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樂山市中心支行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公布中國人民銀行樂山市中心支行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由工作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七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銀行樂山市中心支行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第一部分:工作情況概述
一、認真學習,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將政務公開列入春訓學習計畫中,組織辦公室人員採取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等方式認真開展政務公開相關學習。根據中支行領導分工安排和人員變動,及時調整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成員,完善了相關配套制度,進一步對各處室職責進行明確,提高了人民銀行行政行為的透明度和辦事效率。積極配合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系統維護,認真做好信息報送和傳輸,不斷完善相關政務公開手續。
二、依託行政服務中心,實行一廳式政務公開和服務。將服務大廳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載體和視窗,從完善辦理服務廳入手,規範視窗設定,簡化辦事程式,最佳化操作流程,實施“一窗式”、“一站式”服務。針對個人徵信報告查詢、企業貸款卡年審業務量大等特點,在大門口登記處、服務大廳門口等醒目位置均張貼了辦理指南,提示民眾辦理相關業務的工作程式及所需個人資料,並對辦理視窗進行了調整,增設了座椅,方便民眾辦理業務。通過LED屏等形式,對行政審批項目、辦事流程、辦事標準等進行公開,方便了公眾了解人民銀行的職責以及辦理行政許可等業務的程式、條件等內容。
三、認真做到保密審查嚴格,公開層層把關。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形式、時限、程式等進行合規性審查,對擬公開的信息的準確性、權威性、完整性、安全性等進行審查。同時,嚴格按照程式進行保密審核,對政府信息進行歸類,採用規範的格式統一上傳到政務信息公開網站。迄今為止,我中支未發生泄密事件。
第二部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樂山中支概況信息
公開了樂山中支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主要領導等信息。
(二)金融法規公文信息
公開了與樂山中支履行職責有關的規範性檔案信息。
(三)行政許可和金融服務事項信息
公開了樂山中支負責實施的銀行賬戶管理、國庫業務、外匯管理、徵信管理等行政許可及金融服務事項的辦理依據、條件、程式、期限以及申辦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四)統計與報告信息
按季度向全社會發布有關貨幣金融統計數據、金融運行情況等報告。
二、信息公開方式
一是依託政府入口網站,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和網上政務公開。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網路對話平台,從網路上聽取民聲、了解民情,積極受理、辦理民眾訴求,增強政務公開透明度。二是通過觸控螢幕、電子顯示屏、宣傳欄、OA辦公系統等形式實施行務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使政務公開的形式更加豐富多彩。三是加強與報刊、媒體的聯繫、溝通,搭建金融宣傳平台。繼續發揮好與銀監、金融機構構建的金融宣傳長效機制的作用,利用《樂山晚報》、《樂山日報》以及廣播、電視台、電影、報刊、網站等載體,使宣傳形式、宣傳工具更加多樣化。
第三部分: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13年度樂山中支未發生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情況。
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樂山中支建立了信息公開審查機制和程式,明確對於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後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單位安全的事項等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第四部分: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3年,樂山中支沒有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減免情況
2013年樂山中支未發生向申請人收取費用及費用減免的情況。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2013年,樂山中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政府信息公開意識還需要進一步深化,公開內容、工作流程等也還需要進一步規範。下一步工作中,樂山中支將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宣傳,力求增強基礎央行的民眾影響力,豐富政務信息載體,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努力使中支在履職中產生的政務信息能為民所信、為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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