播平台。其優勢是傳播快、信息可留存、可及時更新以及查閱檢索方便等。其次有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從企業信用體系的長遠建設和發展來看,應該及早著手建立全區聯網甚至全國聯網的
企業信用狀況諮詢系統,以方便廣大用戶對於信用信息的消費需求。
企業信用監督管理體系
企業信用監督管理體系應該是一個層級結構。應該成立自治區級的
企業信用管理機構,統一組織和協調企業信用自身、企業信用服務體系、企業信用網路平台建設等。同時由各級企業主管部門建立相應的
信用信息採集鑑別和傳播機制,實現企業信息的
標準化生產、標準化傳播和全方位供給。大型企業內部必須設立
信用管理崗位,以協調本企業信用管理事務。
企業信用建設法律法規體系
國家已經十分重視
企業信用立法工作,立法步伐將會加快。作為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國家賦予我們一定的立法自主權。我們應該很好地行使這些權利,加快調研和立法進程,形成有地方特色的企業信用法規體系。
企業信用建設諮詢服務體系
建設
企業信用建設的諮詢服務體系,是建立在市場需要基礎上的,必須以市場需要為前提。政府的責任是通過有效監管保障中介服務機構為社會提供及時、合法、規範、公正的服務。
原則
市場化原則
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要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原則,主要依靠市場的力量來形成信用產品的生產、交換和消費過程。
法治化原則
市場經濟是
法治經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必須堅持法治化原則,要在國家有關法律的規範之下進行,同時要充分行使中央政府賦予我們的民族區域自治權力,根據地方實際制訂符合我區實況的與信用建設相關法規條例,推動
企業信用狀況在法治化軌道上逐步改善。
系統性原則
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第一,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需要調動各個部門、各個地方的積極性,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第二,需要從
信用標準、
信用評價、
信用信息交換、信用
信息消費以及信用市場管理等方面進行綜合治理,整體推進。
“三公”原則
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尤其是
信用評價環節一定要貫徹公正原則,防止由於某種經濟利益而扭曲評價結果;在信用
市場監管和對失信行為的處罰方面要堅定貫徹公平、公開原則,以推動
企業信用水平的整體提高。
主要任務
誠信文化建設
企業信用建設的根本環節是對誠信文化的傳承發揚。這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我們必須著眼長遠,把誠實守信作為做人、辦企業的基本準則,不斷培育
信用文化,讓誠實守信成為企業的核心文化。
法律法規建設
法治的完善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是現階段企業信用建設的關鍵環節,也是信用機制建設的必然選擇。
信用評價標準的建立
評判一個企業是否誠信,誠信度又如何,這是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從實踐來看,一個企業未來是否誠信,我們很難準確判斷。但我們可以通過考察其過去的歷史
信用記錄,量化其誠信度。因此,建立信用評價標準的目的是通過考察企業的歷史信用記錄來對企業將來的信用行為進行預判。
信息平台建設
對於企業
信用信息的消費者而言,最重要的是通過暢通的信息系統來了解
企業信用狀況,並作出是否能夠履約、履約的能力如何的判斷。因此,只有把企業信用狀況統一集中到同一能夠方便查閱的信息平台上,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管理、監督、服務體系建設
監管和服務,是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必要條件和保障。企業
信用標準需要企業的行業主管部門主持並會同行業協會來制訂;
信用評價的實施都需要市場
中介機構去完成;
企業信用建設的全過程都需要政府、中介機構、自律組織、企業員工、消費者、
利益相關者和廣大公眾的監督。
構建信用促成維護機制
如果沒有“守信者受保障、失信者受懲罰”的機制,
企業信用建設將是蒼白的、空洞的說教。因此,企業信用建設中,必須要建立健全有效的
激勵約束機制,改變“失信者得利、守信者受損”的現狀,形成
信用資產保全機制,提高信用資產的收益;形成
信用風險控制機制,增大失信者應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培養信用意識和信用能力
提高
企業素質,增強企業的法治意識和履約能力,這是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也是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出發點。
打造良好的企業信用環境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包括
政府信用、企業信用、公眾信用三大塊,三方面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因此,要為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的環境,就必須提高政府的信用意識和信用能力;提高社會公眾的信用意識和信用能力。政府信用包括執法效率、執法公正、執法能力等;公眾信用又含蓋公眾的基本素質、
知情權的保障程度、正義感和維護正義的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