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深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模式為外貿發展提供新支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深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獲批時間:2016年1月6日
會議內容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不是政策窪地,而是制度高地。試驗的核心,是監管模式的創新和發展模式的創新。”李克強總理在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說。
李克強指出,積極穩妥擴大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點,是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等改革的重要舉措。他說:“這既可吸引大中小企業集聚,促進新業態成長,又能便利有效監管,對推動‘雙創’,增加就業,使外貿更好適應新形勢、贏得新優勢,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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