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碳匯”來源於《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國簽訂的《
京都議定書》,該議定書於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 由此形成了國際“
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簡稱“碳匯”)。通過陸地
生態系統的有效地管理來提高固碳潛力,所取得的成效抵消相關國家的
碳減排份額。碳匯一般是指從空氣中清除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機制。它說起碳匯,要先提到全球
氣候變暖,提到二氧化碳的增加。這就要說到
碳源,碳源是指產生二氧化碳之源。自然界中碳源主要是海洋、土壤、岩石與生物體。另外,工業生產、生活等都會產生二氧化碳等
溫室氣體。它們都是主要的
碳排放源。這些碳中的一部分,累積在大氣圈中引起溫室氣體濃度升高,打破了大氣圈原有的
熱平衡,導致
全球變暖。另一部分則儲存在
碳匯中。
通俗地說,森林碳匯主要是指森林吸收並儲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說是森林吸收並儲存二氧化碳的能力。有資料說,森林面積雖然只占陸地總面積的1/3,但森林植被區的碳儲量幾乎占到了陸地碳庫總量的一半。所以,森林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與氣候變化有著直接的聯繫。樹木通過光合作用吸收了大氣中大量的二氧化碳,減緩了
溫室效應。
重要作用
森林系統是
應對氣候變化的一個關鍵因素,增加森林
碳匯能力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是減緩氣候變化的兩個同等重要的方面。森林在碳匯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通過採取有力措施,如造林、恢復被毀
生態系統、建立
農林複合系統、加強森林可持續管理等,可以增強陸地
碳吸收量。以耐用木質林產品替代能源密集型材料、
生物能源、採伐剩餘物的回收利用,可減少能源和工業部門的
溫室氣體排放量。
國際情況
國際社會對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匯聚作用越來越重視。旨在減少全球
溫室氣體排放的《京都議定書》已於2005年2月16日在全球正式生效。原本在自然界中默默地承擔著
碳匯作用的森林,將更加受到人們的重視。《
京都議定書》是一部限制世界各國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國際法案。
早在1997年12月由149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在
日本京都通過。《
京都議定書》規定,所有已開發國家在2008年到2012年間必須將
溫室氣體的排放
量比1990年削減5.2%。同時規定,包括中國和印度在內的開發中國家可自願制定削減排放量目標。中國因氣候變化造成的損失占到整個GDP的3%。
中國情況
森林
碳匯對於多數國人來說還是一個新概念,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中國重點
林業生態工程的實施,
植樹造林取得了巨大成績。對於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大國,經濟要發展,通過植樹造林活動吸收二氧化碳,抵減部分工業的
溫室氣體的排放,減輕中國面對的國際減排壓力,是最可行、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因此,應多渠道加大對林業的投入力度。增加造林和森林經營的投入,同時在現有的國家造林工程中,儘可能地考慮森林的固碳效果,把林業碳匯放到與工業減排同等重要的位置,將我國正在開展的林業生態建設納入到
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行動中,為我國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談判和相關國際環境外交上爭取主動。
2004年,我國
碳匯工作開始起步。國家林業局已將廣西利用
世界銀行生物碳基金開展的造林再造林項目作為碳匯試點實施。四川、雲南也在利用
保護國際籌集的資金,啟動碳匯試點工作。我國還將繼續推進碳匯項目。我國正在大力實施
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等林業重點工程,按照我國林業發展規劃,在今後50年,我國將淨增森林面積9066萬公頃。
目前(2010年),中國
溫室氣體的排放占到開發中國家排放總量的50%,全球排放總量的15%。中國正在由一個低能源消耗國家迅速轉變為高耗能國家,隨之而來的將是二氧化碳的大量排放。因而成為整個世界最為關注的焦點之一。而到2050年,中國的能源消耗將占到全球能源總消耗的60%左右。這對中國、對世界都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森林
碳匯是目前世界上最為經濟的“
碳吸收”手段。中國政府一直十分重視林業,2009年12月,胡錦濤總書記曾在聯合國
氣候變化峰會上強調,到2020年要在2005年基礎上增加森林面4000 萬公頃和森林蓄積量13億立方米。可見,林業已成為中國發展
低碳經濟的最有效途徑,國家將加快
植樹造林步伐,增加森林碳匯功能。2009年年底國家
發改委公布《林業產業振興規劃》,明確指出了擴大林業信貸扶持政策。
基本價值
森林碳匯功能創造了新的二氧化碳排放空間,二氧化碳排放空間商品化的理論基礎是
勞動價值和效用價值。
勞動價值
勞動價值的核心在於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一般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商品的價值量是由生產商品所消耗的
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而不是由生產商品所消耗的
個別勞動時間決定,它為價值作了具體的規定。從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急劇增加來看,自然的二氧化碳排放空間已經不存在,未來的二氧化碳排放空間,大都是人類勞動的成果,其具體表現形式是森林
碳匯或者二氧化碳排放權。
效用價值
效用即指商品的有用性,有人也稱其為抽象的使用價值。“效用”使得不同使用價值的商品或同一商品的不同使用價值方面有了較為統一的衡量標準,也就是說
效用理論強調的是人與商品之間的關係。即根據
消費者需求與否及其
需求量的大小,決定某種商品是否具有使用價值,有多大使用價值,這正是效用理論的核心觀點。森林經營活動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空間具有廣泛的需求,並且這種需求具有全社會性、全球性和長時期性。
現實問題
從全球來看,經濟成長必然引起能源消耗的增長,能源消耗增長的結果是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二氧化碳排放空間減少。森林碳匯創造了新的二氧化碳排放空間,二氧化碳排放空間作為一種可 再生的無形資源,要實現
可持續利用,就必須加強對人類自身生產方式、經濟行為的約束,必須在
生產領域提高生產效率,在消費領域改變消費方式,以達到最高限度地利用資源。資源資產問題、資源產權問題、資源價值問題、資源核算問題與資源產業問題是資源經濟研究的最基本的問題。
森林碳匯資源資產問題:一般
經濟學理論認為,能夠帶來收益的物品稱為資產。無論是天然的還是經過人類勞動投入形成的自然資源,都可以為人類社會帶來收益,自然資源既有固定資 產的特徵又有流動資產的特徵,因此自然資源也是資源資產。森林碳匯作為二 氧化
碳排放空間的具體載體,是一種無形的資源資產。
森林碳匯資源產權問題:森林碳匯作為資源資產與其它資產一樣,也 存在產權管理問題。只有明確產權關係,改變資源無償占有和無償使用制度,才有可能從根本上建立起資源有效利用的內在機制,促使資源資產化工作、市場化工作的進展。由於森林碳匯是以森林資源蓄積為載體的,所以森林碳匯資源產 權與森林資源產權保持一致。
森林碳匯資源價值問題:所有 的自然資源,包括未經人類勞動參與或 者參與交易的天然的自然資源,都是有價值的。資源的價值是資源所有權經濟權益的具體體現,這種價值取決於自然資源對人類的有用性、
稀缺性和開發利用條件等因素。森林碳匯資源具有有用 性和稀缺性,並且表現得越來越稀缺。
森林碳匯資源核算問題:森林碳匯資源核算是完善資產管理、實現資 源價值和促進資源產業發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實現森林碳交換的基礎性工作。實行森林碳匯
資源核算制度是緩解和消除經濟發展中資源危機、尋求長期利益和短期利益平衡的重要途徑,有助於全面、客觀、合理地評價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發展水平和未來發展潛力,有助於可更新資源的不斷補充和耗竭資源有節制的消費,有助於界定資源資產 的所有權關係,有助於理順資源產業內部及其與外部的關係。
市場交易
中國已經明確把增加森林
碳匯作為了一個重要的增匯的措施,而
華東林業產權交易所,是全國林業
碳匯交易試點平台。2011年11月1日,經國家林業局同意,
由華東林業產權交易所與中國綠色碳匯基金會合作開展的全國林業碳匯交易試點在浙江義烏正式啟動。儀式上,國家林業局局長
趙樹叢為華東林業產權交易所頒發了“全國林業碳匯交易試點平台”銅牌,包括阿里巴巴在內的10家企業簽約認購了首批14.8萬噸
林業碳匯。
以德國為例,說德國雖然目前(2010年)森林覆蓋率超過30%,但是卻沒有申請CDM的項目。原因是如果申請森林
碳匯的CDM項目,就必須證明這片
碳匯林是為了吸收空氣中的二氧化碳而“額外”種植的。並且由於樹木種類的不同,年份的不同,甚至土壤土質的不同帶來的固碳性的不同,這些都給計測帶來了很大的難度。
五大環節
這5大環節包括:①生產標準,②計量碳匯的標準,③認證標準(即檢查驗收的標準),④交易的規則,⑤交易的標準。關於交易的標準應由交易所來制定和執行,而認證標準則應該由生產方和交易方之外的第三方來完成。認證驗收的第三方機構,也在建立培訓中。
發展完善
計量體系
測量森林碳匯 [img]title=測量森林碳匯style=right src=960a304e251f95cafc7f2c2dc9177f3e660952a6 data-layout=right[/img] 建立統一的森林碳匯
計量體系和標準
應對氣候變化的
碳匯林業活動,具有較強的技術性與專業性。為此,應加強碳匯管理和技術支持,設立國家
林業碳匯計量、監測評估機構,負責造林、森林管理等森林碳匯的計量、監測評估等,同時,應儘快建立全國統一的、與國際接軌的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和標準;支持、鼓勵各省(區)按照所制定的標準,計量本省的森林碳匯及其動態變化,逐步將
林業碳匯納入國家森林生態價值的統計範疇,統一對外發布。隨著國內外對
氣候變化的關注,碳匯林業的宣傳,
碳匯計量和監測的任務會逐步加大。因此,在制定相關標準的基礎上,國家應鼓勵建立碳匯計量、監測的中介組織並對其資質進行管理。
林業科技
加強
碳匯林業的科技支撐 中國應加大
碳匯林業科技投入,提升碳匯林業科技水平。在提高碳匯林業技術自主創新和
集成創新能力的基礎上,引進已開發國家
林業建設和管理的先進技術,加強碳匯林業的科技支撐。通過對碳匯林業的研究,提高中國森林特別是人工林的
生產力和固碳能力。同時,對於防止或減少毀林等森林保護項目,應通過參與式管理,協調
社區利益相關者,共同實施項目。
生態補償
完善區域森林生態補償制度 現在實施的
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主要是國家財政出錢“買單”。但是由於國家財力有限,補償標準偏低且“一刀切”,沒有真正體現森林生態服務的價值。國際碳市場的興起,使得通過市場實現森林生態效益價值成為可能。因此,利用
碳匯林業的概念,在對森林生態
服務價值進行科學計量和評估的基礎上,按照“受益者付費、損害者賠償”的原則,在完善政府
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同時,逐步完善生態
環境產權機制、交易機制、
價格機制。發揮市場機制對生態環境資源供求的引導作用,建立公平、公開、公正的生態利益共享及相關責任分擔機制。
造林增匯
鼓勵企業捐資造林增匯,志願減排 企業由於其生產、服務或交易活動排放了大量
溫室氣體,因此企業有減少
溫室氣體排放的責任。而
植樹造林可以以較低的成本吸收二氧化碳,因此,有必要為企業構建一個捐資造林獲取二氧化碳、提前儲存
碳信用的平台。企業捐資到
中國綠色碳基金造林,所造林木歸當地農民,使農民獲利,而企業獲得
碳匯,並經權威部門計量、監測後登記在企業的賬戶上,定期發布。同時,推動鼓勵企業捐資造林、積累碳匯的相關政策出台,在未來國家如果給企業設定減限排指標量時,允許參與中國綠色碳基金的企業積累的碳匯額度抵減一部分排放量。
加強宣傳
加強宣傳,規範推進
碳匯林業 由於涉及
林業碳匯及碳貿易的國際規則比較複雜,應通過各種渠道,開展林業碳匯知識的宣傳和普及,提高公眾對
氣候變化、碳匯林業、
碳補償的了解,提高公眾
應對氣候變化意識、造林固碳意識;促進企業、個人積極參與以積累
碳匯為目的的造林和森林經營活動;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輿論監督和導向作用。通過在政府、企業和公眾中開展氣候變化教育,使碳匯林業向著健康、有序、規範的方向發展。
碳匯對於多數國人來說還是一個新概念,由此而產生的造林再造林碳匯相關科學研究及造林再造林
碳匯項目,對促進我國林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它可使人們對森林多功能的認識進一步升華,帶來林業經營觀念的轉變;可為我國引入造林綠化資金開闢一條新渠道,使得林業在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中的重要地位進一步加強,同時標誌著林業的生態服務可以通過貿易獲取回報時代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