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2日,國務院同意在南充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為中國(南充)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南充)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所屬地區:南充市
2022年1月22日,國務院同意在南充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為中國(南充)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22年1月22日,國務院同意在南充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為中國(南充)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中國(南充)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是2022年10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信息 2022年10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中國(南充)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內容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
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中國設立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性質的先行先試的城市區域,旨在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支付、物流、通關、退稅、結匯等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通過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和...
中國(金華)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國務院2022年批覆設立的27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之一。2022年1月22日,國務院批覆在鄂爾多斯市、揚州市、鎮江市、泰州市、金華市、舟山市、馬鞍山市、宣城市、景德鎮市、上饒市、淄博市、日照市...
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46號)、《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天津等1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16〕17號)精神,全面有效推進中國(成都)...
健全與跨境電子商務、進口特殊商品指定口岸、外貿綜合服務發展相適應的通關管理機制。積極推動實施一體化通關。積極推進無紙化申報、無紙化放行,探索施檢過程無紙化。在確保有效監管前提下,鼓勵口岸監管部門最佳化查驗機制。建設空、鐵、公、...
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川南臨港片區是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三大片區之一,位於四川省瀘州市,於2017年4月揭牌運行,為全國第三批成立的自由貿易試驗區,規劃面積19.99平方公里。區內集聚綜合保稅區、跨境電商綜試區、進境糧食...
《中國(達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意見》和《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廊坊等33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精神,加快推進中國(達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
《中國(舟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指定並發布的方案。制定經過 2022年5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舟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產業定位。以助力傳統外貿...
《中國(宜賓)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方案,於2023年12月8日發布。方案發布 2023年12月8日,《中國(宜賓)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發布。方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外貿新...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位於四川省眉山市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歷史沿革 2022年1月22日,國務院同意在眉山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為中國(眉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具體實施方案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印發。
上述《方案》要求,按照“網際網路+大外貿”的發展模式,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和政策環境最佳化,破解跨境電子商務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難題,打造青島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的產業鏈和生態圈,支撐外貿升級發展。為做好中國(青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
發展歷程 2022年11月14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2023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關於印發《中國(宜賓)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中國(達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中國(南通)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2019年12月國務院同意設立的試驗區。設立批覆 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南通)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江蘇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 中國(南通)...
2022年4月1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雲浮)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制定經過 2022年4月1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雲浮)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方案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
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國務院批准成立的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主管,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而成立的試驗區。設立背景 2013年中國的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10萬億,首次超過美國,成為世界電子商務第一大國度。杭州市按照國務院...
中國(江門)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20〕47號),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海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青海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 中國(海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
2024年1月18日,中國(銅仁)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揭 牌。發展歷史 2022年11月14日,據中國政府網訊息,國務院發布關於同意在廊坊等33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其中包括中國(銅仁)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2024...
2020年4月27日,國務院發布國函〔2020〕47號,同意湘潭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2022年4月訊息,商務部“2021年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評估”結果出爐,中國(湘潭)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
2023年7月3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新余)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設立背景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簡稱綜合試驗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
中國(龍巖)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2020年4月27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的。設立批覆 2020年4月27日,國務院發布國函〔2020〕47號,同意龍巖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 中國(...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中國(唐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是2018年8月國務院同意設立的試驗區。2018年8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同意在北京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同意設立中國(唐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中國(長沙)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國務院批准成立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而成立的試驗區。批准時間 2018年8月,國務院同意在長沙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為中國(長沙)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具體實施方案由湖南省級...
中國(焦作)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是2022年11月14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沿革 發展歷史 2022年11月14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中國(焦作)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通知發布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焦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46號)、《國務院關於同意在石家莊等24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19〕137號)精神,全面推進中國(瀘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綜合試驗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黨...
2023年7月3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中國(萍鄉)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設立背景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簡稱綜合試驗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綜合試驗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