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主要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成立於1948年12月1日。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國家中央銀行職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以法律形式被確定下來。 根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正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由原來的“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實施金融監管、提供金融服務”調整為“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
工作介紹
2011年,中國人民銀行湖州市中心支行(以下簡稱人行湖州市中支)認真學習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人民銀行系統“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和全市“深化作風建設加強年活動”要求,嚴格按照各項制度規定切實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
融入制度管理機制建設。在每年開展的“制度修訂月”活動中堅持把政務公開管理制度、對外發布的規範性檔案清理作為重點之一,形成清理公開檔案的長效機制。二是融入內控機制完善。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履職行為的一項重要因素納入監督體系,助推優良工作作風的樹立。三是融入金融宣傳推進。在日常工作中著力提升層次,擴展平台,狠抓管理,通過多種途徑對人民銀行履職情況、金融政策、行政執法等事項進行廣泛宣傳,傳導巨觀政策,普及金融知識。四是融入黨風廉政建設。通過公開紀檢監察部門機構設定和聯繫方式、公開設立意見登記簿、公開設定網上投訴和網上信訪渠道等方式切實暢通社會意見的傳遞渠道;通過實施執法檢查廉政監督卡和紀律告知書制度全面開展基層人民銀行行政執法規則和紀律宣傳,指導行政相對人對執法工作進行監督。
一是狠抓管理提效率,全面梳理貸款卡發放核准行政許可項目崗位責任及業務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最佳化行政許可受理和決定程式。二是最佳化服務樹形象,通過視窗公開、發放告知單等形式將我中心支行的服務項目、條件、依據、程式、期限等公之於眾,同時全方位規範辦事視窗和人員的服務行為、服務作風、服務質量。
以全市政府信息公開網路平台改版為契機,依靠電子政務手段,通過互動管理充分吸收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推動機關信息公開管理理念更新和管理程式最佳化。指定專人維護政務公開網頁,及時更新政務公開內容,確保政務公開目錄及指南、單位職責、部門領導、內設機構、行政許可、行政服務、部門檔案、通知公告、工作動態等內容及時更新。
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通過定期聯繫新聞媒體,通報巨觀政策執行、金融管理服務領域的重點工作,為媒體報導提供工作素材,將履職工作的重大舉措和積極成效公開發布。在充分發揮湖州晚報“銀行之窗”專欄的主陣地作用的同時,在湖州日報創建“湖州金融界”專欄,年內通過上述兩個專欄先後出刊金融服務深化年、外匯管理、跨境人民幣業務、國庫業務、支付結算管理、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措施等專題報導20餘期,積極推動政務公開工作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