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停止執行兩件地方性法規中涉及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規定的決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停止執行兩件地方性法規中涉及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規定的決定

2008年4月24日上海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停止執行兩件地方性法規中涉及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規定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8年04月24日
  • 實施時間:2008年04月24日
  • 頒布單位:上海市人大常委會
的議案。為了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促進政府依法行政,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停止執行由《上海市城市規劃條例》第六十條第五款設定的建築工程執照費以及由《上海市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確認的市殯葬管理處收取的管理費這兩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相關規定,並將依照法定程式適時修改上述兩件地方性法規。
本決定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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