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是為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構建公平合理的司法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保證人民檢察院及其辦案組織、檢察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公正行使職權,實現權力與責任、放權與管權有機統一,保障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制定的條例。
2024年7月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
-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是為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構建公平合理的司法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保證人民檢察院及其辦案組織、檢察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公正行使職權,實現權力與責任、放權與管權有機統一,保障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制定的條例。
2024年7月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
《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是為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構建公平合理的司法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保證人民檢察院及其辦案組織、檢察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公正行使職權,實現權力與責任、放權與管權有機統一,保障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
檢察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條例 (2007年7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 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七十九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檢察人員嚴格執法、依法辦案,維護司法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執法過錯,...
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錯案責任追究條例(試行)》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8.07.17 實施時間 1998.07.17 檔案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證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嚴格執法、依法辦案,維護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
關於司法責任追究、檢察官懲戒的具體情形、程式等按照《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檢察官懲戒工作程式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三十七)檢察人員能夠主動糾錯、說明情況,如實記錄報告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違規過問案件、不當接觸交往等情況的,可以從寬處理。對抗、阻礙或者指使他人對抗、阻礙司法責任調查和...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對如實記錄過問案件情況的辦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一條 辦案人員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
根據《關於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檢察人員在司法辦案工作中,故意實施11種行為之一的,應當承擔司法責任:包庇、放縱被舉報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使無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的;毀滅、偽造、變造或隱匿證據的;刑訊逼供、暴力取證或以其他非法方法獲取證據的;違反規定剝奪、限制當事人、證人人身自由...
規範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活動,加強內部監督制約,及時糾正辦案中發生的違法行使職權問題,促進公正廉潔司法,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並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檢察機關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違法行使職權行為糾正、記錄、通報及責任追究的規定》(下稱《規定》...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錯案,是指本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及其辦案人員辦理的案件,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法規錯誤或者違反法定程式而造成裁判、裁決、決定、處理錯誤的案件。第三條 本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因故意或者過失造成錯案的,應當依照本條例追究責任。
其中也規定了終審追責的內容。在發布的時候,司法責任制還沒有在全國推開,已經在全國推開了。印發檔案 2024年7月,最高檢印發了《關於人民檢察院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和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推動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準確落實和不斷健全完善司法責任制。
在此基礎上,認真開展調研,總結各地經驗做法,廣泛徵求中央有關單位、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家學者意見建議,深入研究司法責任追究和檢察官懲戒工作的頂層制度設計,穩步推進追責懲戒相關檔案的起草工作。2020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印發了《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以下簡稱《司法責任追究條例》)。根據《中華人民...
《山東省司法工作人員違法辦案責任追究條例》在1999.06.18由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監督,維護司法公正,保護國家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各級人民法院和有關專門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
第十四條法官、檢察官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非經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審議不受錯案責任追究。法官、檢察官因違反黨紀,審判、檢察紀律,治安及刑事法律,應當追究錯案責任之外的其他責任的,依照相關規定辦理。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審議法官、檢察官錯案責任案件,應當進行聽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相關機構應當派員向...
第四條錯案責任追究應當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有錯必究,責罰相當,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第五條各級司法機關負責追究本機關和派出機構工作人員的錯案責任。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人民法院的錯案責任追究工作由審判委員會負責,人民檢察院的錯案責任追究工作由檢察委員會負責,公安、國家安全和...
健全司法過錯責任追究機制,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檢察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條例,對故意違反法律和有關規定,或者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導致案件實體錯誤、程式違法的,嚴肅追究責任。二、圍繞檢察權運行重點環節,嚴格規範司法辦案活動規範司法行為的核心,就是規範司法權的行使。各級檢察機關堅持從與人民民眾密切相關的...
規定正文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實行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的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人民民眾對人民檢察院辦案工作的監督,充分保障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合法權利,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
(一)對檢察機關及其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遵守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上級人民檢察院決議、決定以及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二)人民檢察院錯案責任追究條例規定的由監察部門履行的職責;(三)對檢察機關及其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進行內部審計。第二十二條 執法監察的主要方式:(一)參加...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工作人員違法辦案責任追究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依法加強司法監督,督促司法工作人員嚴格執法、秉公辦案,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自治區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
第六條 人民檢察院堅持司法公正,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遵守法定程式,尊重和保障人權。第七條 人民檢察院實行司法公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八條 人民檢察院實行司法責任制,建立健全權責統一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第九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檢察...
《人民檢察院司法瑕疵處理辦法(試行)》是對檢察機關在事實認定、證據採信、法律適用、法律程式、法律文書以及司法作風等方面存在司法瑕疵的表現形式作出具體規定,同時對發現途徑、答覆息訴、源頭治理、責任追究以及發現其他司法機關司法瑕疵的處理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內容 最高檢下發三個涉法涉訴信訪改革配套辦法,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5年6月12日 規則 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執行職務規則 (2015年6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36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保障和規範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依法正確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
嚴格執行《檢察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條例》(高檢發〔2007〕12號)、《人民檢察院執法辦案內部監督暫行規定》(高檢發〔2008〕4號)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執法活動監督的若干意見》(高檢發〔2011〕10號),制定執法辦案內部監督實施細則,建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追究的執法辦...
2015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10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央司改辦負責人就《規定》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請介紹一下出台《規定》的背景和意義? 答:我國憲法、法院組織法、...
某學院副院長猥褻未成年女生,該生父親憤而將其打成輕傷涉嫌犯罪,檢察機關綜合考量,對事出有因、情節較輕且自首的打人者依法決定不起訴;對僅被行政拘留的猥褻者監督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彰顯法理情統一的司法力量。堅持標本兼治,結合履職辦案發出檢察建議3.9萬份,促進訴源治理。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別向國家糧食...
(二)總結檢察工作經驗;(三)討論決定有關檢察工作的其他重大問題。第二章 組成人員 第五條 檢察委員會由檢察長、副檢察長和若干資深檢察官組成,成員應當為單數,並設專職委員。檢察委員會委員依照法律規定任免。第六條 擔任檢察委員會委員的資深檢察官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最高人民檢察院應當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工作試行條例》,業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現發布施行。施行中遇有什麼問題,請隨時報告我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工作試行條例》的通知具體內容 編輯 語音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司...
(十)違反法律規定暫緩執行、中止執行、終結執行的。第十三條 上級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和其他人員不得違法干涉下級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和其他人員違法審判、執行案件應當追究責任的其他行為。第三節 追究人民檢察院檢察人員和其他人員違法責任的範圍 第十五條 在刑事訴訟中違反法律規定,有...
(九)違反法律和本標準第二章關於逮捕工作程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逮捕質量責任 第二十七條對於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捕或者錯不捕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和《檢察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條例》、《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等有關規定,追究主要責任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紀律責任或者法律責任。對於符合本標準第...
由主訴檢察官決定的案件或者訴訟中的事項,主訴檢察官對案件事實、證據的認定和所作的決定負責。考核 主訴檢察官的考核、獎懲,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官考核與獎懲規定執行。各級人民檢察院可以自行規定對已任的主訴檢察官實行任期制或者淘汰制,建立健全與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配套的激勵機制和保障機制。監督 檢察...
《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結合檢察機關的實際而制定的條例。總則 第一節 目的、原則和適用範圍 第一條為規範檢察人員行為,嚴肅檢察紀律,保證檢察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