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項目一般是由外來投資者提供先進技術、先進設備、管理經驗和外匯資金,我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固定資產(廠房、設備、儀器、工具等)、勞務和人民幣資金(或採用補償貿易等形式)。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外國合資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於25%。
中外合資項目一般是由外來投資者提供先進技術、先進設備、管理經驗和外匯資金,我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固定資產(廠房、設備、儀器、工具等)、勞務和人民幣資金(或採用補償貿易等形式)。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外國合資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於25%。
中外合資項目一般是由外來投資者提供先進技術、先進設備、管理經驗和外匯資金,我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固定資產(廠房、設備、儀器、工具等)、勞務和人民幣資金(或採用...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營企業),是指中國合營者與外國合營者依照中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並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的企業...
中外合資公司是經我國有關部門批准,遵守我國有關法規規定,從事某種經營活動,由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國外投資方與我國投資方共同經營或獨立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中外合資經營項目國民經濟評價是指從巨觀角度,運用國家參數分析中外合資經營項目給國民經濟帶來的貢獻。它是中方合營者向國內領導部門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附屬檔案,是政府...
中外合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在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外來資金和技術時,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具體、深入、細緻地論證後寫成的書面報告檔案。中外合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是...
中外合資經營項目經濟評價是指國內一般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在股權或中外合資新建、改擴建項目中的具體套用。中外合資經營項目的經濟評價包括財務評價和國民...
中外合資立項意向書是在中外經濟技術合作中,兩國政府或法人在經過初步接洽後,雙方表示對興辦中外合資企業有興趣而簽署的意向性立項文書。這種意向書是合資雙方表示對...
中外合資經營項目註冊資本亦稱“投入資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按契約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認交的出資額之和。合營者可以用貨幣...
中外合資經營項目開辦費是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在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也包括籌建期間發生的銀行貸款利息支出,但不包括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開辦費的具體內容和所...
涉外項目即中外合資、合作或與外資有關的建設項目。在我國現實情況下規定,凡產品以出口為主,外匯能自行平衡的項目,應優先發展。以深圳特區為例,特區自建立以來,不...
中外合資經營項目財務評價是指國家現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規、財稅制度以及價格體系等基礎上對股權或中外合資經營項目進行的財務效益分析,即考察項目的盈利性、借款償還...
利用外資項目是指通過國際信貸關係或直接吸收外國投資來籌集資金(包括設備、材料、技術在內),在國內進行固定資產建設的項目。它包括利用中國銀行、中國投資銀行、中國...
合資建設投資指安排在或使用於合資建設項目上的投資。由於合資建設項目分為中外合資建設項目和國內合資建設項目兩類,所以這類投資也有中外合資建設投資和國內合資建設...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以確立和完成一個項目而簽訂契約進行合作生產經營的企業,是一種可以有股權,也可以無股權的契約式的經濟組織。合作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投資或者...
中外合資協定書是中外合資者就設立中外合資企業的基本要點,在談判中通過友好協商後而草簽的初步書面檔案。中外合資協定書必須在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得到企業主管...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中國設計機構同外國設計機構合作設計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合作設計)的管理,促進合作設計的開展,特制訂本規定。第二條 中國投資或中外合資、外國貸款...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契約是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所簽訂的共同舉辦合營企業...
合資企業一般指中外合資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由中國投資者和外國投資者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外國投資者可以是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
為了便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順利實施制定。1983年9月20日國務院發布,根據2014年2月19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
國外基金比較多,所以以這種方式投資的話國內公司的性質就要改為中外合資。第二種融資方式是銀行承兌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項目方的公司帳戶上,然後當即...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為規範對外商投資項目的核准管理,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外合資、中外...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限暫行規定(2011修訂)是國務院於2011年01月08日發布,自1990年10月2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