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
伊通滿族自治縣經濟局
職能介紹
(一)研究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國防工業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二)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和建議,
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縣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
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省對口部門和本縣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國家和省、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核准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產品的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責任,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相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
(十一)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縣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防科技工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縣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軍工企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初審、申報工作;負責全縣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管理。
(十四)擬訂汽車、石油化工(不含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食品、裝備、醫藥、電子信息、冶金、建材、煤炭、輕工、紡織等行業規劃、行業政策,實施行業指導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