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上高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上高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是主管民族宗教事務的縣政府直屬機構。主要工作任務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理論、政策法規;組織開展民族宗教方面的調查研究,依法管理全縣民族宗教事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高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主管:民族宗教事務
  • 類型:縣政府直屬機構
  • 主要工作任務:依法管理全縣民族宗教事務等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做好全縣民族關係、宗教關係的協調工作,維護民族宗教界的穩定;維護少數民族民眾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省市對口支援民族村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維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以及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加強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活動的管理,指導幫助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的指導下,我縣民族宗教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維護穩定、凝聚力量為主題,以“建設和諧平安上高,共創富民興縣大業”為己任,團結帶領全縣少數民族民眾和信教民眾服務於經濟建設中心,實現上高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 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問題等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有效途徑。 (三) 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制觀念。 (四) 對黨和國家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 (五) 維護少數民族合法權益,監督辦理有關少數民族機益保障事宜;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場所的全法權益,保護宗教的職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群體正常的宗教活動。 (六) 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團結和動員民族宗教界的廣大民眾積極投身改革開改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 (七)幫助宗教團體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按各自特點開展工作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和協調的事務,引導、督促全縣宗教活動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進行,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八)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情況,分析發展態勢,協助政府及時發現和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重大問題,維護民族宗教界的穩定。 (九)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和宗教人士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務。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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