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我省政府部門法律顧問全覆蓋建設法治政府的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促進我省政府部門法律顧問全覆蓋建設法治政府的建議
  • 單位:山東省政協
  • 時間:2012-06 
近年來,我省各級政府部門的行政工作成果顯著,促進了經濟繁榮,提高了人民民眾生活水平。然而,隨著政府行政法律事務的日益增加,一些政府部門缺少針對本部門的法律顧問,政府部門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一些政府部門已經聘請律師為法律顧問,專業律師在政府部門的決策、經濟建設、政府緊急事件處置等法律事務中積極提供了專業法律服務,促進了政府依法行政機制的建立,使政府部門的管理決策進一步走向規範化和法制化。但是,現在我省大多數政府部門還處於無法律顧問狀態。有些政府部門進行投資、招投標、採購等經濟活動時,在契約的談判、簽訂上缺乏法律審查,有些引發了爭議糾紛,有的引起了訴訟或者仲裁,給政府正常的行政工作增加了額外負擔;在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等敏感事務上,有的政府部門不嚴格按照法定程式辦理,最終引發了群體性事件,導致了人民民眾和政府的對立,增加了黨委和政府的壓力和社會的不安定因素;有些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法律意識淡薄,沒有養成依照法律程式辦事的意識,不作為或亂作為,導致公民對行政行為不服引發的行政訴訟案件不斷增加……凡此種種,都需要黨委政府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事後處理,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法律成本和政府公信力成本。
依法行政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與和諧社會的前提和保證。姜大明省長在今年(2012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了“開展行政程式年活動 建設法治政府”,並特別指出對重大事項要“完善專家諮詢論證、合法性審查、風險評估”。提案人認為,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有利於行政程式年活動的順利開展、有利於法治政府的建設。因此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建議由省政府出台《關於完善山東省各級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建立全省各級政府的常年法律顧問制度。
根據我省的實際,建議規定正科級以上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均應聘請專業律師作為法律顧問,實現我省各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常年法律顧問全覆蓋的良好局面。
政府法律顧問定期對政府工作人員進行法律培訓,為政府部門提供法律諮詢、決策建議、重大經濟項目談判、契約起草和審核、處理突發和緊急事件、接待信訪、代理涉及政府的訴訟、仲裁案件等法律服務,充分發揮律師法律專業知識的作用,強化政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進一步促進法治政府的建設。
二、我省各級財政部門應在每年的財政預算中專門列支相應的政府法律顧問費用。
政府聘請專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實質是政府採購法律服務,而律師都是自負盈虧的,因此政府聘請法律顧問應當支付合理的律師費用,不應採取命令、強制的方式要求律師提供免費法律服務。我省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的申請撥付相應足額的法律顧問服務費用。這樣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才可能落到實處,而不致流於形式。
政府常年法律顧問制度的設立將有利於政府法律風險的事前防範、事中控制和事後處置,有利於我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有利於“行政程式年”活動的開展,有利於法治政府的建設和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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