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發展方案

上海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發展方案

2023年2月8日,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制定並發布《上海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發展方案(2023-2025年)》。《發展方案》分信息、醫藥、農業、製造、工程、能源、材料、數理、化學、生物學、海洋、環境、天文與空間、地球科學、綜合交叉15個領域進行布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發展方案
  • 發布單位: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 頒布時間:2023年2月8日
方案全文
上海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發展方案(2023-2025年)
一、發展現狀與建設需求
(一)現狀與成效
我市歷來重視科學研究基地平台建設。自1991年至今,市科委會同有關部門,圍繞信息、醫藥、製造、工程、材料等領域方向,遴選建設了170餘家市重。經過長期發展,這些市重在開展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學科發展、引育優秀科技人才、獲得創新性成果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以“十三五”時期為例,市重建設取得如下成效:
——成為組織開展高水平科技研究的重要基地。建設數量穩步增長,布局不斷最佳化,基本覆蓋全市區域,依託單位結構日趨多元化。支撐科研任務能級不斷提升,獲科研經費總額取得較大突破,承擔國家級項目和每百人獲立項數在上海各類科研平台中名列前茅。高質量科研產出不斷湧現,攻關取得了一批高水平基礎研究成果和關鍵核心技術,世界頂級學術期刊發表及被引、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PCT專利數量等領先於上海平均水平。
——成為集聚培養科技人才的重要平台。人員規模持續擴大,形成了高職稱、高學歷、年輕化的人才隊伍,集聚兩院院士情況、獲人才稱號情況、高被引科學家占比、H指數得分等在全市範圍內均名列前茅;人才團隊形成梯次儲備,中青年骨幹成長迅速,人才高地和蓄水池作用日益凸顯。
——成為高效配置創新資源的實踐模式。以大型科學儀器為代表的科研基礎條件不斷完善,對外開放共享取得新突破;在定期評估制度引導下,投入和產出綜合效率達到優良,並根據領域、定位和功能不同,呈現明顯分類發展態勢;成為科技體制改革新抓手,有力支撐在滬高校院所加強二級研究院建設,開展“實體化”和“有組織科研”。
(二)形勢與需求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必須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最佳化配置創新資源,最佳化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定位和布局,形成國家實驗室體系。黨中央、國務院提出重組全國重點實驗室體系,強化“四個面向”,做到支撐有力、前沿領先、根基深厚,為我市市重建設發展指明了方向、形成了參考。
當前,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正加快從形成基本框架向形成核心功能邁進。科創中心“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出,圍繞“四個面向”,聚焦優勢領域,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推進國家實驗室建設和發展,推動全國重點實驗室最佳化重組,加強市重等基地布局,形成戰略目標明確、運行機制高效、資源整合有力的高水平科技力量體系化布局。
與此同時,新的科技發展和範式變革為市重建設發展進一步豐富內涵。科學探索不斷向巨觀拓展、向微觀深入,科研範式呈現多學科交叉、數據驅動、平台支撐等新的特點;以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為代表的前沿科技正重塑產業體系並催生“核爆點”,創造出更豐富的未來場景和創新價值。市重建設亟待順應這一發展趨勢,搶占科技制高點和產業增長點,在育新機、開新局中把握未來發展主動權。
此外,應當看到,市重仍存在一些問題不足:一是適應新時期創新發展的布局尚不足,頂層設計仍需完善;二是原始創新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支撐能力還需加強;三是管理運行體制機制需不斷最佳化,外部合作體系亟待加強;四是多部門共同推進和多元投入機制尚未形成等。這些問題都需要通過新一輪建設發展予以解決。
為此,開展市重體系布局,是支撐國家級實驗室在滬發展、培育我市高水平科技力量、應對科研組織和創新能力各項挑戰的一項基礎性、長期性工作。
二、建設思路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堅持“四個面向”,加強頂層設計和系統布局,加大體制機制創新力度,著力提升市重的原始創新力、學科帶動力、套用支撐力、人才集聚力,產出一批原創科技成果,引育一批高水平科技人才,支撐相關產業創新發展,構築上海實驗室體系,全面提升科技創新策源能力,為建設上海科技創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5年,結合本市重點產業與區域發展需求,計畫重組和新建一批市重,另組建若干市區共建市重,成為本市高水平科技力量的重要組成,覆蓋各領域主要方向,集聚兩院院士和科研團隊、大型科研儀器設備,承擔我市戰略任務能力、支撐企業創新和產業高地發展水平、對外開放合作態勢、科研基礎條件和學術影響力明顯提升。
(二)基本原則
堅持系統布局。加強頂層設計,構建市重發展體系,面向“十四五”,強化不同類別市重的功能定位和目標任務。
堅持價值導向。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需求,推動市重聚焦重大科學問題和技術難點,注重原始創新,聚集優秀人才,提升學術影響力,促進成果產業化。
堅持融通發展。堅持開放合作,加強不同創新主體、市重與市重之間的協同創新,強化“全過程創新”,注重產業賦能。對標國際國內領先水平,強化市重能力建設。
堅持統籌管理。加強制度建設,強化分類管理,完善評估機制。加強統籌協調,突出依託單位責任,發揮各部門和地方政府作用。引導多元投入,強化財政穩定支持。
三、布局方向
分信息、醫藥、農業、製造、工程、能源、材料、數理、化學、生物學、海洋、環境、天文與空間、地球科學、綜合交叉15個領域進行布局。
四、能力建設
(一)強化實驗室功能定位
堅持“四個面向”,圍繞上海市重大需求,準確定位市重研究類型,形成主攻方向,做本領域特色鮮明、優勢顯著的科技“特長生”。基礎研究類、套用基礎研究類市重側重於提出本領域新原理、新方法,提升學術影響力,開展原始創新;前沿技術研究類市重側重於推動本領域技術更新和自主發展,支撐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和工程化實現;市區共建類市重側重於推動科技賦能“3+6”產業、“五大新城”建設發展,提升區域創新能力。通過持續布局建設,推動研究水平達到本領域(行業)領先或具有代表性,避免“大而不強”或低水平“拼盤”。
(二)強化重大科研任務引領
以在滬戰略科技創新平台和重要科研任務為統領,逐步支持市重融入本市科研任務攻關體系,不斷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鼓勵開展與在滬戰略科技力量的科研合作,對有條件承接、高質量完成上述任務的科研單位申報市重予以優先支持。支持有條件的市重牽頭組織本領域的上海市重點科研項目,推動科研成果獲得套用。
(三)強化高水平人才引育
鼓勵市重聘請具有領導能力、德才兼備的科學家或本領域高水平的帶頭人擔任主任,形成結構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隊伍,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協同的用人機制,加大海外高層次人才團隊引進力度。以信任為基礎,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樑、當主角。最佳化人員職稱職務晉升機制,對科研人員、實驗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分類聘用和管理,制定以創新成果質量和貢獻、重大攻關任務完成情況等為依據的評價標準。強化優秀人才激勵機制,提供與其能力和貢獻相一致、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待遇。鼓勵制訂針對優秀人才的連續支持計畫。
(四)強化條件保障和多元投入
支持市重建設良好科研實驗條件,提供一定規模、相對集中的物理空間,保障高能級科研儀器設備的高效運轉,有計畫實施科研儀器設備的更新改造、自主研製。鼓勵開展多元化投入試點,在爭取推進部門、所在區經費投入的基礎上,積極吸納企業、基金、社會捐贈、“撥投結合”等社會經費投入,同時加大成果轉化收益獎勵向科研團隊、技術骨幹等的分配力度,力爭形成較高的投入強度。
(五)強化產學研合作和產業賦能
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企業等加強產學研合作,共同申報市重。重視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創新鏈不同環節的市重建立“創新群”,開展“全過程創新”,強化創新鏈產業鏈融合,在評估中予以傾斜支持。加強智慧財產權全過程管理。堅持全球視野,加強國際學術交流,構建國際科技合作平台。鼓勵實驗室科研儀器設備、科學數據等按規定向社會開放共享,積極開展科普活動。
(六)強化創新文化營造
引導市重科研人員樹立長期奮鬥的價值觀,緊緊圍繞科學目標和任務,堅持潛心鑽研、嚴謹求實,堅守學術道德和科研倫理,踐行學術規範。構建良好治理結構,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的決策諮詢與學術指導作用,保持創新活力。加強科研誠信建設,推動建立容錯機制,形成寬容失敗、鼓勵爭鳴的良好氛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工作統籌
建立由市科委總體統籌,市教育、國資、經濟信息化、衛生健康、農業等各委辦局、各區、中科院上海分院等共同參與的組織管理體系,形成多層次、多部門共同推進市重建設的工作格局。市科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市重發展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市重建設運行,組織開展評估。各部門、各區、中科院上海分院等負責前期規劃、培育和遴選推薦,開展對市重以及依託單位的日常管理。
(二)完善全過程管理
依據《上海市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最佳化市重建設運行全過程管理。在遴選立項階段,強化擇優遴選布局,紮實開展建設期滿驗收工作。在管理運行階段,注重學術交流制度的日常化開展,開展建設運行情況檢查,提升市重運行效率。在考核評估階段,最佳化市重分類評價、中長期評價、代表性成果評價機制,建立良性有序的動態重組與退出制度。
(三)強化依託單位和主任責任
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依託單位負責市重建設運行的保障,鼓勵依託單位探索市重建設與人才聘評的特區政策及創新機制,推動資源、人才、項目、基地統一配置,持續加大保障力度。試點選擇1—2家長期運行成效顯著、組織管理有力、保障充足的依託單位,下放市重重組自主權。健全市重主任負責制,明確主任負責實驗室建設發展、完成各級部門委託的重大科研任務,在科研組織實施、經費和條件配置、工作人員聘任等方面擁有自主權。
(四)最佳化資源配置和保障
支持市重以“揭榜掛帥”“定向委託”等方式承擔本市科研任務。市重人才團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市級表彰和獎勵,為市重申報國家人才計畫開闢“綠色通道”。引導市重持續購置高能級的科研儀器設備,開展進口減免稅和通關便利服務。企業市重優先享受各類科技惠企政策。強化市重績效評估結果與財政支持相銜接,持續完善市重穩定支持機制。引導各部門、所在區將市重納入本行業、本區的高水平科技力量體系,加強人才、經費、政策等保障。
六、組織實施
(一)方案、規劃與指南公布
採取“三年方案+領域規劃+每年徵集指南”的公布方式。先期發布2023—2025年建設發展方案作為總體規劃,在2024年底前逐個出台所有領域布局規劃,定期發布公開指南。每個領域採取持續徵集方式,即三年內對每個領域的市重進行持續徵集,不在一次指南徵集內完成全部布局。
(二)推薦與評審
各推進部門按照《上海市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要求組織開展推薦工作,對所推薦市重形成排序清單。由市科委組織開展評審,擇優予以立項。同一市重通過單個推進部門推薦,不得多頭推薦;聯合組建的市重,由第一依託單位的推進部門推薦。針對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方向及其依託單位,可採取定向委託方式建設。鼓勵存量市重根據規劃開展重組,不占推薦名額限制。
(三)評估與退出
市科委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按領域對市重周期內的整體運行狀況進行綜合評估。通過評估,引導市重參與國家和地方重大科技任務攻關、開展重組、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等。突出動態調整、優勝劣汰,對於評估成績不佳的市重,按規定予以調整或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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