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通滿族自治縣水利局
- 外文名:Ytong manchu autonomous county water district
- 機構職責: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水利等
- 地點:伊通滿族自治縣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從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水利、水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水利、水產工作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及年度計畫,組織起草有關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定全縣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和水資源費用徵收制度,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告。
(三)負責全縣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擬定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監督全縣工農業、生活服務業等城鄉節約用水工作,承擔縣政府節水型社會建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市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保護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五)負責水行政執法監察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水政監察的水行政執法;查處水事違法案件,組織協調處理水事糾紛。
(六)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程灌溉管理、農村鄉鎮供水、人畜飲水、防病改水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全縣河流、水庫的治理與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指導水庫和伊通河堤壩的安全監管。
(八)組織、實施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九)承擔全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河道整治、采砂等實施監督、管理,對縣內主要河流和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一)組織、指導全縣水產工作,指導全縣水產工作及漁業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漁政監督、管理,協調處理漁事糾紛;研究制定全縣水產發展戰略規劃,編制水產資源開發利用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推廣水產業的新技術、新成果;負責水產食品安全和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水利綜合經營工作,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發展外向型水利經濟。
(十三)負責全縣水利的科技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水利科研、推廣套用先進技術,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潘 鶴
從屬機構
伊通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