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銀施洛德多策略回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交銀多策略回報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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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銀施洛德多策略回報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交銀施洛德發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交銀多策略回報混合C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交銀施洛德
  • 基金管理費:1.00%
  • 首募規模:0.00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9761
  • 成立日期:20151119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靈活運用多種投資策略,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場中潛在的投資機會,在控制下行風險的前提下,力爭為投資者提供長期穩健的投資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中期票據、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銀行存款、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結合巨觀經濟環境、政策形勢、證券市場走勢的綜合分析,靈活運用多種投資策略,主動判斷市場時機,進行積極的資產配置,合理確定基金在股票、債券等各類資產類別上的投資比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資組合的風險、提高穩健投資收益。
1、大類資產配置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運行周期、貨幣與財政政策形勢、資金面供求變化、證券市場走勢與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自上而下調整大類資產配置比例,並隨著市場運行狀況以及各類證券風險收益特徵的相對變化,動態調整大類資產的投資比例,有效控制基金資產運作風險,提高基金資產風險調整後收益。
2、股票投資策略
在自上而下的投資分析框架下,結合對行業和企業成長性的基本面研究,把握經濟發展和變更中的個股投資機會;同時還將通過對市場氛圍和個股價格走勢分析,把握組合買賣時機和調整節奏。
(1)行業選擇和配置
基金管理人採用多因素的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分析和預測方法,確定巨觀及行業經濟變數的變動對不同行業的潛在影響,得出各行業的相對投資價值與投資時機,據此挑選出預期具有良好增長前景的優勢行業,把握行業景氣輪換帶來的投資機會。
(2)個股精選
本基金在前述行業優選的基礎上,根據下述標準挑選出其中具有投資潛力的上市公司構建股票池並從中精選個股,且需滿足以下要求:
1) 公司未來預期銷售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息稅前利潤等成長性財務指標處於行業前列或高於市場平均水平;
2) 公司的市場占有率高於行業平均水平;
3) 公司擁有難以為競爭對手模仿的競爭優勢,如在資源、技術、人才、資金、經營許可證、銷售網路等方面的優勢;
4) 公司在技術上或商業模式上具有突出的創新,代表行業發展的方向,或直接受益於經濟轉型;
5) 公司治理結構完善、擁有良好管理團隊,具備清晰的公司發展戰略,企業經營具備持續成長潛力;
對上述重點上市公司進行內在價值的評估和成長性跟蹤研究,在明確的價值評估基礎上精選優秀質地的投資標的構建股票組合。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債券投資採取主動的投資管理方式,獲得與風險相匹配的投資收益,以實現在一定程度上規避股票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和保證基金資產的流動性。
在全球經濟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對巨觀經濟運行趨勢及其引致的財政貨幣政策變化作出判斷,運用數量化工具,對未來市場利率趨勢及市場信用環境變化作出預測,並綜合考慮利率變化對不同債券品種的影響、收益率水平、信用風險的大小、流動性的好壞等因素,構造債券組合。在具體操作中,本基金運用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結構配置策略、類屬配置策略、騎乘策略、槓桿放大策略和換券等多種策略,獲取債券市場的長期穩定收益。
4、權證投資
本基金的權證投資以權證的市場價值分析為基礎,配以權證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動式的科學投資管理為手段,充分考慮權證資產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性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品種與類屬選擇,追求基金資產穩定的當期收益。
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將綜合運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個券選擇和把握市場交易機會等積極策略,在嚴格控制風險的情況下,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風險調整後的收益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長期穩定收益。
6、股指期貨投資
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投資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本基金將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以管理投資組合的系統性風險,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將主要採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契約。本基金在進行股指期貨投資時,將通過對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究,並結合股指期貨的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基金管理人針對股指期貨交易制訂嚴格的授權管理制度和投資決策流程,確保研究分析、投資決策、交易執行及風險控制各環節的獨立運作,並明確相關崗位職責。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股指期貨交易決策部門或小組,並授權特定的管理人員負責股指期貨的投資審批事項。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該類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其持有的A類、C類基金份額分別選擇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後任一類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任一類基金份額淨值減去該類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由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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