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抗旱應急回響

一級抗旱應急回響

一級抗旱應急回響,是《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定義的最高級別的回響機制。

2009年2月,中國首次啟動Ⅰ級抗旱應急回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級抗旱應急回響
  • 發布單位:中國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
  • 規定文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 首次發布:2009年2月4日
制度出處,行動安排,啟動歷史,

制度出處

根據《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防總防汛抗旱應急回響機制共分為四級,Ⅰ級應急回響為最高級別的回響機制。
Ⅰ級應急回響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Ⅰ級回響
(1)某個流域發生特大洪水;
(2)多個流域同時發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幹流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
(4)重點大型水庫發生垮壩;
(5)多個省(區、市)發生特大幹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發生極度乾旱。

行動安排

Ⅰ級回響行動
(1)國家防總總指揮主持會商,防總成員參加。視情啟動國務院批准的防禦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應急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並將情況上報黨中央、國務院。國家防總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並在24小時內派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國家防總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每天在中央電視台發布《汛(旱)情通報》,報導汛(旱)情及抗洪搶險、抗旱措施。財政部門為災區及時提供資金幫助。國家防總辦公室為災區緊急調撥防汛抗旱物資;鐵路、交通、民航部門為防汛抗旱物資運輸提供運輸保障。民政部門及時救助受災民眾。衛生部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衛生專業防治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國家防總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2)相關流域防汛指揮機構按照許可權調度水利、防洪工程;為國家防總提供調度參謀意見。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支援地方抗洪搶險、抗旱。
(3)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流域防汛指揮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啟動Ⅰ級回響,可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相關規定,行使權力。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動員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許可權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民眾,組織強化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抗旱工作。受災地區的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將工作情況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國家防總。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啟動歷史

2008年11月以來,北京天津、河北大部、山西山東河南、安徽北部、江蘇北部、湖北東北部、陝西北部、寧夏、甘肅東部等北方冬麥區降水量較常年同期偏少五至八成。氣象專家綜合分析認為,北方冬麥區旱情為30年一遇,小麥主產區旱情為50年一遇。
為切實抓好當前冬麥區抗旱工作,中國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在2009年2月4日啟動Ⅱ級抗旱應急回響的基礎上,2009年2月5日召開全國冬麥主產區8省抗旱異地會商會議,並宣布啟動Ⅰ級抗旱應急回響。這是《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級別最高的應急回響機制,也是中國首次啟動Ⅰ級抗旱應急回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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