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訴訟費用管理辦法》在2003年12月26日由財政部, 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民法院訴訟費用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3年12月26日
- 實施時間:2004年1月1日
- 頒布單位:財政部, 最高人民法院
- 效力級別:部門規章
《人民法院訴訟費用管理辦法》在2003年12月26日由財政部, 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人民法院訴訟費用管理辦法》在2003年12月26日由財政部, 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範人民法院訴訟費的管理與使用,切實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意見的通...
《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是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四百一十一次會議通過,1989年7月12日法(司)發14號頒布的收費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通知,自2007年4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具體辦法由各高級人民法院與同級財政部門商定。第十條 訴訟費用要納入各級人民法院的單位預算,統一核算和使用管理。第十一條 訴訟費用的使用範圍:(1)最高人民法院與財政部聯合制定的業務費開支範圍,主要用於補充辦案所需業務經費;(2)事...
第三條 在訴訟過程中不得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向當事人收取費用。第四條 國家對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維護其合法權益。第五條 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或者組織在人民法院進行...
第一條 為規範我院各類案件訴訟費的收交和緩、減、免交申請的辦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內設機構及新設事業單位職能》、《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審限管理規定》和《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我院各類案件...
《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已於9月1日開始實行。為了加強訴訟費用的管理工作,特作以下規定:(一)各級人民法院依法收取的訴訟費用屬於國家規費。考慮到目前財政困難,撥給法院的業務經費還不能完全滿足審判工作的需要,法院依法收取的訴訟費用暫...
第八條 非財產訴訟案件的受理費,一般由原告人負擔。離婚案件涉及財產分割的,也按非財產案件,由原告人交納受理費。案件審理終結,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案情決定。財產訴訟案件,由原告人預交受理費。案件審理終結,訴訟費用由敗訴人...
使用和管理,由省高級人民法院,會同財政廳制定細則施行之。第十六條 本辦法生效以前立案的訴訟費,按各地原規定執行。無規定的,不溯既往。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日起生效。第十八條 本辦法適用中的解釋權,授予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糾紛案件,保護社會主義全民和集體企事業單位的正當權益,促進四化建設的順利進行,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指示,參照兄弟省市的徵收費用辦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山西省各級人民法院審理經濟糾紛案件徵收訴訟費用試行辦法...
第二十條 當事人口頭向人民法院起訴者,不收取筆錄製作費。第二十一條 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的財會人員或指定專人統一收費,並出具收據。收取的訴訟費,按規定交當地財政部門。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公布之前立案未收訴訟費用的,一律不再...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收費辦法(試行)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和經濟糾紛訴訟,應當依照本辦法向人民法院交納下列訴訟費用:...
1982年12月18日山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第八十條規定和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依照本辦法向人民法院交納下列訴訟費用:...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依照《交納辦法》第9條規定...
4.各級人民法院訴訟費用的管理,必須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即“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的管理方式,我院和財政部聯合制定的《人民法院訴訟費用管理辦法》下發以後,各地正在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各級人民法院必須嚴格按照《人民...
1982年6月1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原則通過。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各級人民法院審理經濟糾紛案件徵收訴訟費的暫行辦法 頒布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2.06.19 實施時間 1982.06....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依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需要...
根據審判工作發展的實際需要,為了進一步規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有利於當事人依法進行訴訟,現對《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作如下補充規定:一、《辦法》第一章第四條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具體...
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人民法院訴訟收費的監督管理,確保《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正確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關於訴訟收費監督管理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將《規定》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各計畫單列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財政部印發的《關於最高人民法院集中部分訴訟費用的實施辦法》(法〔1996〕81號)的規定,現對最高人民法院集中部分訴訟費用的具體解繳事項通知如下:...
我們同意在全國未有統一規定之前,可暫依你院提出之三項辦法辦理。惟下列數點希注意:(一)上海市人民法院關於徵收訴訟費用辦法第一條所定“凡婚姻監護及關於勞動契約之爭議案件一律不收費用”其中“監護”二字範圍過狹,凡有關子女的...
根據《人民法院訴訟費用管理辦法》(財公字[1999]406號)的規定,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委託中國農業銀行及各指定分支機構統一辦理訴訟費用的代收和結算事宜,並聯合下發了《關於人民法院訴訟費用收取和結算等事宜的通知》(...
一、凡屬上述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為處置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提起訴訟(包括抗訴和申請執行)的案件,其案件受理費、申請執行費和申請保全費,按照《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計算,減半交納。二、上述案件中,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申請財產保全的,...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行政訴訟,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交納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收費的具體標準可查詢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訴訟應分清是程式訴訟還是實體訴訟。怎樣應訴 當您或您單位被起訴後,為了維護自身的...
人民法院訴訟檔案管理辦法是國家檔案局於1984年01月04日發布,自1984年01月0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檔案內容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人民法院訴訟檔案的管理,根據國家檔案局制定的《機關檔案工作條例》的精神,結合訴訟檔案的實際情況,...
1984年最高法院制定的《民事訴訟收費辦法(試行)》第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申請緩交、減交或免交的,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1989年最高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二十七條也作了類似規定。1992年頒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