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廬山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增加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江市廬山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 性質:非盈利
- 屬性:政府組織
-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廬山區
- 設立時間: 1996年3月
基本信息,企業介紹,商鋪誠信內容,編制規定,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基本信息
企業介紹
商鋪誠信內容
- 會員類型:(普通註冊會員,未實名認證)
- 加入時間:2012-04-09
編制規定
職責調整
九江市廬山區民族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廬山區委、廬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廬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廬字〔2010〕16號),保留九江市廬山區民族宗教事務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取消已由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的職責。
(三)增加指導畲族等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
(四)增加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
(五)加強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的職責。
(六)加強對民族法律法規、民族政策和少數民族發展相關規劃貫徹執行的督促檢查職責。
(七)加強指導鄉鎮街道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務管理職能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參與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工作重大問題、國內外宗教現狀的調查研究,負責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提出政策建議。
(二)負責對民族宗教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及其貫徹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
(三)對政府系統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四)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承辦區政府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維護國家統一。
(五)指導畲族等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
(六)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七)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八)指導鄉鎮街道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務管理職能、處理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九)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和宗教界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民族宗教界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參與涉及民族宗教對外宣傳工作。
(十)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負責組織民族宗教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一)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內設1個職能股室:辦公室。
機關黨組織和工、青、婦組織按各自章程設定。
四、人員編制
區民族宗教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3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1名;正股職數1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九江市廬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九江市廬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