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碳排放

GDP碳排放指的是產生萬元GDP排放的二氧化碳數量,降低碳強度只是降低單位GDP排放二氧化碳的數量,不一定會產生二氧化碳總量減少的結果。這一概念的提出體現了開發中國家在面對氣候變化時"發展優先"的原則,但由於沒有將非國民因素產生的收益及碳排放予以剔除而具有局限性。基於此,本文提出"單位GNI碳排放"概念。它結合國民總收入這一反映國家經濟發展真實水平和國民福利水平的指標,能更科學地體現中國實際經濟發展和溫室氣體排放水平。

摘要,概括,中國二氧化碳排放量還會增加,名詞解釋,關於"單位GDP碳排放"概念的探析,

摘要

2009年11月2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到202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概括

會議認為,妥善應對氣候變化,事關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民眾根本利益,事關各國人民的福祉和長遠發展。中國作為負責任的開發中國家,主張通過切實有效的國際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我們將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基本框架,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主張嚴格遵循巴厘路線圖授權,加強《公約》及《議定書》的全面、有效和持續實施,統籌考慮減緩、適應、技術轉讓和資金支持,推動哥本哈根會議取得積極成果。會議指出,在不久前聯合國召開的氣候變化峰會上,胡錦濤主席代表中國政府向國際社會表明了中方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原則立場,明確提出了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將採取的重大舉措。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了關於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決議。
中國的立場和主張,贏得了世界各國的充分理解和廣泛認同。會議指出,我國始終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堅定不移地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從國情和實際出發,制定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積極推進經濟和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能源結構、實施鼓勵節能、提高能效等政策措施,不斷增加應對氣候變化科技研發投入,努力減緩溫室氣體排放,增加森林碳匯,提高適應能力,取得了積極成效。會議提出,面對氣候變化的嚴峻挑戰,我們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採取更加強有力的政策措施與行動,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努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會議決定,到2020年使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制定相應的國內統計、監測、考核辦法。會議還決定,通過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積極推進核電建設等行動,到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5%左右;通過植樹造林和加強森林管理,森林面積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13億立方米。這是我國根據國情採取的自主行動,是我國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做出的巨大努力。會議強調,我國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的重要階段,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任務十分繁重。我國人口眾多,經濟發展水平還比較低,經濟結構性矛盾仍然突出,能源結構以煤為主,能源需求還將繼續增長,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面臨巨大壓力和特殊困難,實現上述行動目標需要付出艱苦卓絕的努力。引會議要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要立足於推動科學發展,立足於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統籌經濟發展和保護環境,統籌國內和國際兩個大局,統籌現實需要和長遠利益。要把應對氣候變化作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加強對節能、提高能效、潔淨煤、可再生能源、先進核能、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低碳和零碳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投入,加快建設以低碳為特徵的工業、建築和交通體系。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完善財政、稅收、價格、金融等政策措施,健全管理體系和監督實施機制。加強國際合作,有效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的低碳和氣候友好技術,提高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增強全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意識,加快形成低碳綠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中國二氧化碳排放量還會增加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就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答記者問時表示,隨著經濟成長,中國的能源消耗總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還會有所增加。解振華說,中國公布的目標是一個自主行動,不具有國際約束力。
二氧化碳峰值問題,實際上峰值和我們現在所談的碳強度是有直接關係的,如果我們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發展可再生能源和植樹造林的力度,強度下降的幅度會越來越大,它的峰值會隨之出現,根據中國現在的發展情況我們還是從眼前做起,加大我們節能、提高能效和增加森林碳匯的力度,大幅度的降低我們碳排放強度,二氧化碳排放會隨之出現峰值,我們現在也在做進一步的論證,我們希望中國的峰值會早一點出現。注意到了,我們今天發布的國務院的決定,要想實現2005-2020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0-45%的目標,中國將付出艱苦卓絕的努力,因為確實有很多困難,在這方面我們還要繼續努力,當務之急是把降低碳強度這項工作做好。

名詞解釋

總量減排:指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一定時期內二氧化碳排放的總量,在此基礎上設定的減少二氧化碳總排放量的目標,總量減排會較大影響經濟發展。
降低碳強度:指的是產生萬元GDP排放的二氧化碳數量,降低碳強度只是降低單位GDP排放二氧化碳的數量,不一定會產生二氧化碳總量減少的結果。

關於"單位GDP碳排放"概念的探析

中國政府公布的基於"單位GDP碳排放"概念的相對減排目標,體現了開發中國家在面對氣候變化時"發展優先"的原則,但由於沒有將非國民因素產生的收益及碳排放予以剔除而具有局限性.基於此,本文提出"單位GNI碳排放"概念.它結合國民總收入這一反映國家經濟發展真實水平和國民福利水平的指標,能更科學地體現中國實際經濟發展和溫室氣體排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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