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滿族自治縣農業局是伊通滿族自治縣政府部門,負責全縣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組織領導及其綜合協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通滿族自治縣農業局
- 外文名:Ytong manchu autonomous county agriculture bureau
- 地點:伊通滿族自治縣
- 機構職責:指導全縣農業生產等
機構職責,主要職能,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種植業、農業機械化、鄉鎮企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提出處理農村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的原則和措施;參與涉農的金融保險的政策制定;組織起草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地方性法規,擬訂相關政策,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負責全縣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組織領導及其綜合協調;研究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研究提出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政策和建議並協調相關事項。
(三)提出全縣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工作;提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建設與發展;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財務管理和審計,負責全縣農村收益分配統計;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業政策性保險;負責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主要職能
(四)指導全縣農業生產,落實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相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縣財政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五)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和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和建議,研究擬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六)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建議;參與制訂地方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標準並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七)貫徹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地方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的許可及監督管理;開展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