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產生
政治哲學就其內容而言十分古老。古代許多思想家的
政治思想和學說都含有政治哲學的意義。但就其概念而言,則遲至20世紀上半葉才逐漸流行於學術界,並具有學科與
方法論的雙重特徵。
在20世紀上半葉以前,偶爾也有政治哲學之說,但只是傳統學科分化的沿襲,如同將美學稱為藝術哲學、史學稱為歷史哲學、倫理學稱為
道德哲學一樣。
20世紀初,政治學界開始萌生
科學主義思潮,20年代的新政治科學運動率先提出政治學科學化主張,倡導引進自然科學的概念和方法,建立起類似自然科學的
政治學理論體系。稍後的
行為主義政治學則從理論上系統地提出了政治科學的概念,用以表示運用自然科學方法、
定量研究、經驗實證、
價值中立、描述和分析等的政治學方法與理論,把長期沿用的
演繹推理、邏輯驗證、從純理論角度討論政治本質和目的、具有濃厚道德與價值色彩的政治學理論和方法統稱為政治哲學。
這時,政治哲學才獲得了
概念的意義。簡單來說,它是一門實用的科學,其目的不是單純的沉思,也不只是表述,而是提供建議。
內涵
研究政治的本質及其發展規律和政治理論的
概念體系的學科。20世紀政治科學興起後,學者就把傳統上用思辨方法,從純理論角度探討政治的本質、目的和發展規律,具有濃厚道德色彩與價值色彩的政治研究稱為政治哲學。其內容:
一是對政治的一般理論的研究,探討政治的起源、本質、規律、規範、目的和手段;
二是對政治理論、學說、思想、觀念本身的研究,具有“
元理論”或“超理論”的特徵,主要分析辭彙和概念的含義、論證的邏輯、命題的根據等。
在國家存在的條件下,其他一切哲學形式都受制於政治哲學,所以政治哲學是
第一哲學。在當前的中國,
馬克思主義哲學是國家最高的行動指南,所以,由
馬克思哲學演變來的馬克思主義哲學,是當前中國的第一哲學。
詳細介紹
政治哲學即便在今天也並不是一個普遍接受的學科名稱,在德國哲學家們依然還願意按照德國學術傳統使用“法和
國家哲學”或“法和國家的哲學倫理學”這樣的名稱,儘管政治哲學這一名稱為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
政治哲學在英語學術界是一個廣為接受的概念,然而即使在那裡,不少人依然寧願將政治哲學歸在
道德哲學或倫理學之下。在一些著作和大學課程裡面,政治哲學也與
社會哲學放在一起討論。這些現象在給確切地理解政治哲學的界定帶來困難的同時,卻也為把握政治哲學的對象提供了指針。法和權利、國家、社會以及組成社會的個人都是政治哲學的關注對象,而道德哲學則是奠定政治哲學的基礎的一個部分。儒家學說的核心是它的政治哲學和道德哲學。
從字面的意義上來看,政治哲學應當被理解為關於政治的哲學研究,就如
法哲學乃是關於法和權利的哲學研究,
國家哲學乃是關於國家的哲學研究一樣。秉承
歐洲理性主義傳統的美國政治哲學家
施特勞斯就是這樣認為的,他說,“要做出正確的判斷就必須了解真理的標準。如果政治哲學希望正確處理本學科的論題,就必須爭取獲得有關這些標準的真正知識。政治哲學就是要試圖真正了解政治事務的性質以及正確的或完善的政治制度這兩方面的知識。”
但是,這個定義本身就包含了許多需要澄清的概念,比如真理、真正的知識、政治和政治事務和完善的政治制度。而不同的學派,不同的思想家對這些概念通常具有不同的、大相逕庭的乃至正相衝突的理解和詮釋。這些歧見不僅牽涉觀念和社會-歷史背景的差異,而且也關涉方法和視野的殊致。這些概念以及理解和詮釋的異趣在下文都會得到討論,這裡首先從關於政治的詮釋著手分析。
韋伯政治影響
在現代學術領域,
韋伯的政治定義具有相當廣泛的影響。在分析什麼是政治時,韋伯直接從國家來著手,“我們打算只從一個政治團體——也就是今天的國家——的領導權、或該領導權的影響力這個角度,來理解政治。”
在韋伯看來,國家的特點在於它所擁有的特殊的手段,這就是使用暴力。“國家是這樣一個人類團體,它在一定
疆域之內(成功地)宣布了對正當使用暴力的
壟斷權。請注意,‘疆域’也是國家的特徵之一。特點是,其他機構或個人被授予使用暴力的權利,只限於國家允許的範圍之內。國家被認為是暴力使用‘權’的唯一來源。因此,對我們來說,‘政治’就是指爭取分享權力或影響權力的分配的努力,這或是發生在國家之間,或是發生在一國之內的團體之間。”
我們看到,韋伯這個定義具有明顯的
馬克思主義影響的印跡,後者認為,“國家無非是一個階級鎮壓另一個階級的機器”,而這種鎮壓既包括
政治統治,亦包括經濟壓迫。然而,韋伯的定義比馬克思主義的定義更具一般性,並不僅僅將權力局限於鎮壓和壓迫的功用。
不過,壟斷暴力雖然是國家的典型標誌,但卻不是一般政治的核心,政治的核心體現為
權力分配,但是權力卻是有其指向的。人們如果考察對以權力為中心的政治指向,那么就會發現政治原本具有逾越
國家權力界限以外的功能,或者換言之,政治不僅先於國家,而且其功能要比國家的作用更為廣泛和深入。
達爾在分析現代政治時指出,“
亞里士多德和韋伯稱之為政治的每項事物,
拉斯韋爾也稱之為政治,但拉斯韋爾認為是政治的某些事物,在韋伯和亞里士多德看來可能不是。例如,拉斯韋爾就認為一個商行或一個工會,也有‘政治的’方面。因此,讓我們大膽地把政治體系定義為任何在重大程度上涉及控制、影響力、權力或權威的人類關係的持續模式。”
達爾這裡所說的控制、影響力和權威的人類關係都可以歸在一般的權力及其作用之下,因此我們可以說,政治就是人類群體之中的權力運作。然而需要進一步指出的就是,政治權力的一般的和最終的目的是用來分配嘉益,而所謂社會嘉益就是從權利、財富、地位一直到環境、教育等等所有人類社會之中為人所必需、追求和尊敬的東西。
以分配這些社會嘉益為根本目的的政治,始終是在一定的群體之中,依照一定的原則,通過一定的制度來實現的。這些原則、制度和其他體制性的規定,都有某些規範和價值觀念為其根據,而所謂根據或者是解釋那些原則和制度之所以如此和必要的理由,或者是說明改變那些原則和制度或者建立新的原則和制度的理由。這些解釋的理由直接關涉個人、社會及其各種組織形式而表明對它們的根本的態度。
分析和檢視這些規範和價值觀念,並且詮證它們的正當性,而且以此為核心研究和評價政治的原則和制度,提出並詮證新的規範和觀念以及新的原則和制度,就構成了政治哲學的對象。達爾認為,“政治哲學的特殊貢獻就在於它曾特別關注關於價值、規範和標準的信念。” 不過,現代勃興的
實證主義並不認為政治哲學應當承擔這樣的任務,而將注意的中心放到政治哲學的語言分析上面。
政治規範
政治哲學如果不以政治的規範和價值的觀念為自己的中心關切,就會失去存在的基礎。當代政治哲學的復興就是以這些觀念性的重新得到人們的重視和關注為契機的。
羅爾斯認為,政治哲學就是為一套適當的制度尋求一個共同的基礎以保衛民主的自由權和平等,而這樣一種基礎首先是觀念性的東西。在這一點上,
諾齊克的態度與羅爾斯是一致的,他說,“道德哲學為政治提供基礎和界限。人們相互之間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的約束,也限制著人們通過一種
國家機器可以做的事情,或者為建立這樣一種機器可以做的事情。”
但是,諾齊克對政治哲學採取一種狹義的理解,即它所關切的是國家是否必要以及何種國家才是必要的問題。“政治哲學的基本問題,即一個先於有關國家應如何組織之問題的問題,是任何國家是否應當存在的問題。為什麼不無政府呢?由於
無政府主義的理論——如何可靠的話——不啻是對政治哲學的整個主題的釜底抽薪,故而在開始討論政治哲學時,首先考慮它的主要對手
無政府主義者是恰當的。那些認為無政府主義並非無吸引力的人們,將認為政治哲學也有可能在此終結。”
政治哲學雖然不以
政治行為、
政治制度的
實證研究為中心關切,即不以政治是如何的為自身的中心關切,但在政治哲學作為一門學術必然要涉及、引證並且在一定程度上討論這些問題。政治哲學作為一門哲學學科,它的中心關切是政治應當如何,不過,政治哲學作為一門規範學科並不脫離社會-歷史的背景來討論“應當”問題,而始終將現實的社會-歷史作為自己理論的基礎和條件,因此政治哲學的研究也必然要分析和討論這些問題。
總結
根據前面的分析和討論,我們這裡可以做出一個總結:
政治是人類在一定社會團體內為分配社會嘉益而發生的各種行為和所產生的各種制度;這裡所謂的社會團體一般具有一個最高的權力機構、一定的規章制度、一定的領土。政治的範圍無論就人類社會-歷史的
時間維度來考慮,還是就其空間維度來考慮,都要大於國家的模式。然而,無論如何,國家是人類政治的最為集中、典型的表現,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人們有時也直捷地將政治哲學的對象歸結為國家。
我們可以給出自己的政治哲學的定義。
政治行為以及原則和制度需要一定的觀念作為指導,這些觀念可以有各種來源。於是,政治哲學研究上述政治行為所遵循和遵守的原則和制度,這些原則和制度所從出的規範和價值的觀念,這些觀念的基礎,以及由這些原則和制度構成的基本結構;研究各種不同的政治哲學學派就此提出的各種判斷和觀點;政治哲學同時還研究有關上述問題的方法論。
在這裡,人們還就什麼是社會、個人、國家或權力機構發生爭論,這些爭論不僅涉及事實,而且也涉及人們為自己的理解所建立的標準,而這些標準就屬於規範問題,因而也在政治哲學的視野之下。
對象範圍
中國政治學界一般是在政治學分支學科和方法論的雙重意義上理解政治哲學的。認為政治哲學是研究社會
政治關係的本質及其發展一般規律的科學,又是研究政治理論的方法、原則、體系的科學,是政治學與哲學這兩大學科體系的中間層次和
中介環節。從哲學角度理解,它是哲學在政治領域中的套用;從政治學角度理解,它是政治理論在哲學高度上的抽象和概括。作為方法論,政治哲學有別於
行為主義倡導的政治科學。它一方面從大量的事實現象中概括出一般的原則、原理,尋找政治的一般發展規律;一方面從一定的原理、原則出發,
演繹推理,描繪政治的發展趨勢,力圖為社會政治生活建立規範。
西方學者囿於哲學流派的分野及在政治學研究對象與方法上的理解不一,賦予政治哲學不同的含義:
美國學者G.H.薩拜因贊同
實用主義的看法,認為政治哲學內涵有三種要素:事實、因果關係、價值。政治哲學要對
政治現象的事實作出分析和判斷,抽象地考察這類事實現象已有的和可能的影響;研究事物之間一種狀態引發另一種狀態的可能性關係;從某種信念出發,根據一定的標準判斷是非好壞並作出選擇。
G.E.G.卡特林認為政治哲學關心的是"目標或者決定性的價值觀念",而價值所指的好壞美醜恰恰是倫理學和美學的形容詞,因而政治哲學可以看作倫理學的分支,建立在“美學的基本原理或公理所作的判斷”基礎上。
L.史特勞斯堅持“政治哲學就是要試圖真正了解政治事務的性質以及正確的或完善的政治制度這兩方面的知識”。
H.埃克斯坦通過政治哲學與
行為主義政治學的比較,認為政治哲學至少在主題、範圍、論證標準三方面與眾不同:就主題而言,政治哲學既涉及到方法,也涉及到目的,即不僅涉及到事實問題,還涉及到標準問題,涉及到抽象的道德原理或當前的實際活動問題;就範圍而言,政治哲學主要以系統結構為其特徵,這種綜合的政治理論結構包括概念、範疇、方法和體系;就論證標準而言,政治哲學強調連貫性和因果關係。
儘管中西方學者對政治哲學的理解或表述不一,但對其基本精神和內涵的認識有相似之處,即:政治哲學是關於政治的一般理論,是關於政治一般理論的理論。
所謂政治的一般理論,即從紛繁複雜的政治現象中把握政治及其關係的實質,探尋政治的起源、本質、關係、功能、過程、規律、規範、目的、手段等;
所謂政治的一般理論的理論,即埃克斯坦所謂的“超理論”。它的研究對象包括政治理論、學說、思想、觀念自身,如政治學基本概念、範疇的確立,政治理論科學體系的建構,政治分析原則與方法的選擇,政治邏輯的普遍本質和內在聯繫的規定,
政治價值評判及其標準的設定等。這兩大方面的內容勾勒出政治哲學的基本特徵,即重在價值研究、目的研究、規律研究、原則研究、規範研究、方法研究和理論研究。
傳統哲學
政治哲學在中國沒有成熟的形態,也沒有明顯的階段性,這與中國長達兩千年之久的封建統治以及思維特性有關。就總體而言,中國古代的政治哲學的主要特點有:
①禮仁結合的本體論。“禮”是中國政治哲學的基本範疇,是國家和社會的規範、秩序、制度的概括與抽象。“仁”是傳統哲學的核心概念,即指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倫常關係,也意味著社會最高層次的理想境界。禮仁結合,互為目的手段,互為因果關係,構成了
中國傳統政治哲學的框架。
②天人合一的神權政治觀。“天人合一”的
哲學觀,巧妙地將人、社會,自然糅合在一起,含有一種自然法則的精神,既回答了權力的本質問題,為封建等級制提供理論依據,又是一種治國之道或統治之本。“天”是自然,是上帝,是一種神秘的力量,
奉天法古、順天因人成為統治者信守的原則。
③民貴君輕的民本思想。中國傳統政治哲學從西周“
敬德保民”的朦朧意識發展到
盛唐時期成熟的
民本主義,從反面認識了政治運行的基本規律。“
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民為水,亦可載舟,亦可覆舟”的道理成為統治者調整政治關係,變換統治手法的主要依據,儘管從根本上說這是與統治階級利益相矛盾的。
④家國一體的倫理政治觀。以“家”為模式解釋“國”,又以“國”的原則規範“家”,家國不分,孝忠一體,君臣、父子關係在“齊家治國”中得到統一。以道德標準取代政治標準,以倫理規範取代
政治規範,這就是中國傳統政治哲學的
價值評價和
政治統治原則。
西方哲學
西方政治哲學的發展演變大致經過下列階段:
①古典時期。柏拉圖從人的本性出發,根據一般的
社會哲學原則構想一個理想的政治社會,推導出人與國家的關係,設計一種由
哲學王統治的具有智慧、勇敢、節制和正義四種美德的“
理想國”。
亞里士多德則在
《政治學》中對100多個城邦國家分析歸類,創建了政治學最初的一些基本概念,並以實現人類最高的善作為最優政體的標準。他們共同奠定了西方政治哲學的基礎。這一時期西方政治哲學是世俗的、自然的,充溢著理想色彩。
②神學時期。在中世紀,君權神授、上帝創造國家是政治哲學論證的唯一主題。
托馬斯·阿奎那以其系統、精密的
神學政治觀,成為中世紀政治哲學的代表人物。他主張信仰高於理性,教權大於皇權,上帝的意志是國家法律的唯一源泉。這一時期的政治哲學淪為神學的奴隸。
③理性時期,自
文藝復興至
啟蒙運動,作為確立
資本主義統治體系的思想準備,N.馬基雅維利、J.博丹、
J.洛克、T.霍布斯、孟德斯鳩、J.-J.盧梭等一大批思想家提出並討論了許多政治哲學的概念及理論,如
自然法則、天賦人權、
社會契約、主權、平等、
自由、民主、公平、正義、分權與制衡、權利與義務、善與惡等。稍後的I.康德和G.W.F.黑格爾以其嚴謹的哲學體系論證了
國家的起源、自由與法律、國家的真理、政體形成、國家與人等。黑格爾還以哲學家的深邃思維感觸到國家背後某種法定性動因。這一時期的政治哲學極大地豐富了人類文化遺產,是西方傳統政治哲學最為輝煌的時期。
④頹廢時期。19世紀
資本主義統治確立,到20世紀初資本主義完成了從
自由競爭到壟斷的過渡,一批資產階級學者拋棄了人類理性,由批判性、建設性走向保守和頹廢。J.邊沁的功利主義、
J.S.密爾的自由主義、H.斯賓塞的“
社會有機體論”、F.W.尼采的“超人”哲學及其“權力意志論”等,越來越背離
科學精神。資產階級的政治哲學與資產階級一同走向頹廢是這一時期政治哲學的特徵。
馬克思
19世紀中葉,在資本統治已經確立、
資本主義大工業生產獲得迅速發展及無產階級通過
階級鬥爭實踐趨於成熟的前提下,K.馬克思同F.恩格斯一道,重新審查了人類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創立了
歷史唯物主義。他們用歷史唯物主義分析社會政治生活,使傳統的政治哲學發生了本質性的變革,使之轉化為科學政治觀形態,開創了政治哲學發展史上的新紀元。馬克思主義政治哲學的基本特徵是:
①從根本上否定了確立在神的啟示、人類理性、
絕對理念、永恆正義基礎上的政治觀,從社會
生產力狀況、經濟關係及其發展中來解釋政治及其歷史,並從其中找出解決社會衝突的手段。
②尊重
社會系統諸因素、條件的相互作用及其歷史發展的辯證運動,從歷史的總體聯繫中提示和把握政治及其歷史進程內在的規律性,反對自我封閉在純思維的範圍內。
③主張把政治哲學的理論套用於具體的經濟和政治生活中,為革命制定正確的策略,對應採取的策略細節的正確性進行有效的判斷,從而創立了科學的政治
認識論和方法論。
現狀展望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西方政治學界風靡一時的科學化思潮使實證研究幾乎成了唯一的方法,尤其是“
價值中立”口號的出現,人們驚呼政治哲學已經不復存在或正在消失。人們普遍認為20世紀以來沒有權威的政治哲學著作問世。但也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政治研究無論採用什麼方法,都離不開政治哲學。這些學者認為,20世紀以來湧現的
存在主義、
實證主義、
保守主義、
新托馬斯主義,以及
法學派、倫理學派、社會學派和分析學派等都屬於政治哲學的流派或都涉及到政治哲學的領域,包括
行為主義政治學本身,當它作為一種方法論時也屬於政治哲學的範疇。因此,政治哲學並未消失,只是在
行為科學衝擊之下,發展較為緩慢,且影響甚微,或表現方式不同而已。
60年代後,隨著J.B.羅爾斯的
《正義論》出版,傳統意義上的政治哲學又出現生機。這不僅因為行為主義政治學和
後行為主義政治學同樣未能提供解救社會的良方,更重要的是人們對民主、平等、自由的實際要求及理論要求更為強烈和迫切。人們越來越認識到科學的政治學體系離不開一整套概念、範疇,離不開價值與事實的科學分析和評價,人類政治生活的日漸複雜,需要套用的專業技能,更需要說明的理論和知識,政治哲學不僅需要存在,而且十分重要。但西方政治學界因其利益原則、政治視角和理論基礎的限制,加之政治哲學分化嚴重,各學派隸屬關係不一,明顯帶有所屬學科的特徵,一時難以形成相對集中的主題,在短期內還不可能形成獨立的理論體系,也就不可能有大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