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3日南昌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2010年3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 批准時間:2010年3月31日
- 適用範圍:城市道路管理
2009年12月23日南昌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2010年3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
2009年12月23日南昌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10年3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檔案細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
《南昌市城市管理條例》於2012年10月30日南昌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2012年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准。發文字號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號 條例全文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公共服務水平,建設整潔有序、文明和諧、生態...
南昌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管理,發揮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功能,保障交通安全和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1993年3月20日江西省南昌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1993年4月15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 1993年4月27日公布 1993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暢通,適應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第十九條 確需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應當向市政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市政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書面答覆。逾期不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批准。其中搭建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的,按照《南昌市城市規劃管理規定》執行。經批准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
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南昌市實際,制定本條例。規劃、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環境保護、衛生、交通、水利、工商、建築、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門和電力、郵政、鐵路、通訊...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橋樑、隧道安全管理,確保城市橋樑、隧道完好、暢通,根據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南昌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橋樑、隧道的養護維修、檢測評估、安全使用、應急處置等活動,適用本辦法。公路、鐵路、城市...
《南昌市城市橋樑橋下空間管理辦法》已經2022年南昌市政府第2次常務會審議通過,南昌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2月21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4月1日起開 始實施.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城市橋樑橋下空間管理,規範城市橋樑橋下空間使用行為,保障城市橋樑完好、安全,根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南昌市城市橋樑隧道安全管理...
條例頒布 南昌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第2號 《南昌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已由南昌市第十六屆人民代 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23年12月29日通過,江西 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24年3月26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南昌市西湖區城鄉建設局是根據《南昌市西湖區機構改革方案》設定的區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南昌市西湖區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聶春華 主要職責 (一)依照《城市規劃法》、《森林法》、《防洪法》、《建築法》、《水法》、《交通運輸條例》、《園林綠化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依法對...
為加強非機動車的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南昌市非機動車交通管理辦法》。該《辦法》1997年12月28日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60號發布;根據2012年1月2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5號發布的《...
《南昌市城市綠化管理規定》,一項實施於南昌市關於城市綠化的規定條例。檔案內容 1993年12月8日南昌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1993年12月18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1993年12月23日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號公告公布,根據1997年5月30日南昌市第十一屆...
為加強機車交通管理,維護我市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南昌市機車交通管理規定》。該《規定》1997年12月10日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58號發布;根據2004年8月3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98號第1次修正;根據...
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昌市城市公廁管理辦法》等17件規章的決定引言 編輯 語音 (已經2010年11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通過)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更好地適應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經過清理,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南昌市城市公廁管理辦法》等17件規章作...
為加強戶外廣告設定管理,美化市容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江西省戶外廣告管理條例》《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南昌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辦法》。該《辦法》於2006年3月28日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12號發布;根據2012年1月31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6號《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
為加強對南昌市區東湖、南湖、西湖、北湖的保護和管理,改善生態環境,美化生活環境,增進人民身心健康,根據《城市綠化條例》《南昌市城市綠化管理規定》等有關法規,制定《南昌市市區四湖管理規定》。該《規定》1997年12月29日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59號發布;根據2012年1月2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45號發布的《南昌市...
因軌道交通工程施工需要占用城市道路設定連續、密閉的圍擋,應當按照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的規定,經市政工程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後,方可占用。有關部門在批准時,應當嚴格控制占地面積、限定占用期限。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積、期限占用;需要移動位置、擴大面積、延長時間的,應當提前辦理變更審批...
《南昌市城市防洪條例》是為防治洪水,防禦、減輕洪澇災害,維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1999年8月31日發布的條例。檔案內容 1999年7月14日南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1999年8月20日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1999年8月31日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號...
因軌道交通工程施工需要占用城市道路設定連續、密閉的圍擋,應當按照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的規定,經市政工程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後,方可占用。有關部門在批准時,應當嚴格控制占地面積、限定占用期限。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積、期限占用;需要移動位置、擴大面積、延長時間的,應當提前辦理變更審批...
南昌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辦法(2006年3月2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12號發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2年1月3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46號修正)第一條 為了加強戶外廣告設定管理,美化市容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江西省戶外廣告管理條例》、《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南昌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並下發的一則規範,作為行為準則和工作準則。簡介 (已經2009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通過,2010年1月15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38號發布)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機動車停車場的管理,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2023年11月30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關於批准《南昌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的決定。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動腳踏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依據《南昌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南昌市排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轄區市政項目進行日常的管理、監督、檢查、審批,收取道路開挖費、道路賠償費、市政排水費、道路占用費。(四)城市建築管理科 受市建委委託,對東湖轄區內建築市場土建工程(含裝飾裝修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江西省建築管理...
西湖區城建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工作部門,主管全區城建工作。基本職能 1、依照國家頒布的《城市規劃法》、《森林法》、《園林綠化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防洪法》、《建築法》、《水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依法對全區城市建設進行管理。2、負責全區的市政工程、公共綠地、園林綠化工程、建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