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監督:對軍隊組織和個人涉密活動實施的監察和督促。軍隊保密工作的重要組織部分,保密管理的手段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密監督
-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 定義:對軍隊組織和個人涉密活動實施的監察和督促
保密監督:對軍隊組織和個人涉密活動實施的監察和督促。軍隊保密工作的重要組織部分,保密管理的手段之一。
保密監督:對軍隊組織和個人涉密活動實施的監察和督促。軍隊保密工作的重要組織部分,保密管理的手段之一。對軍隊組織和個人涉密活動實施的監察和督促。軍隊保密工作的重要組織部分,保密管理的手段之一。保密監督的基本任務是:維護國家...
保密檢查是保密監督最常用、最重要的方法,保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管理對象可分為軍事秘密載體檢查、涉密技術系統檢查、涉密場所檢查、涉密崗位檢查、涉密人員檢查等。目的是了解保密工作情況,發現保密隱患,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發生,...
中國人民解放軍曾於1963年、1978年、1986年、1996年4次發布保密條例。根據軍隊保密形勢和客觀環境的新變化,國家和軍隊保密工作政策制度的新發展,在原條例基礎上重新制定。分為總則,軍事秘密的範圍與密級,保密制度,監督管理,獎勵與處分...
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學技術行政管理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的科學技術保密工作。 中央國家機關在其職責範圍內,管理或者指導本行業、本系統的科學技術保密工作。 第七條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全國的科學技術保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檔案保密管理制度 1、建設綜合檔案是本單位的規劃、工程招投標、工程質量監督站、房產管理所、環衛處、行政辦等各科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檔案的總和。它包括規劃選址、放線、建築施工許可證發放、“兩書兩證”發放、財務憑證和黨務、...
第四條 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保密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協調、指導和檢查監督。第六條 各級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依照國家有...
第十三條 局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對各科室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中的保密審查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反國家保密規定的應當予以糾正。第十四條 違反有關規定,公開涉及國家秘密的政務信息,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查處;情節嚴重的,...
第二十二條 對書面審查合格的單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並可以結合工作實際指派一名以上審查專家,依據涉密印製資質審查細則和評分標準,對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機構、保密監督管理、涉密人員管理、保密技術防護以及從事...
第二十六條 各行政機關應依法、準確、規範定密,明確本機關的保密範圍和定密許可權,依法、及時做好密級變更和解密工作。第二十七條 縣保密工作部門應當依照職權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保密工作的業務指導。第二十八條 ...
(四)印刷、複製國家科技秘密檔案、資料及其他物品,必須符合國家保密局和國家技術監督局制定的國家秘密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標誌的有關規定;(五)印刷、複製國家科技秘密檔案、資料,必須在機關單位內部或者到保密工作部門批准的、持有《...
第五條 各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監察機關和上一級行政機關負責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責任。第六條 單位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追究單位責任,並對單位相關責任人依法...
第十三條 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同級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保密審查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反國家保密規定的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造成泄密的,有關部門應組織查處。第十四條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以保密為由,不...
第十三條 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保密審查工作的機構接到信息保密審查申請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確認意見。第十四條 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同級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保密審查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反國家保密規定的應當及時採取...
負責全市保密技術工作,制訂保密技術發展規劃、計畫和管理規範,指導和組織實施保密技術防範體系建設;定期組織對黨政要害部門與重點部位保密環境和辦公設施的保密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全市涉密通信、辦公自動化和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管理工作;...
(三)不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規定進行保密審查的;(四)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不真實或弄虛作假的;(五)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六)無正當理由不受理、拖延辦理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七)拒絕、阻撓、干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監督...
(四)負責我局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工作;負責對保密要害部位、涉密通信設備的監督、檢查。(五)負責我局在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等活動中的保密審查。(六)負責全局保密宣傳教育,組織涉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七)負責向上級報告...
主要性質有:①法定性,依照法定程式和保密法律法規制定,具有法定規範的效力。②廣泛性,涉及的業務工作範圍和內容廣泛。③細密性,針對實際的規定明確、具體、系統,便於遵照執行和監督檢查。軍隊保密制度的宗旨是保守軍事秘密,維護國防利益...
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使用的保密技術防護設備,應當按照有關保密規定和標準配備;使用進口設備和產品,應當進行技術檢查。 十一、涉密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維修,應當在本單位內部現場進行,並指定專人全過程監督,嚴禁維修人員讀取和複製涉密信息。確需送...
第五條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保密事項範圍制定、修訂和使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中央有關機關負責組織制定、修訂本行業、本領域保密事項範圍,並對使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機關、單位使用保密事項...
中央國家機關在其職權範圍內管理或者指導本系統的保密工作。第八條 機關、單位應當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依法設定保密工作機構或者指定專人負責保密工作,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護措施,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加強保密監督檢查。第九條 ...
第三十四條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保密監督檢查制度,開展日常監督檢查。發現機關、單位違反保密管理規定,存在定密不當、泄密隱患的,應當要求其採取措施、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的,應當約談機關、單位負責人,督促落實保密責任,並...
第四十一條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保密規章和國家保密標準。第四十二條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保密檢查、保密技術防護和泄密案件查處工作,對機關、單位的保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第四十三條...
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保密工作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並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協調和指導。第三條 國家機關和涉及國家秘密的機關、單位(以下簡稱機關、單位)應當依照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保密組織,制定保密...
第七條 各機關、單位依照規定確定密級、變更密級和解密,應當接受其上級機關和有關保密工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第八條 各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依照保密範圍的規定及時確定密級,最遲不得超過十日。第九條 密級確定以後,...
第二條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在上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主管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 第三條 中央國家機關在其職權範圍內管理或者指導本系統的保密工作,監督執行保密法律法規...
全文20條,條例規定了國家機密的基本範圍;建立健全保密組織和保密制度,建立全面的、民眾性的、經常的嚴格保密工作,大力開展保密教育。此外,還要求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機關,經常做好保護國家機密的監督工作。檔案來源 1951年6月1日政務院...
(四)對本機關、直屬單位和下級業務歸口部門進行保密監督,開展保密檢查,督促有關單位查處泄密事件,對已泄露或可能泄露的國家秘密採取補救措施。第三十五條 縣以上各直屬機關、單位在各自業務和行政管轄範圍內,參照前條規定履行各自的...
(三)負責保密宣傳教育和專職、兼職保密人員的培訓工作;(四)開展保密監督檢查,組織或者參與泄密事件的查處,督促或者協助擬定對泄密事件的補救措施;(五)組織開展保密防範技術設備的研製、推廣和套用工作;(六)審查和監督對外提供國家...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所有機關、單位和公民,都必須遵守《保密法》、《實施辦法》及本細則,履行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第四條 保密工作部門實施保密監督檢查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省保密工作部門主管...
第二十一條 對書面審查合格的單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並可以結合工作實際指派一名以上審查專家,依據涉密集成資質審查細則和評分標準,對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機構、保密監督管理、涉密人員管理、保密技術防護以及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