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

《中衛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已經中衛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中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9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衛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9日
  • 發布單位:中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通知,解讀,

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中衛市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和《中衛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已經中衛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抓好組織實施。
附屬檔案:1.中衛市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
      2.中衛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
中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健全完善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最佳化兒童發展環境,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全面提升兒童綜合素質,促進兒童健康、全面發展。結合《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中衛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要求,充分考慮我市兒童發展現狀,制定本規劃。
二、編制過程
2021年,市婦兒工委辦成立了“規劃”編制起草組,制定編制工作方案,紮實開展編制工作。以上一輪“規劃”終期評估為契機,在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和認真學習《中衛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等政策檔案的基礎上,起草了“規劃”初稿,先後三次徵求市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相關部門、專家和各縣(區)意見建議,通過政府網站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召開專家評審會、進行社會風險評估,報請市司法局進行了合法性審查,經多輪修改完善後,提請市政府專題會和常務會議分別審定。市政府辦於6月9日予以印發。
三、主要內容
“規劃”周期為10年,即:2021-2030年。兒童發展規劃由前言、總體要求、主要任務、組織實施和監測評估五部分組成。在分領域和指標設定上,與《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和上一周期中衛市婦女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相比較,新一輪規劃既保持了延續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點。《中衛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包括兒童與健康、兒童與安全、兒童與教育、兒童與福利、兒童與家庭、兒童與環境、兒童與法律保護7個領域,設定了76項主要目標,提出了93項策略措施,與自治區基本保持一致。對比上一輪規劃,新增“兒童與安全”和“兒童與家庭”領域,且“兒童與安全”設定為第二領域,凸顯了兒童安全的重要性。
“規劃”明確了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兩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規劃實施,各級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結合職責,落實規劃目標任務。
“規劃”監測工作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組織開展,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婦女兒童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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