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科技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

《企業科技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是經委科委1987年10月27日發布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科技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
  • 時間: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 部門:經委科委
  • 對應:現代化,面向世界
(國家經委、國家科委等 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一、企業繼續教育的指導思想和任務
1.繼續教育是對科技人員進行知識更新和補缺,加速智力開發的教育。它的任務是全面提高科技人員素質,推動科學技術進步,實現科技管理現代化,為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服務。它是深化企業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適應新技術革命形勢的基本對策之一。
2.繼續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堅持按需施教、學用結合、定向培訓、講求實效的原則,做到當前與長遠、理論與實踐、普遍提高與重點培養、知識廣博與專深相結合。
3.繼續教育關係到企業的生存發展和科技人員的切身利益。參加繼續教育是科技人員應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各級領導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採取有力措施,積極組織科技人員學習新知識,跟蹤新技術和高技術,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創新能力。 二、企業繼續教育的對象、內容和培訓目標
4.企業繼續教育的對象是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級以上技術職務,從事生產建設、科研、設計、科技管理及其它技術工作的在職科技人員,重點是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務的科技骨幹和優秀青年科技人員。生產、科研中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要優先培訓。
5.繼續教育的內容要緊密結合企業技術進步、產品更新以及管理現代化的需要確定,重點是補充新知識與提高實際工作能力的訓練。通過繼續教育改善科技人員的知識結構,拓寬知識面,使其專業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與崗位和技術職務相適應;尤其要學習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增強技術改造、產品設計、技術攻關的創造能力。
6.企業的繼續教育要按照科技人員的不同層次確定培訓目標:
高級科技人員要學習和掌握本專業、本學科的最新科技知識,成為本行業的技術專家和學術帶頭人。
中級科技人員主要是更新知識和擴大知識面。結合本職工作學習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培養獨立解決複雜技術問題的能力,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的科技現狀和發展趨勢。
初級科技人員主要進行專業知識學習和實際技能鍛鍊,以提高崗位工作能力,掌握科技工作方法。
新從事科技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要進行見習期教育,主要熟悉本崗位的專業知識,進行基本技能訓練,以取得初級技術崗位的上崗能力。企業要制定見習期培訓規劃,指定專人輔導,嚴格考核,使之在專業知識、基本技能、工作方法及工作態度方面得到全面提高。 三、企業繼續教育的組織實施
7.國家經委、國家科委、中國科協組成企業繼續教育協調小組,指導、協調企業繼續教育工作。
國家經委負責組織、指導企業科技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制定有關政策、措施,推廣先進經驗,組織國內外學術交流和培訓活動,重點抓好大、中型企業科技人員的培訓工作,為全面提高科技人員素質服務。
國家科委負責指導全國自然科學科技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根據國家科技發展規劃,提出科技人員繼續教育的目標;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政策;推廣先進經驗,為不斷提高科技人員素質和創造力服務。
中國科協負責組織全國性學會、協會、研究會,積極開展對企業科技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協助工業部門制定繼續教育規劃,提出各學科領域繼續教育內容,編寫教材及組織國內外繼續教育工作的學術交流,接受委託,對科技人員繼續教育水平和成果進行評估。
8.國務院各產業(行業)部門對本系統企業科技人員繼續教育統籌規劃,制定行業繼續教育有關規定、科技人員崗位職務規範;指導制訂行業教學計畫、大綱及考核辦法;組織編寫行業繼續教育教材,發展電化教學;開闢國際學術交流和出國考察;進修渠道;辦好培訓基地,承擔企業中較高層次的繼續教育任務;檢查、考核企業開發繼續教育的情況。
9.各級經委、科委(科技幹部局)、科協和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繼續教育的領導和指導,結合地區、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計畫;逐步按行業建立相對集中的繼續教育中心,並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廣開學路,採取多渠道、多層次、多種形式辦學;促進企業、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和學術團體聯合辦學,建立生產、科研、教學相結合的協作關係。
10.企業由一名主要領導負責科技人員繼續教育工作,並組織從事、教育、科技、科協等部門共同規劃,由教育、科協等部門組織實施。有條件的大、中型企業可建立繼續教育中心,或在現有培訓基地內設立專門的繼續教育機構。
11.經濟管理幹部學院、經濟管理培訓中心、科技進修學院、科技幹部培訓中心要承擔企業科技人員繼續教育任務,與企業建立長期人才培養協作關係。有條件的職工大學(職工業餘大學)要把繼續教育作為基本任務之一,在企業開展繼續教育中發揮基地的作用。
12.發放繼續教育證書、證明的辦學單位,原則上按隸屬關係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查認定,科技人員的管理、使用部門要予以承認。 四、企業繼續教育的政策、措施
13.企業科技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是企業經濟工作的一個重要部分,必須納入企業的目標管理,納入廠長任期目標,實行生產、技術、智力開發一起抓。繼續教育工作成績應作為考核經濟部門、企業和廠長(經理)的重要條件之一,由企業主管部門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標準、辦法。
14.企業中級以上技術職務的科技人員,一般每三年給予累計不少於三個月的脫產進修期,其它科技人員的學習時間,根據人才培養需要,由企業安排。大中型企業要逐步建立中級以上科技人員系統接受繼續教育的制度。企業在編制生產、工作計畫時,必須同時安排科技人員的進修計畫。企業科技人員在規定的脫產進修期間待遇不變。
15.要加強對科技人員學習的管理和考核,考核辦法要體現成人教育的特點,可採取繼續教育學分、學時或證書制度,考核掌握本專業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的程度,重點考核學用成果。考核成績作為聘任、晉升的必要條件之一,把培訓、考核、使用結合起來。
16.培訓經費除在規定的職工教育經費中開支外,各地要按照國發〔1985〕21號檔案的規定執行,即“企業培訓技術業務人員的費用,可攤入成本。為某個產品創優、技術開發、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項目服務的培訓費用,包括出國培訓費用,可在項目資金中開支。大型企業興建的培訓中心或城市、行業為中小企業服務興建的培訓中心,道德由自籌資金安排,還可以使用返回的折舊資金及地方機動財力予以適當補助”。
17.逐步建立企業高級人才培訓制度。企業可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培養在職研究生;選送優秀中青年科技人員進修繼續教育高級課程或出國進修;實行高級技術職務人員帶助手制度。
18.全國重點建設項目,企業的技術引進、技術改造、產品開發項目,必須成建制地培養相關人員,並作為項目驗收的條件之一。主管部門應制定辦法,認真組織實施。
19.加強企業繼續教育理論研究,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促進繼續教育深入發展。
對繼續教育成績優異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20.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各單位可結合實際,參照本規定製定具體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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