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壽縣“十三五”防震減災規劃

四川省《仁壽縣“十三五”防震減災規劃》發布於2017年03月2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壽縣“十三五”防震減災規劃
  • 發布單位:四川省仁壽縣人民政府
規劃全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四川省防震減災條例》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堅持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堅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民眾,形成政府主導、軍地協調、專群結合、全社會參與的防震減災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地震災害防禦、應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充分重視防震減災綜合能力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經濟社會發展、資源環境保護等需要,確保社會安全穩定。堅持全面防禦。按照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以安全、穩定為前提,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合理布局、全面預防,促進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防震減災綜合能力建設。堅持公共服務。增強公共服務意識,豐富公共服務內涵,提高公共服務效能,建立惠及全民、公平公正、可持續發展的公共服務體系。堅持提升能力。充分發揮地震科技的支撐作用,大力實施人才強業戰略,加強防震減災“三大體系”建設,努力提升防震減災基礎能力。
三、發展目標
到“十三五”末,全縣地震災害綜合防禦能力顯著提高。一是大力推進地震監測預報平台建設。二是提高地震防禦能力,基本完成防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工程加固改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全部達到抗震設防要求,農村民房逐步改變基本不設防的現狀。三是提高地震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抗震救災組織指揮體系、救援隊伍管理體系和災後應急救援體系。四是加強各級各類應急搶救隊伍建設。五是進一步加大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提升公共應對地震災害能力,並具備科學避震、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六是完善“三網一員”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我縣防震減災綜合能力,切實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任務
1.加強地震監測預警能力建設。新建省級地震基準台1個(四公鎮),地震基本台1個(縣城),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台9個(向家鎮、大化鎮、鴨池鄉、青崗鎮、祿家鎮、慈航鎮、兆嘉鄉、藕塘鄉、中農鎮)。
2.加強震害防禦基礎工作。完成震害預測和地震小區劃工作,安排專項經費,開展對水庫、橋樑、房屋等建築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制定、實施抗震加固、改建或拆除的規劃,逐步消除未能達到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築;對處於地震活動斷層以及地質災害易發地段的建築,抓緊組織搬遷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
3.進一步健全應急指揮體系。完善防震減災應急指揮系統,地震災害發生後能快速、有序、高效啟動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建立地震應急指揮平台、技術系統和救災基礎資料庫,實現與省、市地震指揮技術系統數據信息共享。
4.加大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力度。把防震減災納入國民素質教育體系、黨政幹部培訓教學計畫和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制定防震減災宣傳教育計畫,建立完善宣傳網路。每年利用“科技下鄉”積極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
5.加強“三網一員”隊伍建設。推進地震巨觀測報網、地震震情速報網和地震知識宣傳網建設,加強鄉鎮防震減災助理員和巨觀觀測員、速報員培訓工作,提高業務技能。完善地震信息發布制度,建立完善地震災害震情收集和分析機制、地震謠言處理機制。
6.提升地震應急救援綜合能力。積極推進地震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強化傷員救治、災民安置、疫情防控、氣象保障、工程搶險、次生災害防範等應急救援救助體系建設。對現有專業搶險隊伍加大培訓力度,重點抓好應急救援隊伍安全知識、處置技能、操作規範等實用性業務培訓。
7. 加強應急保障體系建設。完善物資儲備制度,建立跨部門、跨鄉鎮、跨行業的物資調撥和配送機制;加強各部門溝通協調,完善全縣的應急聯動機制;完善維穩工作機制,保障全縣公共安全秩序穩定。
8. 農村居民地震安全示範工程建設。實施農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將農村防震保全工作納入新農村建設,嚴格按照規定做好農村居民住宅建設選址、避讓工作,新建公共設施必須達到抗震設防要求,到2020年全縣共建成“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範點”5個。
9.推進防震減災科普示範基地建設。“十三五”期間建省級防震減災示範學校1所,市級科普示範學校5所,科普示範社區3個,地震安全示範鄉(鎮)3個,組織開展5次應急綜合演練。
五、工作保障
1.落實防震減災工作責任制。各鄉鎮、各部門要以對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將防震減災工作列為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年度目標考核,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建立防震減災工作長效機制。
2. 加強防震減災制度建設。深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四川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宣傳,提高全民的法制觀念,增強社會公眾的防震減災法制意識。加強社會防震減災行為的監督管理,制定有效的管理、監督體制,規範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責,規範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活動及地域應急儲備,推進防震減災工作全面開展。
3. 健全防震減災社會管理體制。完善縣防震減災體制,明確各防震減災成員單位防震減災社會管理責權,強化防震減災社會管理職能,實行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各成員單位分工管理、各負其責的管理機制和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重點抓、防震減災行政主管部門具體抓、相關部門配合抓的防震減災工作機制,通過體制、機制創新,逐步形成符合防震減災事業發展要求,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科學高效的防震減災行政管理體制。
4. 加大防震減災資金投入力度。切實保障防震減災公益性的基礎地位,將防震減災列入年度專項預算範圍予以保障,為防震減災部門開展群策群防、地震監測台網和預警預報建設、宣傳教育和業務培訓、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健全完善抗震救災資金準備和應急撥付機制;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防震減災投入機制,保證防震減災工作順利進行。
5. 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督查。建立完善防震減災工作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的督查力度,確保各項防震減災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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