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
- 外文名:Enterprise Standard Leader System
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是通過高水平標準引領,增加中高端產品和服務有效供給,支撐高質量發展的鼓勵性政策,對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推動經濟新舊動能轉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培育一批具有創新能力的排頭兵企業具有重要作用。制度簡介當...
能效“領跑者”制度是國家確定實施的一項重要節能政策,旨在通過發布同類可比範圍內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產品、企業或單位名單,樹立標桿、政策激勵、提高標準,形成推動終端用能產品和用能單位能效水平不斷提升的長效機制,對增強全社會節能減排...
建立環保“領跑者”制度,以企業自願為前提,通過表彰先進、政策鼓勵、提升標準,推動環境管理模式從“底線約束”向“底線約束”與“先進帶動”並重轉變。制定環保“領跑者”指標,發布環保“領跑者”名單,樹立先進典型,並對環保“領跑者...
第二十五條 本市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建立企業標準領跑者培育機制,支持擁有自主創新技術、先進技術和取得良好實施效益的企業標準成為行業的領跑者。鼓勵企業對標先進標準,提高標準水平。第二十六條 本市支持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在...
《企業標準“領跑者”發展報告(2020年度)》是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在2020年12月發布的報告。報告對2019年和2020年相關工作進行了比對和總結,系統分析了企業標準“領跑者”工作實施以來的經驗、機制、成效、挑戰和未來計畫。報告出台的背景 ...
2022年度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重點領域 《2022年度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重點領域》是2022年6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公告。制定經過 2022年6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2022年度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重點領域》。
建立標準創新型企業制度和標準融資增信制度,鼓勵企業構建技術、專利、標準聯動創新體系,支持領軍企業聯合科研機構、中小企業等建立標準合作機制,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建立國家統籌的區域標準化工作機制,將區域發展標準需求納入國家標準體系...
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以擁有自主創新技術、取得良好實施效益的企業先進標準推動本行業標準水平提升,引領產業最佳化升級。鼓勵企業聯盟將戰略性新興技術納入產業鏈標準體系,帶動產業鏈上下游標準更新,促進產業升級。第三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
鼓勵企業制定高於推薦性標準相關技術要求的企業標準,引導企業將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企業標準;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第二十一條 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應當按照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編號規則進行編號。第二十二條 鼓勵取得...
(二)嚴格執行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企業應當通過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自我聲明公開標準,企業公開的產品、服務的功能指標和產品的性能指標不低於推薦性標準要求;(三)注重實施標準,有良好的標準化管理和工作基礎;(四)標準化工作在...
完善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認證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健全產品傷害監測與預防干預體系,完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25.最佳化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推動第...
21.加強企業標準“領跑者”培育。引導推動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加強市場自主的標準建設,建立企業標準“領跑者”培育制度,建立激勵政策,開展市級企業標準“領跑者”培育工作,支持本市企業成為國家層面企業標準“領跑者”,營造“生產看領跑,...
對暫不具備制定地方標準條件,又需要統一技術要求的,可以參照地方標準制定程式,制定地方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檔案。第九條 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以及地方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檔案的技術要求不得低於強制性標準的技術要求。地方標準和地方...
自治區鼓勵教育、科研機構等單位開展標準化相關專業人才培養,開設標準化相關課程、開展標準化普及教育培訓。自治區支持行業協會、企業加強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培養一批懂專業、識標準的專業人才。第七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實行標準創新獎勵制度。
完善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認證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健全產品傷害監測與預防干預體系,完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25.最佳化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推動第...
全面落實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完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健全缺陷消費品召回制度。鼓勵標準化技術機構、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平台型企業等第三方機構開展企業標準評價,定期發布全省企業標準“領跑者”名單。22.大力發揮品牌的...
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和缺陷產品召回技術支撐體系,實施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27.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和企業標準“領跑者”行動,持續推進許昌市國家標準化改革創新先行區建設。鼓勵優勢企業...
第九條 地方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於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於強制性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禁止利用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第十條 為滿足地方...
39.鼓勵企業標準化良好行為創建,爭創企業標準“領跑者”, 以高標準引領企業生產高質量產品、提供高水平服務。40.持續推動企業開展對標達標活動,瞄準國際先進標準提 高水平,拉高質量高線.41.建立標準創新型企業制度,以標準創新推動企業技術...
標準第4章規定了產品標籤領跑者標識的基本要求,包括圖形樣式、標識含義、標識規格、標註要求、套用範圍和有效期的要求。2.評價 標準第5章主要規定了使用產品標籤領跑者標識的評價要求,包括基本原則、評價要求、一般程式和企業等級評定,...
(一)良好企業:分值85分及以上;(二)守信企業:分值70-84分;(三)一般失信企業:分值50分—69分; (四)嚴重失信企業:分值30分—49分;(五)“黑名單”企業:分值29分及以下。第三章 初次評價標準及實施 第九條 生...
建立健全技術、專利、標準協同機制,開展對標達標活動,鼓勵、引領企業主動制定和實施先進標準。全面實施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大力推進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工程,逐步消除國內外市場產品質量差距。(...
實施高質量標準體系建設工程,深化標準化改革創新,加強標準化技術組織建設,推動團體標準培優計畫和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實施,建立體現雲南特色、先進實用的標準體系,加強重點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查處,制定地方標準300項,培育先進...
第十一條實施標準化戰略,推進標準提檔升級。鼓勵企事業單位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實施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業單位參加國際、國內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主導或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
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政府部門間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完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加強信用監管。建立健全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大力培育發展團體標準,增加新興產業標準供給,完善產品質量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