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18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5年5月18日公布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
- 頒布時間:1995年05月18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5月18日
- 頒布單位: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1995年5月18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5年5月18日公布施行。
1995年5月18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5年5月18日公布施行。中文名 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 頒布單位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5.05.18 實施時間 1995.05.18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是為了加強城市居民委員會的建設,由城市居民民眾依法辦理民眾自己的事情,促進城市基層社會主義民主和城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根據憲法制定的一部法律,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
《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是1999年9月26日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檔案,屬於地方法規。檔案簡介 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共列四十六條。這是為了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是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供稿
(七)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組織法》與《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開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是1998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出版時間 1998年11月 頁數 14 頁 定價 3.00 裝幀 平裝 ISBN 9787800835230 ...
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作出修改:將第十一條第二款修改為:“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作出修改:將第八條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 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對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居民委員會協助不設...
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了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決定對《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
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辦法全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居民委員會的建設,促進城市基層社會主義民主和城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結合本市...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居民委員會的建設,充分發揮城市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的作用,促進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以下簡稱市、區)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對居民委員會的...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由城市居民民眾依法辦理民眾自己的事情,促進城市基層社會主義民主和城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了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決定對《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經1993年11月25日湖北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通過,1993年11月25日公布。該《辦法》共25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簡介 編輯 語音 (1996年11月19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6年11月19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5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居民委員會的建設,促進城市基層社會主義民主和兩個文明建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結合西藏實際,制定本辦法。
根據2020年6月12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四川省村民委員會選舉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辦法〉的決定》修正 [1] ...
1994年7月30日青海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4年7月30日公布 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中文名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 頒布單位 青海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4.07.30 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