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 三年之喪
居喪制度對親人去世後的服飾、言容、居處、娛樂、飲食等都有詳細的規定,特別是還有“居喪三年”不能外出工作的規定。中文名 三年之喪 來源 中國古代的喪葬制度...
- 三年喪
古代喪服中最重的一種。臣為君、子為父、妻為夫等要服喪三年。為封建社會的基本喪制。出自《論語·陽貨》:“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左傳·昭公十五年》:...
- 短喪
短喪是漢語辭彙,讀音duǎnsàng,指縮短服喪期限。...... 清 昭連 《嘯亭雜錄·三年喪》:“自 漢文帝 短喪後,歷代帝王皆蹈其陋。”參考資料 1. 短喪 .在...
- 喪親章第十八
《喪親章第十八》選自中國古代儒家的倫理學著作—《孝經》。 這一章是說明親喪時孝子應盡的禮法。為人子女,生事愛敬,死事哀戚,這是孝道,也是《孝經》全書的...
- 喪杖
女子服斬衰,並須以生麻束起頭髮,梳成喪髻。實際服期約兩年余,多為二十五個月除孝(“三年喪二十五月畢”)。《禮記·喪服小記》:“斬衰,括髮以麻。”《...
- 洪命喜
在結束三年喪後再次出國流浪於中國東北,北京,上海和南陽等地,與朴銀實,申采浩等亡命知識分子進行交流。 歸國(1918年)的洪命喜於第二年因在怪山發起了“三一運動...
- 三不去
三不去又稱“三不出”。中國古代法律規定的不能休棄妻子的三種條件。《大戴禮記·本命》:“婦有三不去:有所娶無所歸(無娘家可歸的),不去;與更三年喪(...
- 居喪
齊衰三年喪期也是名為三年,實際上二十五月(一說或二十七月)而畢。⑵齊衰杖期 適用於父尚在世的情況下,子、未嫁之女、已嫁復歸之女為母,夫為妻。父在為...
- 居喪制度
兩晉時期,三年喪與期親喪已成為官吏的強制性行政規範,晉時對於居喪違制的處罰大多並非出於法律或詔令之依據,而是出於“清議”。南北朝時期,居三年喪入於刑律。...
- 喪服制度
齊衰三年喪期也是名為三年,實際上二十五月(一說或二十七月)而畢。(2)齊衰杖期 適用於父尚在世的情況下,子、未嫁之女、已嫁復歸之女為母,夫為妻。父在...
- 董永遇仙
永行三年喪畢,欲還主人,供其奴職。道逢一婦人,曰:“願為子妻。”遂與之俱。主人謂永曰:“以錢與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喪收藏。永雖小人,必欲服勤...
- 五服
實際服期約兩年余,多為二十五個月除孝(“三年喪二十五月畢”)。《禮記·喪服小記》:“斬衰,括髮以麻。”《清史稿·禮志十二》:“斬衰三年,子為父、母;...
- 徽州喪葬習俗
三年服喪,是儒家的遺教,而逐步形成傳統喪俗。三年內,未婚子女不能結婚,但在熱孝期“七七”四十九天之內,可允許結婚。父母去世未滿“七七”時不能理髮,但在入...
- 喪禮制度
齊衰三年喪期也是名為三年,實際上二十五月(一說或二十七月)而畢。(2)齊衰杖期適用於父尚在世的情況下,子、未嫁之女、已嫁復歸之女為母,夫為妻。父在為...
- 七出三不去
“七出”指的是:無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盜竊、妒忌、惡疾。此七條出自漢代《大戴禮記》。“三不去包括”:有所娶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後富貴。...
- 喪服
孝期是為母親服三年喪,為父親服二十七個月喪。只在百日之內穿孝袍,過百日即換青衣,以至除服,並沒有穿白一年、穿灰青各一年的喪制。尤其出閣的閨女,孝服更...
- 齊衰
齊衰三年喪期也是名為三年,實際上二十五月(一說或二十七月)而畢。二、齊衰杖期適用於父尚在世的情況下,子、未嫁之女、已嫁復歸之女為母,夫為妻。父在為...
- 祭十二郎文
43.終喪:守滿三年喪期。《孟子·滕文公上》:“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三代共之。”44.取以來:指把十二郎的兒子和乳母接來。...
- 非儒
其《禮》曰:喪,父母,三年;妻、後子,三年;伯父、叔父、弟兄、庶子,其;戚族人,五月。若以親疏為歲月之數,則親者多而疏者少矣,是妻、後子與父同也。若以...
- 以孝管官:孝與古代丁憂制度
本書重點論述了歷代的丁憂制度。例如,秦朝為了強化對人民的精神禁錮,曾號令天下臣民一律戴重孝為天子守喪三年等。而丁憂制度真正普及開來,是在儒家思想得到統治者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