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2012年6月6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成立。
2015年6月11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與百度網訊公司在北京簽署戰略合作協定。
2019年12月26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與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杭州仲裁委員會在北京簽署合作協定。
2021年4月26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第二屆理事會第八次會議在北京召開;8月30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
組織體系 機構設定 該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負責制定和修改章程。
理事會認為必要時,可召開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會員代表人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人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制定和修改章程須經到會會員代表人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該團體設立會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二)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審議監事會工作報告;
(三)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四)決定該團體的合併、分立、終止事項;
(五)決定其他應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的重大事宜。
會員代表大會代表(以下簡稱大會代表)採取選舉、推薦和特邀的辦法產生,其名額分配應綜合考慮會員類別、機構類別、規模、地域、行業代表性等因素,在聽取行業意見的基礎上,由理事會制定大會代表的具體產生辦法並組織實施。
大會代表的任期至下一屆會員代表大會召開前終止。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查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由五分之一以上大會代表聯名提議時,可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如會長不能主持臨時會員代表大會,由提議召集人推舉該團體一名負責人召集會議。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大會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大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決定該團體的合併、分立、終止,須經到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該團體設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該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會任期與會員代表大會相同,由會員代表大會決定換屆事宜。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二)貫徹、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三)審議通過自律規則、行業標準和業務規範;
(四)選舉和罷免該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五)決定副秘書長、各專業委員會主要負責人;
(六)提議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七)決定辦事機構和專業委員會的設立、變更和註銷;
(八)審議年度工作報告、工作計畫和財務報告;
(九)審議年度財務預算、決算;
(十)審議會長辦公會提請審議的各項議案;
(十一)決定其他應由理事會審議的重大事項。
理事會由會員理事和非會員理事組成。理事可連選連任。
會員理事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非會員理事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委派。非會員理事不超過理事總數的百分之二十。會員理事調整會員代表人須經會長辦公會確認。
會員理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會員中具有代表性;
(二)能正常行使會員權利、履行會員義務;
(三)支持該團體工作;
(四)會員代表大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或會長辦公會提議時,可召開臨時理事會會議。
如會長不能主持臨時理事會,由提議召集人推舉該團體一名副會長主持會議。
理事無正當理由連續兩次缺席理事會會議,其理事資格自動取消。
該團體設監事會,由全體監事組成,監事會是該團體工作的監督機構。
監事會的職權是:
(一)監督該團體章程、會員代表大會各項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
(二)列席理事會會議,監督理事會的工作;
(三)選舉和罷免監事長、副監事長;
(四)審查該團體財務報告並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審查結果;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該團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監督意見;
(六)決定其他應由監事會審議的事項。
監事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事的任職條件參照該章程規定的會員理事的任職條件。
該團體的監事、理事不得互相兼任。
該團體根據工作需要,可設立專業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由相應專業領域的行業專家組成。
該團體設專職會長一名,專職副會長若干名,兼職副會長若干名,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一名;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長為專職。
會長、專職副會長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名,理事會選舉產生;兼職副會長由會長從會員理事中提名,理事會選舉產生;監事長、副監事長由監事擔任,監事會選舉產生;秘書長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推薦,會長提名,理事會選舉產生;副秘書長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推薦,會長提名,理事會決定。
據2024年6月協會官網數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設15個內設部門、21個委員會。
組織會員 該團體會員種類:單位會員。
該團體會員分為普通會員、聯席會員、觀察會員、特別會員。
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符合協會規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入該團體,成為普通會員。
基金服務機構加入該團體,成為聯席會員。
不符合普通會員條件的其它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入該團體,成為觀察會員。
證券期貨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指數公司、經副省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各類基金行業協會、境內外其它特定機構投資者等,加入該團體,成為特別會員。
申請加入該團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該章程;
(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從事基金相關業務;
(三)該團體要求的其他條件。
申請加入該團體,應提交下列檔案:
(一)申請書,應載明申請機構的名稱、法定住所等,並承諾擁護該章程;
(二)按該團體要求填寫的《會員登記表》;
(三)經營業務許可證複印件、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複印件或其他法定資格檔案;
(四)該團體要求的其他檔案。
該團體常設辦事機構對申請機構所提交的申請檔案進行審核,經會長辦公會審議同意後,發給會員證。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其中觀察會員、特別會員不享有理事和監事的被選舉權;
(二)參加該團體的活動和獲得該團體提供的服務;
(三)對該團體工作提出批評、建議並進行監督;
(四)通過該團體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
(五)要求該團體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六)對該團體給予的紀律處分提出聽證、陳述和申辯;
(七)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該團體的章程、自律規則、行業標準和業務規範,執行該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該團體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積極參加該團體組織的活動,承擔該團體委派的任務,並提供該團體履行職責所需的有關資料;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服從該團體的自律管理;
(六)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會員設會員代表人一名,代表其在該團體履行職責。會員代表人應當是會員的主要負責人。
會員如無正當理由在兩年內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組織的任何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加入該團體的會員有前述情形的,經理事會表決通過,給予紀律處分。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該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或紀律處分。
會員發生合併、分立、終止等情形的,其會員資格相應變更或終止。
會員更換會員代表人,須向該團體書面報告。
業務資產 (一)教育和組織會員遵守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維護投資人合法權益;
(二)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建議和要求;
(三)制定和實施行業自律規則,監督、檢查會員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對違反自律規則和協會章程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四)制定行業執業標準和業務規範,組織基金從業人員的從業考試、資質管理和業務培訓;
(五)為會員提供服務,組織投資者教育,收集、整理、發布行業數據信息,開展行業研究、行業宣傳、會員交流、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行業創新發展;
(六)對會員之間、會員與客戶之間發生的基金業務糾紛進行調解;
(七)依法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私募基金產品備案;
(八)根據法律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開展相關工作。
(一)會費;
(二)政府資助、社會捐贈;
(三)在核准的職責範圍內開展活動、提供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建設成就 活動交流 2020年11月12日,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主辦的“2020中國責任投資論壇——ESG探索與發展”召開。該次論壇為2020中國(天津)企業國際融洽會暨民洽會的分論壇,也是協會以責任投資為主題舉辦的第四屆論壇。論壇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副秘書長黃麗萍主持,天津市金融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鎮致開幕辭。
中國私募基金行業峰會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主辦、私募基金各專業委員會共同承辦的一年一度的私募基金全行業盛會,結合中國國內外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聚焦行業發展與管理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研討、廣泛交流、增進共識,引導形成行業主流聲音和推動創新發展的強大合力。
中國私募行業百人論壇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主辦、私募基金專業委員會承辦的專題性私募基金行業交流研討平台,結合行業發展外部環境發展的新變化,聚焦某一專題領域的若干具體問題,深入研討、廣泛交流,分享私募基金投資管理中的有益經驗,發表推動行業發展與管理相關的觀點與見解。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立足於為行業機構服務的目的,發揮自身平台的資源優勢,與其他相關政府及其部門、行業組織、企業等平台型組織合作,共同搭建的促進、便利雙方會員、成員單位之間加強合作的工作機制。私享匯活動是協會私募基金專業委員會舉辦的“私募+”平台對接機制的一種常見形式。
期刊資源 《聲音》是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於2015年1月創辦的電子刊物。
《聲音》
榮譽表彰 2021年12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予以通報表揚。
人才培養 獎項設定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統一獎項為證券期貨科學技術獎,證券期貨科學技術獎每兩年舉辦一屆,是證券期貨行業科學技術領域的獎項,是用以獎勵證券期貨市場參與各方在證券期貨市場創新、發展、管理等各個方面取得的科技成果,推動全行業信息化發展建設的重要措施之一。
培訓工作 2024年5月28日,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舉辦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解讀系列培訓班(第一期上海場)舉行。
文化傳統 形象標識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徽由紅色“鼎”字演變而來的圖案,下方為協會的中文名稱和英文簡稱。
協會會徽
協會宗旨 該團體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在會員管理活動中發揮中國共產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該團體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主要宗旨是提供行業服務,促進行業交流和創新,提升行業執業素質,提高行業競爭力;發揮行業與政府間橋樑與紐帶作用,維護行業合法權益,促進公眾對行業的理解,提升行業聲譽;履行行業自律管理,促進會員合規經營,維持行業的正當經營秩序;促進會員忠實履行受託義務和社會責任,推動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現任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