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詞目:天車
拼音:tiān chē
基本解釋
1. 中國神話傳說中
羲和 載日之車。 唐李白《
早秋贈裴十七仲堪》詩:“南星變大火,熱氣餘丹霞。光景不可迫,六龍轉天車。”
2.
3.
高麗國 對中國使者之稱。 宋
王寂《送張仲謀使三韓》詩:“遺民笑指天車道,酷似南陽
異姓王。”
4.
星名。即
北斗星。或曰軫星為天車。 清 厲荃 《事物異名錄·乾象·星》:“《漢書·天文志》:‘斗為帝車。’又《
晉書》作‘天車’。運於中央,
臨制四海,故名……《荊州星占》:‘軫為天車。’”
6. 引江河水上岸灌溉的一種大型水車。
自貢天車
天車被譽為四川自貢鹽場奇觀之一,是將若干杉木連結,以竹篾繩綑紮成巨大的支架,豎於井口,用於采鹵、淘井、治井。天車
井架十分壯觀,不管從采鹵或者古建築角度來說,都是
鹽都自貢特有的、不可多得的文物。據史書記載,自貢在近兩千年的鹽業生產過程中,遺存有一大批古井、天車,1914年僅自流井就有“水火兩井共960眼”,而廢井則有11800多眼,所以流傳有“
自流井鹽井(天車)多如麻篩”的說法。2006年2月12日,被稱為自貢標誌的“東方
艾菲爾鐵塔”——“天車”模型和
燊海井模型雙雙在當天開幕的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成果展上亮相。
四川自貢天車圖
文物保護
全市所有天車不論屬於哪個單位或個人,一律不得拆除。
自貢市已出台《關於加強自貢市天車保護的意見》,要求由市文化局制定統一的保護規劃,把天車納入文物保護範疇,用法律手段加以嚴格保護。
分期分批納入文物保護據了解,自貢市是
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天車是“
千年鹽都”的標誌和象徵。一個時期以來,由於多方面原因,自貢市天車不斷減少,近幾年更是呈現出日益加劇減少的趨勢。全市僅存19座天車,分布於
自流井區6座,
貢井區7座,
大安區6座。除有3座已列入文物保護單位和10座仍在生產使用外,其餘6座已停用或廢棄,如不及時採取措施,該市天車將所剩無幾。
自貢名片
為保留有著“自貢城市名片”之稱的天車,讓這種不可替代、不可再生的文化旅遊資源繼續傳承。該市政府專門出台《意見》,把天車納入文物保護範圍,實施有計畫有步驟的保護。全市所有天車不論屬於哪個單位或個人,一律不得拆除。由該市文化局制定統一保護規劃,根據天車的特點和價值,分期分批列入文物保護單位或文物保護點,用法律手段加以保護。
橋式起重
橋式起重機是橋架在高架軌道上運行的一種
橋架型起重機,又稱天車。橋式起重機的橋架沿鋪設在兩側高架上的軌道縱向運行,起重小車沿鋪設在橋架上的軌道橫向運行,構成一矩形的工作範圍,就可以充分利用橋架下面的空間吊運物料,不受地面設備的阻礙。
橋式起重機廣泛地套用在室內外倉庫、廠房、碼頭和露天貯料場等處。
橋式起重機可分為普通橋式起重機、簡易粱橋式起重機和冶金專用橋式起重機三種。
結構
普通橋式
起重機一般由起重小車、橋架運行機構、橋架金屬結構組成。起重小車又由
起升機構、小車運行機構和小車架三部分組成。
起升機構包括
電動機、
制動器、減速器、捲筒和
滑輪組。電動機通過減速器,帶動捲筒轉動,使鋼絲繩繞上捲筒或從捲筒放下,以升降重物。小車架是支托和安裝起升機構和小車運行機構等部件的機架,通常為焊接結構。
起重機運行機構的驅動方式可分為兩大類:一類為集中驅動,即用一台電動機帶動長
傳動軸驅動兩邊的
主動車輪;另一類為分別驅動、即兩邊的主動車輪各用一台電動機驅動。中、小型
橋式起重機較多採用制動器、減速器和電動機組合成一體的“三合一”驅動方式,大起重量的普通橋式起重機為便於安裝和調整,
驅動裝置常採用
萬向聯軸器。
起重機運行機構一般只用四個主動和
從動車輪,如果起重量很大,常用增加車輪的辦法來降低輪壓。當車輪超過四個時,必須採用鉸接均衡車架裝置,使起重機的載荷均勻地分布在各車輪上。
橋架的金屬結構由主粱和端粱組成,分為單主粱橋架和雙粱橋架兩類。單主粱橋架由單根主粱和位於跨度兩邊的端粱組成,雙粱橋架由兩根主粱和端粱組成。
主粱與端粱剛性連線,端粱兩端裝有車輪,用以支承橋架在高架上運行。主粱上焊有軌道,供起重小車運行。橋架主粱的
結構類型較多比較典型的有箱形結構、四
桁架結構和
空腹桁架結構。
箱形結構又可分為正軌箱形雙粱、偏軌箱形雙粱、偏軌箱形單主粱等幾種。正軌箱形雙粱是廣泛採用的一種基本形式,主粱由上、下
翼緣板和兩側的垂直腹板組成,小車
鋼軌布置在上翼緣板的中心線上,它的結構簡單,製造方便,適於成批生產,但自重較大。
偏軌箱形雙粱和偏軌箱形單主粱的截面都是由上、下翼緣板和不等厚的主副腹板組成,小車鋼軌布置在主腹板上方,箱體內的短加勁板可以省去,其中偏軌箱形單主粱是由一根寬翼緣箱形主粱代替兩根主粱,自重較小,但製造較複雜。
四桁架式結構由四片
平面桁架組合成封閉型空間結構,在上水平
桁架表面一般鋪有走台板,自重輕,剛度大,但與其他結構相比,外形尺寸大,製造較複雜,
疲勞強度較低,已較少生產。
空腹桁架結構類似偏軌箱形主粱,由四片鋼板組成一封閉結構,除主腹板為實腹工字形粱外,其餘三片鋼板上按照設計要求切割成許多視窗,形成一個無斜桿的空腹桁架,在上、下水平桁架表面鋪有走台板,起重機運行機構及電氣設備裝在橋架內部,自重較輕,整體剛度大,這在中國是較為廣泛採用的一種型式。
普通
橋式起重機主要採用電力驅動,一般是在司機室內操縱,也有遠距離控制的。起重量可達五百噸,跨度可達60米。
簡易梁橋式起重機又稱粱式起重機,其結構組成與普通橋式起重機類似,起重量、跨度和工作速度均較小。橋架主粱是由
工字鋼或其他
型鋼和板鋼組成的簡單截面粱,用
手拉葫蘆或
電動葫蘆配上簡易小車作為起重小車,小車一般在工字粱的下翼緣上運行。橋架可以沿高架上的軌道運行,也可沿懸吊在高架下面的軌道運行,這種起重機稱為懸掛粱式起重機。
操作
冶金專用
橋式起重機在鋼鐵生產過程中可參與特定的工藝操作,其基本結構與普通橋式起重機相似,但在起重小車上還裝有特殊的工作機構或裝置。這種起重機的工作特點是使用頻繁、條件惡劣,工作級別較高。主要有五種類型。
鑄造起重機:供吊運鐵水注入
混鐵爐、
煉鋼爐和吊運鋼水注入連續
鑄錠設備或
鋼錠模等用。主小車吊運盛桶,副小車進行翻轉盛桶等輔助工作。
夾鉗起重機:利用夾鉗將高溫
鋼錠垂直地吊運到深坑
均熱爐中,或把它取出放到運錠車上。
脫錠起重機:用以把鋼錠從鋼錠模中強制脫出。小車上有專門的脫錠裝置,脫錠方式根據錠模的形狀而定:有的脫錠起重機用項桿壓住鋼錠,用大鉗提起錠模;有的用大鉗壓住錠模,用小鉗提起鋼錠。
加料起重機:用以將爐料加到
平爐中。主小車的立柱下端裝有挑桿,用以挑動料箱並將它送入爐內。主柱可繞垂直軸迴轉,挑桿可上下擺動和迴轉。副小車用於
修爐等輔助作業。
鍛造起重機:用以與
水壓機配合鍛造大型工件。主小車吊鉤上懸掛特殊翻料器,用以支持和翻轉工件;副小車用來抬起工件。
蘭州水車
蘭州水車,又名天車、翻車、老虎車。為明嘉靖年間(公元一五二二年至一五六六年)進士
段續所造。據《皋蘭縣誌》載,蘭州人段續,博學多才,
進士及第,曾宦遊南方數省,多有惠政。致仕歸里後,參考南方所見“創翻車,倒挽黃河水以灌田,致有巧思。沿河農民皆仿效焉。”蘭州水車,與南方的
龍骨水車不同,外形酷似巨大的古式車輪,
輪輻直徑大的有20米左右,小的也有10米,可提水達15—18米高處。輪輻中心是合抱粗的輪軸,圓輪四周斜裝有40—50個長1米,寬、高30—40厘米的木斗,以及比木斗多一倍的橫板。急流衝擊圓輪上的橫板,車輪便緩緩沿逆時針方向轉動。這時沒入水中的木斗便盛滿了水,待它上升至圓輪頂端時,河水就會傾入事先置好的槽內,流入農田,然後空斗又隨圓輪返回水中,進行下一個循環。
水車構造
完全以木作成,由車軸的中心向周圍輻射出並行的一根根的輻條,輻條的盡頭,裝有刮板,刮板間裝有一個長筒似的水斗,在河中築有V形的石壩,使河水向水車下聚涌,急流推動刮板,水車便轉動,同時舀滿河水的水斗,便陸續升上來,將水倒入水槽,然後引進農田。蘭州市廣武門外
水車園的水車,便是
段續完成的第一部,就以水車園命名該地,並沿襲至今。
後來蘭州黃河兩岸,開始普遍使用水車,夏秋水漲時,水車日夜不停地轉動,頗為壯觀。因灌溉數量不同,水車的大小不等,大水車可灌溉六、七百畝,小的可灌溉二、三百畝。水車的轉動,大致在每年三、四月水漲時開始,冬季水落時為止。
那個時候,上自青海
貴德,經蘭州,下至寧夏
中衛都使用水車,據統計共有水車三百五、六十輛。水車已被提灌機械所代替,只保留了為數不多的水車,既點綴著黃河兩岸的風光,又給我們留下了時代前進中的腳印,使人們追昔而撫今。
操作規程
1.作業準備
1.1天車工必須經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凡有心臟病、高血壓、眼、耳病者,不得擔任天車駕駛工作。
1.2經專門訓練,考試合格,勞動部門辦證方可操縱。
1.4做好交接班記錄,接班詢問上班設備運行情況,並經過檢查確認與記錄相符合方可接班。
1.5檢查鋼絲繩、機械、電氣、
制動器、限位、電鈴、潤滑,十大安全裝置等。
2.開、停車作業
2.1啟動天車時必須鳴鈴,確認天車和軌道無人工作,方可運行。
2.2工作完畢後,關掉緊急開關,將控制器手柄放在零位,切斷總電源,龍門天車工作完畢後,必須拋矛,將鐵鞋塞住大車車輪。
2.3上下天車必須走安全通道及安全扶梯,嚴禁亂爬天車。
3.正常作業
3.1卸車皮,裝料必須聽從地面人員指揮,裝卸在指定位置,嚴禁
廢鋼亂堆亂放。
3.2吸鐵盤吸料嚴禁從通車道和人行道經過。
3.3進料天車用
龍門架套掛料罐時必須聽從地面人員指揮,進行慢進點動操作,如無人指揮可拒絕作業。
3.4掛好料罐後必須進行
負載測試,驗證剎車完好後方可起吊。
3.5嚴禁吊著滿料罐停在空中或放在電爐平台或從設備、人頂上經過。
3.6放料罐或穿料罐時,必須與地面作業人員配合協調好,須聽從指揮,點動作業。
3.7更換爐體時,吊爐天車須進行全面檢查測試,起吊前進行負載試吊,確認無電氣、機械故障且剎車完好可靠時方可起吊,換爐過程中須聽從起重工的指揮。
3.8放鋼天車在吊鋼包前必須對該車進行仔細檢查,發現有異常及時匯報,不得遷就使用。
3.9放鋼
天車吊滿包鋼水必須在放鋼平車上進行負荷載重檢查試吊,避免剎車盤熱脹冷縮的情況,起吊後在0.5米左右的高度,反覆試車多次,確實剎車可靠時,才能正常起吊,如剎車無把握時,嚴禁遷就起吊冒險作業。
3.10鋼包澆鋼時,嚴禁天車上下、左右、前後動作,不準吊著鋼水在不平坦地方上升、下降。
3.11鋼水需等候澆注時,必須將鋼包松到離地面一尺以下,禁止停留在高低不平物品上方或空中等待。
3.12禁止上層天車推、撞下層天車或下層天車推撞上層天車。
3.13天車駕駛內應服從專人指揮,如指揮人員或地面操作人員站立位置不當,在無退路的情況下,可以拒絕操作。
3.14吊物不準從人頭和重要設備上越過。
3.15除試車以外,不準依賴限位來作停車用。
3.16當有人在天車大梁、大車、小車進行檢修時,當班駕駛員應到上面協助監護工作。
3.17地面指揮人員違章指揮或多人指揮有誤時應鳴鈴警告,拒絕操作。
3.18天車應停靠在指定位置交接班,上下天車必須打開安全門,天車停穩後方可上去。
3.19天車十不吊
(1)吊物上站人或有浮動物不吊。
(2)超負荷不吊。
(3)光線陰暗,信號看不清不吊。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吊。
(5)設備帶病或強烈抖動負荷不吊。
(6)鋼絲繩不合格、捆綁不牢不吊。
(7)埋地下或凝固地面上不知負荷時不吊。
(8)鋼鐵水包過滿,吊物重心過偏不吊。
(9)不歪拉斜吊,銳角、刀角不墊好不吊。
(10)違章作業不吊。
3.20天車十大安全裝置
(1)主、付鉤抱閘。
(2)大、小車抱閘。
(4)緊急開關。
(5)開車電鈴。
(6)大車左右限位開關及緩衝器。
(7)大車前後限位開關及緩衝器。
(8)超負荷保險裝置。
(9)天窗、門聯鎖開關。
(10)駕駛室門聯鎖開關。
4.故障處理
4.1天車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停車時須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示牌,並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監護。
4.2天車推移發生故障的天車時,必須上下各方聯繫好,徵得同意後,打鈴示意,用均勻緩慢的速度推行。
4.3故障處理完畢後,檢修天車上遺留下的雜物必須清理,由停電人發出通知後,方可繼續運行。
5.檢修作業
5.1天車屬高空設備,檢修時必須填寫檢修安全報告書,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執行。
5.2停電掛牌,檢修現場應掛警示旗、警戒線,2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5.3使用扶梯作業,有人扶,放穩,放牢。必須有專人監護。
5.4更換備件,工具用具要放穩,嚴防墜落傷人。
5.5兩人以上工作,必須相互配合,協調一致。
5.6檢修完畢,各項防護設施必須復位。
6.事故應急措施
6.1如發生人身事故或
重大設備事故,應保護事故現場,迅速報告領導,並進行事故的分析調查,落實事故的原因責任。
6.2無論何時發現隱患都必須及時解決處理嚴禁天車帶故障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