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佛山市政府發布《佛山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見義勇為最高可獲得100萬元撫恤獎金。《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山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辦法
- 發布單位:佛山市政府
2021年8月,佛山市政府發布《佛山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見義勇為最高可獲得100萬元撫恤獎金。《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佛山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辦法 2021年8月,佛山市政府發布《佛山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見義勇為最高可獲得100萬元撫恤獎金。《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成立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負責見義勇為的確認。評定委員會由民政、退役軍人事務、公安、醫療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教育、衛生健康、住房城鄉建設、司法行政等部門人員和相關專業人員組成,評定委員會辦公室的設立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評定委員會應當制定見義勇為的確認辦法並向社會公開...
第六條 縣(含縣級市、區,下同)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撥出專項經費,用於獎勵和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並制定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辦法。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醫療、生活等經費。第七條 本規定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實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財政、勞動、...
非因法定事由,用人單位不得辭退或者解僱見義勇為人員。第二十九條 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子女,應當給予就學、升學照顧。具體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另行規定。第三十條 對符合條件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庭,應當優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
對見義勇為致殘人員,凡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落實相應待遇;不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按照《傷殘撫恤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由民政部門評定傷殘等級並落實相應待遇。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見義勇為傷亡人員撫恤補助待遇的申報、認定和落實工作。加大精神獎勵力度,對已落實傷亡撫恤...
第十八條 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設立見義勇為專項經費,並制定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辦法,用於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第十九條 廣州市以及番禺、花都、增城、從化四個縣級市,可按國家規定成立治安基金會,治安基金主要用於獎勵見義勇為人員。第二十條 治安基金會接受社會捐贈,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第二十一條...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4年1月30日印發廣州市海珠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細則,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全文 第一條 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並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
對見義勇為人員實行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五條 (管理部門)本辦法由市和區、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對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的具體工作由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綜治委)負責。公安、民政、勞動保障、衛生、醫保、財政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
江西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辦法 第一條 為了獎勵和保障見義勇為人員,弘揚社會正氣,促進社會和諧,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行為的確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障等活動,適用本辦法。本省公民在省外見義勇為的,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三條 全...
自2000年以來,基金會還對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犧牲及傷殘人員困難家庭及其子女實施了“扶困助學”工程,為數百位生活困難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家庭發放了困難補助金,資助見義勇為英烈子女近200人就學。基金會又制定了針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及時表彰獎勵辦法等為見義勇為人員服務的長效機制;設立了“愛心賬戶”,主要用於...
第十五條 對見義勇為人員授予“貴陽市見義勇為特殊貢獻獎”的,應當提請市人民政府批准;對見義勇為人員授予“貴陽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的,由市見義勇為獎勵和保護工作委員會批准;按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對見義勇為人員予以獎勵的,由市、區、縣(市)見義勇為獎勵和保護工作委員會按見義勇...
《長治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是為了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長治市實際,制定的條例。發展歷程 (2023年10月31日長治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檔案全文 長...
第四條 對見義勇為人員實行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第五條 本條例由市、縣(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市、縣(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負責具體工作。公安、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財政、人事、教育、工商、稅務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第六條 機關...
第十一條 縣(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構自收到見義勇為申報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照本辦法規定的條件、時限和程式進行調查、核實,並會同公安、司法、民政、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予以確認;情況特殊的,確認時限可以延長至60個工作日。對確認為見義勇為人員的,報縣(區)政府批准,予以表彰、獎勵...
(一)國家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見義勇為傷殘的,由民政部門參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傷殘撫恤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二)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見義勇為傷殘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行為的認定及對見義勇人員的獎勵和保護,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應當堅持下列原則:(一)政府主導、部門協作與社會參與相結合;(二)社會保障與精神獎勵、物質獎勵相結合;(三)公開、公平、公正與及時保護相結合。第五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
依照前款規定未能解決的費用,從行為發生地的縣級見義勇為獎勵和保障專項資金中支付或者由見義勇為基金會支付。 第二十六條 見義勇為人員因見義勇為致殘,符合視同工傷情形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本省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符合《傷殘撫恤管理辦法》規定的,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評定傷殘等級並給予相應待遇...
第二十三條 見義勇為人員符合視同工傷條件的,經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視同工傷的認定,鑑定傷殘等級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不符合視同工傷條件的,經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評定傷殘等級,按照民政部《傷殘撫恤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落實相應待遇。第二十四條 因見...
《湘西自治州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實施辦法(試行)》是湘西自治州地方性法規。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鼓勵和支持見義勇為行為,建立長期支持和幫扶見義勇為人員機制,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39號)和《湖...
維護社會治安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屬因受報復傷亡的,經縣以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定,適用本辦法第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條的規定。第十九條 縣以上成立見義勇為基金會,其業務活動受業務主管部門指導。第二十條 見義勇為獎勵保護基金的來源:(一)各級人民政府撥款;(二)機關...
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優先錄取、錄用和照顧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一條 因見義勇為引起訴訟或者其他糾紛,本人或者其親屬請求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第四章 獎勵 第二十二條 對見義勇為人員給予下列單項或者多項獎勵:(一)授予榮譽稱號;(二)頒發獎金;(三)其他獎勵...
1999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浙江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 (1999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0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浙江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等...
第四條 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工作堅持以下原則:(一)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二)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三)撫恤優待與社會保障相結合。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和實施。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部門負責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考核和見義勇為行為的確認...
《湖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經2015年11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5年12月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3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確認、獎勵、權益保護、經費保障、法律責任、附則7章32條,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2000年12月1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號發布的《湖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
第四條 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應當堅持客觀、公正和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與提供社會保障相結合的原則。第五條 本辦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機構負責。公安、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等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法定職責範圍內,負責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的相關...
市人民政府對事跡突出、在本市範圍內有較大影響的見義勇為人員授予市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或先進群體稱號並頒發獎金。市人民政府對事跡特別突出、在本市範圍內有重大影響的見義勇為人員,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授予見義勇為英雄或英雄群體並頒發獎金。見義勇為英雄享受市級勞動模範的待遇。具體獎金標準和獎勵辦法由市人民政府...
第十五條 見義勇為人員被確認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事跡、貢獻和影響,給予以下獎勵:(一)嘉獎;(二)記功;(三)授予榮譽稱號;(四)頒發獎金;(五)其他獎勵。前款獎勵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第十六條 給予見義勇為人員獎勵的,由本級公安部門或民政部門提出意見,並徵求人事、勞動保障等...
具體獎勵辦法由省、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自行制定。見義勇為行為符合國家表彰、獎勵條件的,由省人民政府向國家有關部門推薦。第十一條 見義勇為人員符合嘉獎、記功、授予勞動模範或者先進工作者等行政獎勵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第十二條 縣級人民政府對見義勇為人員的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