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賢區財政局

上海市奉賢區財政局

上海市奉賢區財政局是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作本區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及當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向區人大常委會作決算草案報告;管理各項財政收入、各項財政性資金和財政專戶,編制各項財政綜合預算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和執行財政收入分配有關政策,擬定和運用財稅政策調節經濟運行,平衡政府財政綜合財力。加強預算內各種專項資金和預算外資金以及行政事業單位收費管理、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奉賢區財政局
  • 地理位置:上海市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地理位置,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各級政府財稅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根據本區社會經濟發展戰略,逐步健全包括公共預算、國有資本金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其他預算的綜合預算管理體系;編制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
3、根據本區經濟、稅源的發展趨勢及年度預算收入安排,對稅收和預算收入情況進行預測分析,掌握稅收和預算收入動態,及時提出收入預算建議。
4、參與本區巨觀經濟政策的擬定,參與產業政策、基本建設投資、勞動工資、價格、經濟貿易、科技、教育、住房、社會保險等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的擬定;貫徹執行社會保險資金和社會保障事業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管理各項社會保障基金、區級財政專戶,並加強監督使用;運用財政、稅收等經濟槓桿,積極支持本區改革、發展、穩定各項舉措的實施。
5、貫徹實施市對本區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規範與鎮的財政分配關係並實施分配;組織實施國家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財務制度,規範政府與企業的利益分配關係;負責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審定,統一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和政府性基金等票據。
6、管理和監督由區級財政承擔的經濟建設、教科文(衛體)、農業、行政政法、社會保障等支出;研究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組織實施《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7、管理和指導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加強對會計法規和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增強會計信息的真實性;組織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考核和會計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財務會計信用的評定、管理和對部分單位實行會計委派和代理記賬制度。
8、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對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有關稅收票證的管理。
9、擬定本區財政監督的有關實施細則和辦法;監督財稅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事件;管理本區財政監督中的有關業務工作。
10、負責本區財政管理現代化及計算機信息網路的規劃和發展工作。
11、負責財稅部門的行政執法檢查;負責有關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12、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1、 辦公室
主要職責:
(1)負責處理、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會務、服務及管理工作;負責督查督辦區委、區政府、局領導交辦事項。
(2)負責起草、審核有關總結、報告、檔案,以及局綜合信息、電子政務信息、編撰財政年鑑等工作。
(3)負責檔案收發、文書檔案、機要、保密、信訪、印信管理等工作。
(4)負責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5)負責文電處理協調、接待、車輛、文印、安全保衛、衛生、食堂、水電、環境、辦公用品發放等後勤事務管理工作。
(6)負責局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
(7)負責有關法制、人大意見(政協提案)的處理和綜合協調工作。
(8)負責指導財會學會、珠算協會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負責本局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局內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和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負責建設和管理局機關區域網路,為財政業務開展提供軟體支撐和服務,並承擔辦公自動化設備硬體、軟體的維護工作。
2、人事宣傳教育監察科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人事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全局人員隊伍狀況,擬定、實施幹部職工隊伍建設規劃。
(2)負責機構設定、各部門工作職責的擬定、人員編制管理、人事檔案管理、人事信息維護和統計工作;負責招錄、調配、考核、任免、獎懲、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出國政審、事業單位和非編人員聘用、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聘任等工作。
(3)負責宣傳、教育、培訓、政務公開、普法、統戰工作。
(4)負責行政效能建設、目標管理建設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設和文明創建活動的實施。
(5)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本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受理全局工作人員違紀違規問題的來信、來電和來訪,調查處理違紀違規案件。
(6)負責辦理黨組、黨支部日常事務,協助黨組加強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幹部任用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婦女工作、計畫生育工作的組織和落實;負責並協助工會、共青團做好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
(8)負責組織局工作人員無償獻血、體檢、療休養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財政監督科
主要任務是:
研究制定本區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針對財政資金運行的重要情況及對財政收支的影響,提出監督檢查方面的建議或措施;組織協調重大和專項財政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及財經紀律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監督本機關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監督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管理情況。其職責如下:
(1)擬定全局年度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計畫,參與擬定財政法規、制度中有關財政監督的條款,協調與各監督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
(2)組織協調有關科室依法對區級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及其他單位執行財稅法律、法規和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管理、會計信息質量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依法進行處理,提出完善財稅法規、財會制度和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3)協調有關科室,參與財政局布置的全區性專項檢查、全區性重大監督檢查活動和區級大額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4)對區級預算草案的編制原則、制定依據等財政行為進行審核監督。檢查各項財政收入的征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
(5)對審計機關在財政財務審計中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督促落實。
(6)組織局內有關科室會同會計師事務所依法對全區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
(7)會同有關科室制定局內業務科室崗位操作規範,建立財政局業務科室的內部控制制度。
(8)調查研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對局內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進行審核。
(9)承辦本局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
(10)受理對違反財稅政策、法令、制度的重大舉報事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各類違反財經紀律、財稅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的檢查處理及違紀款項的收繳入庫工作。
(11)配合有關部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開展維護財經紀律的宣傳教育。
(12)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4、預算科
主要職責:
(1)負責對中央和市級財政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
(2)貫徹區委、區政府關於預算編制和預算管理的總體方針,擬定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負責編制年度預算草案。負責彙編和批覆,統一擬定和下達部門預算批覆檔案會同各支出科室將部門預算按要求細化進行批覆。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措施和建議,負責預算平衡工作。負責做好區與市財政體制結算工作,包括對上級政策的分析,以爭取財力傾斜,負責年度兩次財力的測算和結算工作。負責對財政的預算指標、預備費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預算追加、追減的匯總、調整工作。
(3)負責指導鎮級財政預算工作。負責對鎮(開發區)財政體制工作,包括財政體制管理辦法的草擬,分析財政體制運行情況,配合全區財政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區對鎮轉移支付工作。
(4)承擔與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有關預算事項,相關預算問題的說明材料及報告工作。
(5)負責對區級財政扶持政策的草擬和貫徹落實工作。
(6)負責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罰沒收入和辦案補助費的管理工作。
(7)統計分析全區預算執行情況。
(8)負責預算信用等級管理工作。
(9)負責“企業挖潛改造資金”和“其他支出”的撥付、管理工作。
(10)負責土地批租費、鎮級規費及有關的預算外地方基金的撥付和管理工作。
(11)加強與稅務部門的聯繫與溝通,以更好、有效地開展財政政策結算等方面的工作。
(12)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5、國庫科
主要職責:
(1)負責區政府總預算會計工作,貫徹執行預算會計制度及地方國庫管理制度及其實施細則。
(2)負責財政性資金的調度和撥付。
(3)匯總批覆本區部門決算,編制本區財政總決算。
(4)統一管理財政和行政事業單位的銀行帳戶開戶。
(5)研究和推進以國庫單一帳戶體系為重點內容的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6)負責對各種基金、資金的管理和帳戶核算工作。
(7)負責鎮(開發區)預算總會計的業務指導工作。
(8)負責預算外資金專戶、非稅收入專戶的管理和撥付
(9)負責車輛控購管理。
(10)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行政事業科
主要職責:
(1)了解掌握分管部門的基本情況,提出本區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支出經費定額建議。
(2)審核各行政事業單位年度綜合預算,提出和制定區行政事業單位部門預算。
(3)負責對行政事業單位開支標準管理,資金收支管理。
(4)追蹤批准項目的效益考核。
(5)審核提出下年度分管部門和單位支出預算收支計畫的建議。
(6)了解掌握分管部門單位預算外資金的運行情況,嚴控預算外資金的收支管理。
(7)負責對所管轄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監督輔導,審核年度財務決算。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社會保障科
主要職責:
(1)掌握社會保障的全區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
(2)編制本區社會保障預算草案和預算外收支計畫建議。
(3)有計畫的將財政資金撥付到相關的部門和單位,研究提出經費的開支標準、定額建議,並加強資金使用監管,開展資金使用績效評價。
(4)對分管的部門和單位加強日常的財務管理和檢查。
(5)審核和編制年度財務決算。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會計科
主要職責:
(1)管理全區會計工作,調查、研究會計工作情況,總結、交流會計工作經驗,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會計工作的辦法和措施。
(2)組織貫徹落實會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3)及時轉發貫徹執行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做好宣傳、檢查工作。
(4)及時轉發財政部、市財政局制定的會計核算制度及補充規定,做好宣傳、檢查上述各項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5)負責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書的行政許可工作。
(6)負責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資格審批的行政許可工作,加強對會計代理記賬機構的監管。
(7)組織實施財務會計信用等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的考核評定工作。
(8)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電算化工作,實施會計電算化代替手工記賬的備案工作。
(9)組織管理全區會計人員的培訓和制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計畫。
(10)組織、實施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工作。
(11)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9、企財科
主要職責:
(1)負責本區國有及部分集體企業的財務管理。
(2)負責糧食等政策性補貼的調研、分析,並提出預算意見。
(3)辦理有關企業稅收返還的具體工作。
(4)負責地方金融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
(5)負責外商企業的財政登記及財務管理工作。
(6)負責企業技改貼息工作。
(7)負責與區國資辦有關業務事項的協調工作。
(8)負責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審核。
(9)負責本區企業赴國外投資辦廠的資金貼息扶持工作。
(10)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經濟建設科
主要職責:
(1)了解掌握分管部門的基本情況,負責提出所管轄單位預算支出經費定額建議,審核本區建設口機關事業單位的年度預算並定期對預算收支情況進行分析。
(2)負責本區基本建設及城市維護項目的管理,追蹤批准建設項目的效益考核。
(3)審批提出下一年度分管部門的單位支出預算及預算外收支計畫的建議,審核年度財務決算。
(4)負責基建資金運行情況的跟蹤管理和決算的審核。
(5)負責分管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指導監督。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1、農業科
主要職責:
(1)負責掌握農業部門的全區基本情況,審核農口財政支出年度綜合預算。
(2)定期對預算收支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加強對農口財政支出的財務監督管理,做好支農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3)研究提出本系統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
(4)追蹤批准項目的資金績效評估。
(5)審核農口年度財務決算,提出下年度分管部門、單位支出預算外收支計畫的建議。
(6)負責對農口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工作的指導。
(7)做好全區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2、國有資產管理科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根據國家和本市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製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會同區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實物資產配置標準及相關的費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負責組織行政事業單位的產權登記、產權界定、資產統計、資產清查、資產評估、糾紛調處,對產權變動、資產處置進行審批等基礎管理工作。
(4)、按核定許可權審批行政事業單位有關資產配置、處置和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事項的審批;公有房產出租出借的統一拍租的具體實施。配合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長期閒置、低效運轉和超標準配置資產的跨部門調劑工作、建立國有資產整合、共享、共用機制。
(5)、建立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動態管理。
(6)、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加強有關部門推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督管理,研究建立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評價方法、評價標準和評價機制,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績效管理。
(7)、負責匯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工作情況,向區政府和上級部門報告。
13、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
(1)積極宣傳貫徹政府採購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
(2)依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奉賢區政府採購的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
(3)以部門預算為基礎,組織審批政府採購項目立項。
(4)管理政府採購的有關信息,審批政府採購項目採購形式、方式及資金撥付,做好採購契約的備案。
(5)加強對中介代理機構的管理,受理政府採購活動中的投訴和處理。
(6)負責政府採購諮詢專家的抽取,安排特邀監督員參與開標活動。
(7)開展對政府採購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活動,負責對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和供應商違法、違紀行為的檢查處理。
(8)負責編制年度集中採購目錄草案。
(9)負責統計匯總分析上報奉賢區政府採購完成情況。
(10)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4、財政所
(1)負責本區中小企業(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信用擔保工作及保後檢查工作。
(2)負責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工作及各鎮、開發區風險責任獎管理和結算工作。
(3)負責歷年財政周轉金清理工作。
(4)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徵收工作,對符合有關規定的契稅、耕地占用稅的減免工作,契稅、耕地占用稅收入月報表、年度決算編制工作,以及契稅徵收資料的整理歸檔。
(5)負責擬定農村稅費改革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初步分配方案,監督農村稅費改革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情況。
(6)負責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農村合作醫療企業集體基金、農村地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三金”的徵收工作。
(7)駐各鎮財政所農稅專管員在區財政局和各鎮(開發區)財政部門領導下開展工作,對區財政局和各鎮(開發區)財政部門負責。
(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5、票據管理室
主要職責:
(1)做好全區各行政事業單位各類票據的供應工作。堅持票據的驗舊供新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及時處理。對情節嚴重或屢糾屢犯的單位要停止供應票據,並責令限時整改。
(2)收費單位領用票據數量一般以1--3個月周轉為限,再次領用時,必須將其收入繳人預算外專戶管理後,方能再領用票據。
(3)對有罰沒收入的單位,再次領用罰沒收據時,必須將罰沒款全額解入國庫後,方可再次領用。
(4)監督基層做好各類票據的管理制度,規範各類票據的使用。必須有專人負責保管,嚴格領、用、繳、銷手續。經辦人如有變動,必須辦理交接手續,避免票據遺失的發生。按有關規定做好票據存根的收繳、銷毀工作。
(5)本室內部做好每月各類票據的領用,收費金額,罰沒收入的匯總報表,報局領導及有關科室參考。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6、收付中心
主要職責:
(1)在區財政局國庫科指導下,負責制定財政資金集中收付實施的具體制度和操作細則,規範財政支出撥付程式;
(2)負責執行財政資金集中收付制度及有關操作細則,實施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承擔和辦理財政性資金的集中收付業務,具體負責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及工資外收入,鎮(開發區)機關人員的工資及工資外收入、預算單位歸集財政資金的收繳撥付工作;
(3)負責核算財政性資金集中收付業務,負責定期與本局有關科室、國庫代理銀行、其他財政性資金代理銀行、預算單位對賬,及時匯總、分析、反映財政性資金收付情況和清算信息;
(4)負責對財政性資金集中收付過程的監控,確保財政性資金收付安全、及時、準確,同時配合預算、國庫等部門加強對預算支出管理;
(5)負責奉賢區國庫收付平台的日常運作,提出國庫集中支付信息系統的業務需求,對全區陽光財務業務信息進行監控、匯總;
(6)推進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制定與中心業務相關的具體實施辦法和操作細則。
17、財務會計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
(1)負責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請、註冊、調轉等管理工作。
(2)負責會計人員信息庫的管理工作。
(3)負責全區私營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布置、匯總工作。
(4)組織實施會計人員從業資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和會計電算化考試、發證等工作。
(5)實施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工作。
(6)為企事業單位提供會計服務、會計諮詢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8、財政扶持資金結算中心
主要職責:
(1)負責財政扶持資金協調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工作;
(2)政扶持政策對象的審查、審定工作;
(3)財政扶持資金的核准工作;
(4)財政扶持資金的統一(按季)直撥工作;
(5)財政扶持政策的宣傳、指導各鎮(開發區)財政扶持資金對象的數據錄入工作;
(6)對各鎮(開發區)執行財政扶持政策的考核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上海市奉賢區解放東路12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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