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服務體系

信用服務體系是社會信用體系的實體機構支持。信用服務業承擔著信用信息採集、加工、處理、傳播的功能,在防範信用風險、促進信用交易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從狹義上說,信用服務行業包括徵信行業、資信評級業、信用擔保業、保理業、商賬追收業、信用保險業等。從廣義上看,信用服務行業還包括為信用交易提供信貸和各種支付憑證、信用證等的金融中介機構(如銀行和各種非銀行金融機構)。信用產品主要是由信用服務各行業提供的信用信息、信用調查報告、資信評級報告,以及信用金融衍生品等。信用產品市場是現代信用體系高度發達的產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用服務體系
  • 類型:經濟術語
信用服務體系的主要功能
1.信用公示制度的威懾功能。在市場競爭中,一些企業之所以敢於從事商業欺詐等失信行為,除了為賺取眼前的利益,另一個重要原因是企業的失信成本太低,罰款對經營者算不了什麼。但是,以市場運作為基礎,由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或具有公信力的機構對企業進行資信評級,並依法予以公示,是對市場失信進行懲戒的行之有效的方式。在完善的信用公示制度的威懾下,企業會擔心稍不小心會被記錄到“黑名單”上,隨之而來的將是多米諾骨牌效應。因為信用公示制度形成全社會道德上的聯防,對失信者的懲罰滲透到經濟活動的全過程,加大其交易成本,被合作者拒之門外,直至停業關門。
2.化解信息不對稱下信用風險的功能。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主體間各類交易活動的深度與廣度日益加大,由於信息不對稱客觀現實的存在,由此造成的交易成本十分巨大。健全的社會信用服務體系可以使交易雙方便捷快速地掌握哪些企業是守信的,哪些企業曾有失信的記錄,不僅可以降低交易雙方搜尋信息的成本,而且可以根據對方的信用等級和可能存在的信用風險尋求規避和分散的措施,使信用風險得以事前的防範和控制,從而提高市場整體的運行效率。
3.構建信用經濟和信用社會的槓桿功能。在信用制度健全的機制下,市場主體的失信行為容易及時地被社會公眾所察覺和掌握,並能夠依靠市場的、行政的、道德的、法律的力量,對失信行為進行嚴厲的懲戒,使失信者付出沉重的代價。在這樣的制度安排下,失信的機會成本大大高於誠信經營的機會成本,失信行為才會最大程度地減少。可見,以信用服務體系建設為槓桿撬動推進信用經濟和信用社會的構建,將在更廣闊的空間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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