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龍巖市中心支行2010年政務公開年度報告,是由工作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附表等八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 工作情況概述
2010年,以《中國人民銀行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為依據,從全局的高度去認識、把握政務公開工作,把它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維護和保障公眾的知情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客觀需要的一項重要舉措穩步推進。通過推進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增強了我中心支行工作的透明度,改進了金融服務質量,最佳化了金融生態環境,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辦事效率,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較好地發揮了基層央行的作用。
一是組織領導和工作體系進一步健全。建立了黨委(黨組)統一領導、辦公室組織協調、紀檢監察和法律事務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和法律保障、其他各部門通力協作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協調和工作機制。
二是工作制度及程式進一步落實。嚴格執行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信息公開監督檢查、評議等相關配套制度,完善信息公開聯席會議、聯絡員和信息報送等工作制度,形成較為規範的信息公開工作程式。
三是信息公開平台和手段進一步拓寬。我中支主動與龍巖市政府數字辦聯繫溝通政務公開事宜,將龍巖市中心支行政務公開內容列入市政府網站政務公開網範疇,並取得政府網站後台管理員資格,使我中支可以及時將公開的內容放入政府網站進行公開,大大增強了我中支政務公開的時效性與客群的廣泛性。目前,我中支在龍巖市政府網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中設立了機構職能、法律規章、行政許可、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行政處罰、工作動態、人事人才管理、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等板塊,並清理近百份公開材料,經法律及保密審查,編好索引號等要素後上傳公開。
四是建立依法申請信息公開制度,探索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制,遵循“受理——登記——分辦——辦理——審核——答覆”的基本工作程式,建立按時答覆申請人,尊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的工作機制。
五是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建立了政務公開工作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制定印發了龍巖市中心支行《政務公開評議辦法》、《政務公開責任追究辦法》《政務公開監督檢查制度》(試行)等監督管理制度,並確定由中支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政務公開的監督評議和檢查落實,確保了各項內部管理到位和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建立了行政管理事項公示制度。各業務部門也建立健全了政務公開制度,將部門的管理許可權、審批條件、審批程式、審批標準、審批結果、審批時限等內容向被管理者公開,保證行政許可透明度和公眾的知情權。
第二部分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機構職責和設定
公開了龍巖市中心支行機構性質和職責;內設科室職責;內設科室樓層分布和聯繫方式。
(二)主動公開的金融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
公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龍巖市中心支行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龍巖市中心支行政務公開工作制度》、《政務公開實施方案》、《政務公開實施辦法》、《政務公開指南》等規範性檔案。
(三)實施的行政許可
公開了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貸款卡發放核准,經營流通人民幣審批,商業銀行、信用社代理支庫業務審批,商業銀行、信用社代理鄉鎮國庫業務的審批計5項行政許可。將行政許可事項法定名稱、行政許可的依據、行政許可的條件、需要提交的要件目錄、行政許可的數量要求、辦理程式、辦理期限以及受理視窗、具體承辦人及諮詢電話等內容作了明確和規範。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信息
公開了龍巖市中心支行的政府信息公開辦事機構、辦公地址、辦公電話、傳真等聯繫方式,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及工作動態等信息。
二、信息公開方式
(一)網際網路公開。對《條例》規定應予公開的信息通過“龍巖市政府網”公開。
(二)營業場所公開。為方便客戶辦理業務,我中心支行通過服務視窗公示欄、辦公樓一樓電子觸控螢幕等方式,公開部分行政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如賬戶管理、貸款卡辦理等事項審批的法律依據、申報材料、辦理流程、承諾時限和辦理結果,並實行“一站式”集中辦公,即“一個視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條龍服務、限時辦結”,提高服務質量,接受民眾監督。
(三)電子觸控螢幕公開。在機關大樓一樓大廳設定電子觸控螢幕,將公開事項在電子觸控螢幕上公開,便利公眾查詢機構職責、部門設定、行政許可事項說明、政務公開機構設定及聯繫方式。
(四)金融宣傳公開。一是通過專題匯報、召開金融形勢分析會和金融機構負責人聯席會、開展“六進”金融宣傳活動等,在地方黨政、金融機構和社會公眾中適時宣傳解釋國家金融巨觀調控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二是結合各階段的形勢和任務,深入開展金融知識普及宣傳活動,積極履職。積極整合資源,加大金融知識普及宣傳力度,有序推進了以慶祝《國家金庫條例》頒布二十五周年、“反假貨幣宣傳月”、“2010年反洗錢、支付結算及銀行卡安全知識有獎問答”、“2010年福建省興業杯反洗錢宣傳知識巡迴賽龍巖站”、“全國徵信宣傳日”、“改善閩西金融服務環境支持老區經濟跨越發展”等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增強了人民銀行的公信力和話語權,樹立了人民銀行良好社會形象,為更好地履行基層央行職責和推動區域金融穩定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五)會議公開。對金融運行、重大金融政策、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金融服務等重要問題,通過舉辦專題匯報、召開金融形勢分析會和金融機構負責人聯席會等,公開轄區重要的經濟金融數據。
第三部分 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10年,龍巖市中心支行未發生依申請公開事項。
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龍巖市中心支行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機制和程式,明確對於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金融信息,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後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單位安全的事項等金融信息不予公開。
第四部分 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0年,龍巖市中心支行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申請、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第五部分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減免情況
2010年,龍巖市中心支行未向申請人收取相關費用。
第六部分 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龍巖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主動性需進一步加強、公開力度需進一步加大、公開渠道需進一步拓寬等問題。為此,2011年,龍巖市中心支行將進一步夯實工作基礎,努力提升工作實效:一是堅持“三結合”指導思想。堅持政府信息公開與央行中心工作緊密結合,堅持政府信息公開與依法行政緊密結合,堅持政府信息公開與加強行風建設緊密結合。二是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機制,加大對轄區各支行監督力度。三是著力推進政務大廳建設,力爭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上新水平。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暫無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