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是201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法律出版社。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 作者:法律出版社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31113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編輯推薦,

內容簡介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
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作出修改:
  將第十一條第二款修改為:“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作出修改:
  將第八條第*款修改為:“居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本居住地區全體有選舉權的居民或者由每戶派代表選舉產生;根據居民意見,也可以由每個居民小組選舉代表二至三人選舉產生。居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其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圖書目錄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一號)(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決定(2)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4)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21)

編輯推薦

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發展農村基層民主,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憲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為了加強城市居民委員會的建設,由城市居民民眾依法辦理民眾自己的事情,促進城市基層社會主義民主和城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根據憲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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