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離(spin-OFS)是指一個公司將它的某一或某些子公司或部門獨立出來成立新的公司,並將其資產和負債轉移給新建立的公司,然後把新公司的股票按比例分配給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獨立出去,形成一個與母公司擁有相同股東的新公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分離
- 外文名:spin-OFS
- 特指:母公司、子公司
分離(spin-OFS)是指一個公司將它的某一或某些子公司或部門獨立出來成立新的公司,並將其資產和負債轉移給新建立的公司,然後把新公司的股票按比例分配給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獨立出去,形成一個與母公司擁有相同股東的新公司。
分離(spin-OFS)是指一個公司將它的某一或某些子公司或部門獨立出來成立新的公司,並將其資產和負債轉移給新建立的公司,然後把新公司的股票按比例分配給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獨立出去,形成一個與母公司...
分立是指一個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立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的法律行為。企業分立是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母公司的股東,形成與母公司股東相同的新公司,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從母公司中分立出來。
(一)主輔分離:鼓勵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將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產品運輸、原材料採購、行銷等非核心輔助性業務從其主營業務中分離出來,成立獨立的服務業法人企業,並面向社會發展物流倉儲、貿易行銷、設計研發等生產性服務業。到2022年12月,...
從企業分拆的類型來看,基本上可以分為“橫向分拆”、“縱向分拆”和“混合分拆”等三類。橫向分拆 是指對母公司的股權進行分離與分立,分拆出與母公司從事同一種業務的子公司,由此實現子公司的首次公開發售(IPO)。縱向分拆 是指由於母...
製造業企業服務環節分離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是指製造業企業根據產業發展規律和自身發展戰略,將其生產流程中的一個或幾個服務環節從原企業中分離出來,新組建為獨立的法人企業或外包給專業的社會化服務業企業進行營運的模式。鼓勵製造業企業服務...
《湖南省關於試點企業分離服務單位的意見》是湖南省人民政府1996年3月4日印發的意見。簡介 (1996年3月4日)根據《湖南省進行現代企業制度試點的方案》,參照國家經貿委、國家教委、勞動部、財政部、衛生部《關於若干城市分離企業辦社會...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的通知》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的通知 發布文號 湘政發〔2000〕17號 發布時間 二000年七月二十日 ...
企業分離新戰略 《企業分離新戰略》是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岡本久吉
主輔分離是指企業將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原材料採購、產品運輸、安裝、包裝、行銷等非核心輔助性的業務從其主營業務中分離出來,集中力量發展主業的做法及模式。主輔分離的特點 主輔分離是國有大中型企業改制的主要形式之一.其核心就是鼓勵...
分離技術是指企業所得和財產在兩個或更多納稅人之間進行分割而使節減稅款達到最大化的納稅籌劃技術。一般來講所得稅和財產稅的適用稅率為累進稅率,即計稅基礎越大,適用的邊際稅率越高。因此,如果在兩個或更多的納稅人之間進行合理的...
第四條政府有關部門就上述事項與企業或開發區、工業區管委會、建設指揮部等單位簽定的委託授權書,予以撤銷。第五條對企業分離出來的政府行政職能,有關政府部門或所在地政府要積極接收,涉及到經費和人員編制問題的,在進一步理順市、區...
1.2010年,全市主輔分離企業達150家以上,其中江陰市不少於30家,宜興市不少於20家。成立市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促進企業主輔分離工作領導小組,各市(縣)、區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積極開展企業主輔分離輔導、經驗交流和推廣工作。
一、從企業分離出來的中國小校按屬地辦學的原則,移交給當地區、市政府,由教育部門歸口管理。原學校按中國小校名稱審批管理許可權的有關規定予以更名。二、學校現占用的資產(包括學校用地、用房、儀器、教學設施、車輛等)實行整體無償劃撥...
其實,這也是國資委強力推進的中央企業主輔分離方案,即力爭用3-5年時間將中央企業非主業賓館酒店分離重組,分離的非主業賓館酒店將通過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協定轉讓、市場轉讓等方式,重組到以賓館酒店為主業的優勢中央企業。在此之前,主...
並指出目前中國製造業企業通過參與國際代工來創建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國際品牌,以此實現整體產業升級的時代還沒有全面到來。在經擠全球化趨勢最為明顯的20世紀90年代以後,垂直分離已成為全球製造業發展的主要方向。
實現商物分離必須創造一定的條件,如商品標準化,契約標準化等,還應該建設完善的信息系統,保證總公司、工廠、配送中心以及批發站之間的信息交換協同統一。建議 1、加大批發市場升級改造。改變批發市場商物合一的現狀,引導商貿企業將物流...
職責分離是企業各業務部門及業務操作人員之間責任和許可權的相互分離機制。基本要求是,業務活動的核准、記錄、經辦及財物的保管應當儘可能做到相互獨立,分別由專人負責,如果不能做到完全分離,也必須通過其他適當的控制程式來彌補。應當嚴格...
在企業收益,一定的條件下,如果分配不合理,一方多得,必定使其他方少得。企業分配模式不能助長這些行為,必須兼顧分配的公平,必須調節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衝突。兩權分離後,經營者行為的選擇或者說經營者工作積極性的大小,對企業...
剝離是指企業根據資本經營的要求,將企業的部分資產、子公司、生產線等,以出售或分立的方式,將其與企業分離的過程。因此,剝離應含有售賣和分立兩種方式。7、售賣 根據上述剝離含義,售賣是剝離的一種方式。售賣是指企業將其所屬的資產...
對於辦公產品來說,成熟的市場要求行銷導向,產銷分離體制下的銷售,其行銷職能與生產職能從組織上加以分離,有利於企業逐步轉向行銷導向,更好地適應成熟市場競爭的要求,滿足不同顧客群體的不同需要。三、產銷分離可以減少管理層次,提高...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有限合夥企業實現了企業管理權和出資權的分離,可以結合企業管理方和資金方的優勢,因而是...
為防止企業借合併或者分立轉移債務、逃避責任,我國《民法通則》第44條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併,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第9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契約後合併的,由合併後的法人或者其他...
政企分開是指政府的職能與企業的職能分開。政企分開表明正確劃分國家各級政權機構和經濟組織的各自的許可權,正確處理國家和企業的關係。政府機構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分開。包括兩個方面的內涵:一是政府機構同所辦的經濟實體和直屬企業脫鉤...
資產剝離是指在企業股份制改制過程中將原企業中不屬於擬建股份制企業的資產、負債從原有的企業賬目中分離出去的行為。剝離並非是企業經營失敗的標誌,它是企業發展戰略的合理選擇。企業通過剝離不適於企業長期戰略、沒有成長潛力或影響企業...
因此,股權切離是企業分立的一種衍生形式。通常所說的企業分拆上市就是指股權切離。股權切離的作用 (1)原母公司的股東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資企業的淨利潤分成;(2)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後,母公司可以獲得超額的投資收益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