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2日,國務院同意在韶關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為中國(韶關)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22年4月12日,《中國(韶關)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韶關)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所屬地區:廣東省
2022年1月22日,國務院同意在韶關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為中國(韶關)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22年4月12日,《中國(韶關)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印發。
2022年1月22日,國務院同意在韶關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為中國(韶關)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2022年4月12日,《中國(韶關)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印發。...
2022年4月1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韶關)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方案內容 播報 編輯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
2022年12月,國務院批覆同意在廊坊等33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以下簡稱延邊州)延吉市位列其中。2023年8月,湖南省政府印發《中國(衡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中國(株洲)跨境電子商務...
中國(紅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國務院2022年批覆設立的27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之一。發展歷程 2022年1月22日,國務院批覆在鄂爾多斯市、揚州市、鎮江市、泰州市、金華市、舟山市、馬鞍山市、宣城市、景德鎮市、上饒市、淄博市...
跨境電子商務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達成交易、進行電子支付結算,並通過跨境電商物流及異地倉儲送達商品,從而完成交易的一種國際商業活動。2018年10月1日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文明確,...
中國(湘潭)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2020年4月27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的。設立批覆 2020年4月27日,國務院發布國函〔2020〕47號,同意湘潭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2022年4月訊息,...
《中國(潮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是為了發揮潮州精品製造優勢及文化藝術影響力,推廣新技術、探索新機制,推動以企業對企業(B2B)業務為重點的多業態、全渠道、全場景跨境電子商務發展,促進跨行業、跨領域業態融合創新,...
《中國(中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中國(中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
中國(梅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2020年4月27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的。2020年7月23日,省政府官網發布《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梅州)等7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州、惠州、中山、江門、湛江、茂名、肇慶...
2022年4月1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揭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制定經過 2022年4月1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揭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方案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
中國(河源)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22年1月22日,國務院同意在河源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為中國(河源)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發展歷史 2022年4月,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河源)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汕頭)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 中國(汕頭)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
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佛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設立批覆 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佛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
2022年8月19日,《中國(景德鎮)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發布。建設目標 圍繞景德鎮國際陶瓷博覽交易中心核心主園區,推動樂平市、浮梁縣、珠山區、昌江區、景德鎮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昌南新區6個縣(市、區)協同發展,不斷完善...
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國務院批准成立的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主管,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而成立的試驗區。設立背景 2013年中國的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10萬億,首次超過美國,成為世界電子商務第一大國度。杭州市按照國務院...
中國(焦作)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是2022年11月14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沿革 發展歷史 2022年11月14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中國(焦作)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通知發布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焦作)...
為全面推進中國(郴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郴州綜試區)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20〕47號)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一、總體要求 (一)...
中國(中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2020年4月27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的。設立批覆 2020年4月27日,國務院發布國函〔2020〕47號,同意中山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 中國(...
2016年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模式為外貿發展提供新支撐。會議內容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不是政策...
中國(江門)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20〕47號),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中國(成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天津等1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精神而制定的方案。方案全文 中...
2020年4月27日,國務院發布國函〔2020〕47號,同意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 中國(德宏)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贛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江西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 中國(贛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
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紹興)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浙江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 中國(紹興)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
2023年7月3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萍鄉)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設立背景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簡稱綜合試驗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
中國(清遠)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22年1月22日,國務院同意在清遠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為中國(清遠)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2022年4月,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清遠)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中國(海口)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國務院批准成立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而成立的試驗區。批准時間 2018年8月,國務院同意在海口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為中國(海口)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具體實施方案由海南省級...
《中國(同江)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2023年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印發的實施方案。印發通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同江)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發〔2023〕4號 佳木斯市、同江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關...
要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抓好風險防範,堅持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要保障好個人信息權益,為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創造良好營商環境。發展歷程 2022年11月14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中國(南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