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湖州市中心支行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一)注重效能,持續完善管理機制
一是最佳化組織機制。成立“依法行政專業委員會”,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內控建設和履職建設共同關注的重點任務之一,在各部門之間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專業化水平。
二是完善制度體系。修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明確機構簡介、政策檔案、行政許可、工作動態、各類公告、制度檔案等6個大類,11種具體信息的公開標準、時限及方式,根據履職要求變化合理設定項目分類和編排體系,便利公眾所需信息獲取。
三是細化工作程式。依託既有政府信息公開和新聞宣傳審查工作體系,建立信息觀點公開部門聯絡員制度,做到審查工作全面、嚴格、規範。
(二)開拓創新,紮實推進主動公開
一是創新公開載體。在涉外經濟發達、涉外企業集聚的區域建立“外匯政策服務站”,利用銀行、鄉鎮招商局網點分布廣泛、與企業交流密切的特點,主動送政策下基層、送服務進現場。授予4家金融機構“外匯政策服務站”資格,企業可以就近選擇服務站諮詢了解外匯政策,反映業務處理過程中的疑難問題,外匯管理政策和知識的獲取更加便捷。繼續開展金融宣傳“六進”活動,突出金融支持實體經濟主題,編撰《金融轉型與服務中小微企業發展》讀本,面向“兩會”代表和委員、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公眾傳送10000餘冊,圍繞中心工作組織開展宣傳活動45次。
二是最佳化平台管理。在政府信息公開網頁上設定效能信箱等互動管理功能,把信息公開網頁建設成為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個人都能夠直接參與的溝通平台,提高網頁使用效率,全年累計通過網路平台和《湖州政報》發布或更新各類信息17項。在服務視窗依法公開行政許可辦理依據、材料目錄和格式模板,並協調地方政府將基本內容納入到“企業登記聯合辦理一次性告知單”,確保主動公開信息全面、規範、及時。
(三)強化監督,廣泛接受社會評議
豐富內部檢查工作手段,採取現場檢查與遠程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全年開展政務公開全面檢查2次,重點公開項目檢查4次,檢查覆蓋面達到100%。同時以全面推進行風建設為契機,聘請10位行風監督員對人民銀行機關效能建設進行外部監督,並通過組織召開懇談會、公開舉報電話、上門走訪服務對象、發放調查問卷等方法,廣泛聽取服務對象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建議。全年組織召開座談會3次,發出徵求意見函20份,認真聽取意見建議,有針對性的加以改進。
第二部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
2012年,根據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人行湖州市中支繼續將依照法律規定應當讓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主動予以公開,主要包括以下信息:
(一)機構設定信息
公開了法定職責;主要領導介紹;內部機構設定、職能分工及負責人信息、聯繫方式等。
(二)規範性檔案信息
公開了人民銀行規範性檔案清理信息、政務公開指南修訂信息等。
(三)行政許可事項信息
對有關工作規定和辦事程式、材料目錄、申請書格式進行了梳理和整合。
(四)履職業務信息
公開了金融轉型務實年、外匯管理、跨境人民幣業務、國庫業務、支付結算管理、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措施、支持金融創新發展措施等工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信息
公開了各季度依申請公開工作報告和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六)其他有關信息
公開了新行員招錄信息等。
二、信息公開方式
(一)藉助湖州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進行公開。
(二)通過《湖州政報》公開。
(三)設立電子顯示屏和觸控螢幕進行公開。
(四)通過行政服務中心服務視窗、營業大廳服務視窗進行公開。
(五)通過印發各類辦事手冊、一次性告知材料、依法行政集中宣傳材料等資料進行公開。
(六)利用社會媒體,及時通過報紙、電台、電視台予以公開。
第三部分: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沒有發生。
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人行湖州市中支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審查機制和程式,明確對於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金融信息,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後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單位安全的事項等金融信息不予公開。
第四部分: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沒有發生。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減免情況
2012年未向申請人收取相關費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人行湖州市中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內部工作協調和全員學習培訓方面還需進一步改進。2013年,人行湖州市中支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深入推進主動公開工作。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制度,圍繞社會公眾和市場普遍關注的重大金融巨觀調控政策和重要金融管理和服務措施等重點信息內容,廣泛開展公開和宣傳工作。進一步拓寬公開渠道,依託政府網站、報紙、電視、廣播等主流媒體,以及簡訊平台、即時通平台等信息發布的新渠道,積極動員轄區金融機構開展宣傳活動。
二是穩妥辦理依申請公開工作。準確把握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的適用範圍,嚴格遵循“一事一辦”的工作原則,遵守政務公開限時制要求,完善公開程式,積極穩妥做好依申請公開的回覆工作。
三是進一步完善公開載體建設。充分運用地方政府行政服務中心、中支內部營業大廳等資源,拓展政務公開工作範圍。持續完善公開硬體設施,方便客戶直觀掌握人民銀行的視窗設定、辦理程式、標準條件及注意事項。
四是切實加強工作監督檢查。通過集中培訓、考核反饋方式加強對轄內縣支行和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的工作指導,有效提升制度執行力。繼續組織開展政務公開評議工作,廣泛聽取社會公眾對人民銀行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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