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飼料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

2022年2月28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2022年飼料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2年飼料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修訂信息,內容全文,

修訂信息

為切實強化飼料質量安全監管,提高畜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我部制定了《2022年飼料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2年2月28日

內容全文

為加強飼料質量安全監管,規範飼料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分析評估潛在風險因素,提升飼料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嚴厲打擊養殖環節使用“瘦肉精”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飼料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上下聯動、分級負責的原則,健全“全國一盤棋”的飼料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機制,統汽肯拜籌運用監督抽查、產品監測、風險預警和現場檢查等手段,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強化檢打聯動,有效遏制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飼料行業健康發展。
二、工作內容
(一)飼料質量安全監督抽查
由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在轄區內按一定比例隨機選擇飼料生產企業、經營門店和養殖場(戶),原則上按照已核發生產許可證數量20%的比例確定生產環節監督抽查樣品數量;根據實際情況,隨機選擇飼料經營門店重點抽檢一定數量本省份生產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樣品;在養殖場(戶)抽檢一定數量的自配料。各省級監督抽查承擔廈符批次數不少於附屬檔案1中規定的任務數量。
1. 檢測項目
檢測項目應覆蓋質量、衛生、獸藥及非法添加物等指標(詳見附屬檔案2),檢測方法、判定依據和判定原則見附屬檔案3。質量指標包括粗蛋白等產品質量保證指標以及《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規範》(農業部公告第2625號)規定的銅、鋅、維生素、胺基酸等指標;衛生指標包括《飼料衛生幾再標準》(GB 13078—2017)中規定的鉛、砷、真菌毒素等需要持續關注的安全性指標;獸藥及非法添加物指標包括允許使用的抗球蟲藥物,金黴素、土霉糊腳屑素、喹乙醇、喹烯酮等停用的藥物飼料添加劑品種,以及《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農業部公告第176號)、《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水中使用的物質》(農業部公告第1519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規定的禁用物質。
2. 工作方式
一是編制和報送工作計畫。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省份監督抽查工作方案,於2022年4月20日前報送我部畜牧獸醫局。各地可分批分步射凶永實施全年監督抽查工作,但應充分考慮生產企業季節性停產對監督抽查工作的影響,合理安排監督抽查進度。
二是“雙隨機”確定被監督抽查對象和抽樣人員。要及時核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信息管理和查詢系統”和“全國飼料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平台”(以下簡稱監管工作平台)的相關信息,確保生產企業信息體駝元有效、準確,並通過監管工作平台隨機確定被監督抽查企業。其中,2021年發現不合格飼料產品的生產企業必檢,適當增加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以及其他存在較大風險隱患企業的抽檢比例。經營門店和養殖場(戶)抽檢數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可從我部飼料質量安全監管專家庫中隨機選取監管專家參與監督抽查工作。
三是嚴格按程式規範開展抽檢。要按照我部要求,規範抽檢工作流程,及時向被監督抽查對象傳送檢測報告,保證監督抽查和檢驗檢測程式合法合規。通過監管工作平台上傳抽樣信息、檢驗結果報告,實現監督抽查數據可追溯。
四是規範覆核檢測流程。要及時將不合格結果通報被監督抽查對象,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覆核檢測申請。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覆核檢測,並將覆核檢測結果及時通報被監督抽查對象。
五是依法依規做好處置工作。對檢出不合格產品的飼料生產企業,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督促其立即封存同批次產品,暫停生產不合格產品;經覆核檢測仍不合格的,應及時依法依規查處。對在恥拘端提經營門店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產品溯源調查工作,並及時通報標稱生產企業所在地的畜牧獸醫主管部門。
(二)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風險監測
由我部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實施。針對重點產品隨機抽取風險隱患大的樣品進行銅鋅、真菌毒素、獸藥、非法添加物及其他風險因子等指標檢測。在生產環節抽取飼料樣品和飼料添加劑樣品各360批次,在經營使用環節抽取飼料樣品和飼料添加劑樣品各200批次,在網際網路銷售環節抽取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樣品200批次,在養殖環節抽取自配料樣品250批次。
1. 監測項目
風險監測項目覆蓋質量、衛生、獸藥和非法添加物等指標。根據歷年飼料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發現的新風險因子、飼料質量安全案件查處發現的問題,以及舉報線索等方面情況,結合現有檢測方法基礎,對不同類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針對性地設定不同監測項目。
2. 工作方式
一是不定期隨機抽檢。重點監測對象為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以及其他存在較大風險隱患企業,同時增加經營門店、網際網路銷售樣品和養殖場(戶)自配料的監測數量。任務承擔單位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適度隨機、合理確定監測對象和監測項目,時間和頻次不做統一要求,但應確保監測工作覆蓋面、隨機性和結果代表性。抽樣工作由我部委派監管專家完成,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支持現場抽樣工作。
二是實施信息化管理。任務承擔單位要通過監管工作平台及時完整地記錄抽樣信息和檢驗結果,實現監測數據共享共用。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可通過監管工作平台了解掌握本轄區內監管對象的樣品監測結果。
三是強化結果套用。任務承擔單位要及時上傳檢驗結果報告,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不合格樣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對於經營環節發現的不合格樣品,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及時開展溯源調查,妥善做好處置工作。
3. 任務承擔單位
生產環節和網際網路銷售環節任務由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承擔,經營使用環節任務由中國農業科學院飼料研究所承擔,養殖環節任務由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畜牧獸醫研究所承擔。
(三)飼料質量安全風險預警
我部組織有關單位檢測篩查禁用物質、違規違禁藥物、未知添加物等風險物質。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結合實際,組織實施省級風險預警工作。
1. 工作任務
一是飼料中新型非法添加物隱患排查及風險預警。重點開展配合飼料、濃縮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飼料添加劑等產品中禁用物質、違規違禁添加藥物和非蛋白氮的隱患排查預警。構建非法添加物篩查共享譜庫,開展未知非法添加風險物質排查。
二是生物類飼料產品風險預警。重點開展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發酵飼料、發酵天然植物及微生物飼料添加劑的菌種菌株合規性調查評估,菌株致病性、耐藥性、產毒性、代謝安全性等潛在風險分析。構建發酵飼料用菌種菌株資料庫和鑑別評價技術平台。對代表性產品進行合規性和安全性分析,確定發酵菌種評價技術標準。
三是天然植物原料和提取物品質及安全風險預警。重點監測植物提取物、天然植物原料及相關產品,建立植物提取物特異性質量指標成分分析方法,進行特異性質量指標檢測和功效評價。分析植物提取物和天然植物原料的代表性內源性危害物,檢測篩查違法違規添加藥物及其他風險物質。
四是寵物飼料產品風險預警。重點檢查寵物飼料標籤是否規範,監測寵物飼料產品的主要質量安全指標和非法添加物。
五是蜜蜂飼料質量安全風險預警。主要開展蜜蜂飼料及其原料(花粉、大豆粉)中的農藥殘留監測。對花粉、糖漿、大豆粉等蜜蜂飼料中有害污染物新菸鹼類農藥含量水平進行監測,分析評估風險物質來源。
六是飼料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風險預警。重點開展青貯飼料、飼料添加劑、商品飼料及飼料原料中二噁英、中短鏈氯化石蠟和多氯萘等持久性環境污染物監測。分析污染物單體分布特徵,全面掌握我國飼料中環境污染物污染本底,解析主要污染來源,提出防控措施。
七是飼料產品中風險物質篩查確證方法及套用平台構建。建立飼料原料及產品中違規違禁藥物、未知風險物質、禁用物質以及著色劑的高分辨質譜篩查和精確定量標準方法,搭建禁用物質、違規違禁藥物、未知物質等的高通量篩查及綜合查詢比對平台。
2. 工作方式
風險預警樣品來源包括飼料生產、經營、使用環節以及網際網路銷售平台採集或購買的樣品,全國和各省級飼料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中採集的樣品,民眾舉報的可疑飼料樣品。
部級風險預警工作任務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詳見附屬檔案4。牽頭單位要及時向我部報告工作過程中發現的風險隱患,並組織專家及時分析研判風險因子來源、風險等級和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鎖定問題線索。
(四)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現場檢查
我部在全國範圍內隨機選取不少於100家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以下簡稱“受檢企業”)開展現場檢查。全國畜牧總站牽頭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中國農業科學院飼料研究所參與。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轄區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現場檢查,可採取分級負責等方式,確保轄區內所有生產企業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檢查。
1. 檢查內容
受檢企業的生產許可條件、安全生產、原料管理、生產線要求、生產過程控制、產品質量控制、產品銷售等。
2. 工作方式
一是開展現場檢查。我部的檢查組成員由熟悉飼料許可與管理、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工藝與檢驗化驗等方面的專業人員,以及受檢企業所在地省級或市級、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人員組成,每家企業現場檢查工作時間不少於半天。
二是規範現場檢查程式。檢查組對受檢企業生產現場、制度檔案、生產記錄和檢驗記錄等進行檢查,問詢受檢企業相關人員。當檢查中發現問題時,應通過照相、錄像、複印等方式留存相關證據和材料。現場檢查結束後,檢查組向受檢企業通報檢查情況,並在監管工作平台中填寫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現場檢查表(詳見附屬檔案5),列印後由受檢企業負責人簽字蓋章確認。受檢企業負責人拒絕簽字或者由於受檢企業原因無法實施檢查的,檢查組應當在檢查記錄中註明情況,由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人員簽字確認。在受檢企業發現生產現場存放或使用違禁物質的,檢查組應當停止現場檢查工作,並將有關線索和證據等移交當地有關部門依法組織查處。發現受檢企業存在其他違規行為或涉嫌違法線索的,在檢查結束後將有關線索和證據等移交當地有關部門依法組織查處。
三是判定風險等級。現場檢查工作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檢查組應根據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情況,對受檢企業進行質量安全風險等級判定,給出“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或“未發現明確風險”的總體結論,並提出具體整改建議,隨同檢查報告一併報送我部畜牧獸醫局。受檢企業所在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檢查組提出的風險等級和存在問題,依法依規對受檢企業進行處理。“高風險”等級是指受檢企業現場存放或者使用違禁物質,或者企業在各檢查事項中均存在較為嚴重問題,有重大質量安全風險隱患。“中風險”等級是指受檢企業在各檢查事項中存在較多問題,有較大質量安全風險隱患。“低風險”等級是指受檢企業在各檢查事項中存在個別問題,有一定質量安全風險隱患。
四是強化協同配合。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檢查組工作,通知受檢企業並向檢查組提供受檢企業生產許可申報材料。在接到受檢企業違法違規證據和線索後,要迅速採取行動,做好現場管控,及時依法依規處置。在接到受檢企業存在問題及整改意見建議後,要及時跟進,督促受檢企業限期整改。檢查組成員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客觀公正開展工作,全面、準確記錄受檢企業存在的問題,與受檢企業存在利害關係的應當主動提前迴避。
五是加強信息化監管。部級現場檢查工作情況和檢查結果應及時錄入監管工作平台。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組織的轄區內檢查工作,可充分利用監管工作平台,上傳現場檢查結果,實現信息可追溯,全面提升監管質效。
(五)飼料質量安全飛行檢查
由我部根據重大問題線索,組織部省市縣有關單位人員成立聯合工作組,對涉事企業進行突擊飛行檢查,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現場採集的樣品由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進行檢驗檢測,現場採樣和資料核查過程應通過照相、錄像、複印等方式留存相關證據和材料。飛行檢查抽樣檢測結果應及時通報涉事企業所在地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接到檢測結果報告後,應立即依法依規查處,並及時將查處情況報告我部畜牧獸醫局。
(六)飼料標籤專項檢查
由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全面強化飼料生產和經營環節產品標籤標示內容的監督管理,督促生產者和經營者嚴格落實飼料標籤有關規定,依法依規標示相關內容,杜絕擾亂市場的不規範標示行為。
一是全面加強飼料標籤監管制度宣貫。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及其監管執法機構系統學習飼料標籤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提高監管執法能力。要面向飼料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相關方,加大宣傳培訓力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行業自律,增強有關人員守法意識,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要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宣傳飼料標籤有關法規標準要求,幫助使用者提高鑑別不規範飼料標籤的能力。
二是組織開展飼料標籤規範性自查自糾行動。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飼料生產企業對照飼料標籤有關法規標準,對其生產的飼料、飼料添加劑和飼料原料等產品標籤進行對照自查,及時修改糾正標籤中的不規範標示情況。如發現飼料產品中含有在商品飼料中允許添加的抗球蟲類藥物和中藥類藥物的,要指導督促飼料生產企業依據《飼料標籤》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進行修改。
三是組織開展飼料標籤專項檢查。重點關注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產品、可飼用天然植物原料、植物提取物類飼料添加劑等。檢查內容詳見附屬檔案6。在專項檢查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依規處理。各地要將飼料標籤專項檢查和日常監管相結合,形成長效機制。
(七)養殖環節“瘦肉精”專項監測
我部選擇8個重點省份開展拉網排查,以年出欄10〜100頭肉牛、20〜200隻肉羊的養殖場(戶)為重點,每個省份確定3個重點地區,每個地區隨機選擇20個養殖場(戶),每個場(戶)抽取2〜3份尿液樣品、2份毛髮樣品,共採集2000份樣品;同時,組織開展已公布禁用的β-興奮劑類物質專項監測,根據線索對養殖環節“瘦肉精”非法使用情況進行專項飛行檢查。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根據轄區內實際情況,制定本省份的監測計畫,對豬牛羊養殖環節“瘦肉精”實施監測。
尿液的抽樣工作參照《豬肉、豬肝、豬尿抽樣方法》(NY/T 763—2004)執行,樣品應低溫(4℃)保存和運輸。毛髮採樣選取動物背部毛髮,從根部剪取,保存備用,每份樣品採樣量應不少於5克。現場採用酶聯免疫法(或膠體金法)對採集的尿液樣品進行克侖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的快速篩查。篩查發現的疑似陽性樣品由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依據標準《動物尿液中22種β-受體激動劑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NY/T 3146—2017)進行確證檢測。對於未發現疑似陽性樣品的養殖場(戶),每個場(戶)隨機抽取1份尿樣進行確證檢測。
依據以下規定判定檢測結果:《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農業部公告第176號)、《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水中使用的物質》(農業部公告第1519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樣品檢測結果超過確證方法定量限的,即判定為不合格,一項指標不合格則該樣品判定為不合格。
對現場快速篩查出疑似陽性樣品的養殖場(戶),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及時依法對其飼養的活畜採取臨時控制措施,確證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儘快移交公安機關立案追查。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根據轄區內實際情況,細化實化重點工作任務,積極爭取工作經費,保障工作條件,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實施,對違法違規行為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
(二)保證工作質量。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任務承擔單位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保質保量完成工作,按時上報總結材料和問題查辦情況。我部委託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承擔實驗室檢測能力比對和飼料基體標準物質研製工作。
(三)強化檢打聯動。飼料質量安全監管過程中發現問題或不合格產品,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追查。飼料質量安全監管有關信息要依據許可權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四)突出上下互動。我部在監測過程中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線索,將及時向地方通報,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迅速核查處理。各地發現可疑風險要及時向我部報告,必要時我部將組織技術力量協助地方開展檢測分析。
(五)及時報送總結。各有關單位於2022年11月底前報送本年度飼料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總結。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報送飼料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總結與不合格產品查處情況,以及省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現場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受檢企業問題查處或整改情況、飼料標籤專項檢查工作情況。其中,監督抽查工作總結應包括:工作總體情況、結果分析(包括各類型產品合格率、不同檢測指標合格情況等)、發現的突出問題、在經營環節發現不合格樣品的溯源情況、問題成因分析、採取的對策措施以及有關建議。不合格產品查處情況應包括:檢查生產經營主體個數、出動監管執法人員數量、發現問題數量、行政執法案件個數和處罰的貨值金額、罰款金額、銷毀問題產品噸數、搗毀制假售假窩點個數、責令停產停業數量、吊銷許可證件數量、移送公安機關案件個數。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風險監測任務各承擔單位將監測任務完成情況報我部畜牧獸醫局。飼料質量安全風險預警任務牽頭單位將任務完成報告報中國農業科學院飼料研究所,匯總後報我部畜牧獸醫局。
四、聯繫方式
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飼料飼草處聯繫電話:010-59192831,59192848(傳真)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100125)
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聯繫電話:010-82106583,82106580(傳真)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2號(100081)
全國畜牧總站飼料行業指導處聯繫電話:010-59194709,59194591(傳真)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20號樓(100125)
中國農業科學院飼料研究所聯繫電話:010-82106058,82106069/6059(傳真)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2號(100081)
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畜牧獸醫研究所聯繫電話:010-62816076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圓明園西路2號(100193)
監管工作平台技術服務聯繫電話:010–62160212,62160213(傳真)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圓明園西路2號(100193)
附屬檔案:1. 各省級飼料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任務數量
2.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督抽查檢測項目
3. 檢測方法、判定依據和判定原則
4. 飼料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工作任務承擔單位
5.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現場檢查表
6. 飼料標籤專項檢查內容
(附屬檔案5,6詳見農業農村部公報網路版,www.moa.gov.cn)
附屬檔案1
各省級飼料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任務數量
序號
省份(含兵團)
批次
序號
省份(含兵團)
批次
1
北京市
150
17
湖北省
400
2
天津市
150
18
湖南省
400
3
河北省
500
19
廣東省
650
4
山西省
250
20
廣西壯族自治區
250
5
內蒙古自治區
250
21
海南省
150
6
遼寧省
400
22
重慶市
250
7
吉林省
250
23
四川省
400
8
黑龍江省
400
24
貴州省
150
9
上海市
150
25
雲南省
150
10
江蘇省
400
26
陝西省
250
11
浙江省
250
27
甘肅省
150
12
安徽省
250
28
青海省
80
13
福建省
250
29
寧夏回族自治區
130
14
江西省
250
30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250
15
山東省
700
31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140
16
河南省
400
合計
8800
附屬檔案2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督抽查檢測項目
產品類型
檢測指標
配合飼料、濃縮飼料和精料補充料
豬、牛、羊及其他動物飼料
銅、鋅、鉛、砷、鎘、喹乙醇、喹烯酮、金黴素、土黴素、氟苯尼考、莫能菌素
禽飼料
銅、鋅、鉛、砷、鎘、喹乙醇、喹烯酮、金黴素、土黴素、氟苯尼考、氯黴素、二硝托胺、
氯羥吡啶
水產飼料
銅、鋅、鉛、砷、鎘、喹乙醇、喹烯酮、金黴素、土黴素、氟苯尼考、氯黴素、呋喃西林、
呋喃妥因、呋喃它酮、呋喃唑酮
寵物飼料
銅、鋅、鉛、砷、鎘
添加劑預混合飼料
維生素預混合飼料
維生素A、維生素D3、維生素E、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
微量元素預混合飼料
銅、鋅、鐵、錳、鉛、砷、鎘
複合預混合飼料
銅、鋅、維生素A、維生素E、維生素B2、維生素B6、賴氨酸、蛋氨酸、鉛、砷
單一飼料
動物源性
粗蛋白、三聚氰胺、牛羊源性成分(標示含牛羊源性成分除外)
植物源性和微生物發酵類
粗蛋白、三聚氰胺、黃麴黴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T_2毒素、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
赭麴黴毒素A、伏馬毒素(B1+B2)
飼料添加劑和混合型飼料添加劑
鉛、砷、主成分(產品標準方法適用時)
附屬檔案3
檢測方法、判定依據和判定原則
一、檢測方法
GB/T 6432—2018 飼料中粗蛋白的測定 凱氏定氮法
GB/T 6435—2014 飼料中水分的測定
GB/T 8381.7—2009 飼料中喹乙醇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含第1號修改單)
GB/T 8381.9—2005 飼料中氯黴素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GB/T 21108—2007 飼料中氯黴素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GB/T 13079—2006 飼料中總砷的測定
GB/T 13080—2018 飼料中鉛的測定 原子吸收光譜法
GB/T 13082—1991 飼料中鎘的測定方法(2022年6月1日前適用)
GB/T 13082—2021 飼料中鎘的測定(2022年6月1日後適用)
GB/T 13885—2017 動物飼料中鈣、銅、鐵、鎂、錳、鉀、鈉和鋅含量的測定 原子吸收光譜法
GB/T 14700—2018 飼料中維生素B1的測定
GB/T 14701—2019 飼料中維生素B2的測定
GB/T 14702—2018 添加劑預混合飼料中維生素B6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17812—2008 飼料中維生素E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17817—2010 飼料中維生素A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17818—2010 飼料中維生素D3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18246—2019 飼料中胺基酸的測定
GB/T 19684—2005 飼料中金黴素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20190—2006 飼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的定性檢測 定性聚合酶鏈式反應(PCR)法
GB/T 22259—2008 飼料中土黴素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22262—2008 飼料中氯羥吡啶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30956—2014 飼料中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的測定 免疫親和柱淨化—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30957—2014 飼料中赭麴黴毒素A的測定 免疫親和柱淨化—高效液相色譜法
農業部公告第783號 飼料中二硝托胺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農業部公告第1486號 飼料中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農業部公告第1862號 飼料中5種聚醚類藥物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農業部公告第2086號 飼料中卡巴氧、乙醯甲喹、喹烯酮和喹乙醇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農業部公告第2349號 飼料中硝基咪唑類、硝基呋喃類和喹噁啉類藥物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農業部公告第2483號 飼料中氯黴素、甲碸黴素和氟苯尼考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NY/T 725—2003 飼料中莫能菌素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NY/T 1372—2007 飼料中三聚氰胺的測定
NY/T 1946—2010 飼料中牛羊源性成分檢測 實時螢光聚合酶鏈反應法
NY/T 1970—2010 飼料中伏馬毒素的測定
NY/T 2071—2011 飼料中黃麴黴毒素、玉米赤霉烯酮和T–2毒素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飼料添加劑主成分的檢測方法:採用相應飼料添加劑產品標準中規定或推薦的檢測方法。
二、判定依據
(一)衛生指標。飼料和飼料原料按照《飼料衛生標準》(GB 13078—2017)判定;飼料添加劑按照生產企業執行的產品標準判定。
(二)質量指標。按照生產企業執行的產品標準、有效契約、飼料標籤和產品說明書上明示指標進行判定。如生產企業執行的產品標準與明示指標、《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規範》(農業部公告第2625號)不一致,以其中較嚴格指標進行判定。
(三)獸藥和非法添加物。按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農業部公告第176號)、《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水中使用的物質》(農業部公告第1519號)、《關於停止生產、進口、經營、使用部分藥物飼料添加劑的公告》(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94號)、《關於相關獸藥產品質量標準修訂和批准文號變更的公告》(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46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飼料原料和飼料產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的規定》(農業部公告第1218號)判定。
三、判定原則
(一)單項指標判定
1. 飼料產品的判定。各類質量指標及其衛生指標依據《飼料檢測結果判定的允許誤差》(GB/T 18823—2010)執行。
2. 飼料添加劑產品的判定。各類質量指標及其衛生指標不考慮方法誤差。
3. 獸藥的判定。超出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46號規定的,判定為不合格。
4. 非法添加物的判定。確認檢測方法有定量限的以定量限為判定限,超過定量限即判定為不合格;沒有定量限的,以檢測限或檢出限為判定限,超過檢測限即判定為不合格。三聚氰胺的判定按照農業部公告第1218號判定。
5. 牛羊源性成分判定。牛源性成分、羊源性成分有一項為陽性(高於0.25%的檢出限),則判定為不合格。使用實時螢光PCR方法時,設定0.25%的陽性對照樣,以實測Ct值進行陽性或陰性判定。
(二)產品綜合判定。一項指標不合格即判定該批次產品不合格。水分僅作計算使用,不納入綜合判定。
(三)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標籤中分析保證值之外的指標判定不考慮產品的保質期。
附屬檔案4
飼料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工作任務承擔單位
序號
任務名稱
牽頭單位
參與單位
1
飼料中新型非法添加物
隱患排查及風險預警
國家飼料質量
檢驗檢測中心(北京)
全國畜牧總站、中國農業科學院飼料研究所、遼寧省檢驗檢測認證中心、上海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獸藥飼料檢測所)、浙江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獸藥飼料監察所)、山東省飼料獸藥質量檢驗中心、河南省獸藥飼料監察所、湖北省飼料監測所、中國農業大學
2
生物類飼料產品
風險預警
中國農業科學院飼料研究所、生物飼料開發國家工程研究中心
全國畜牧總站、中國飼料工業協會、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畜牧獸醫研究所、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河南省獸藥飼料監察所
3
天然植物原料和提取物品質及安全風險預警
中國農業科學院
飼料研究所
全國畜牧總站、中國飼料工業協會、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畜牧獸醫研究所、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天津市農業生態環境監測與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安徽省獸藥飼料監察所、山東省飼料獸藥質量檢驗中心、貴州省獸藥飼料檢測所、上海市農業科學院農產品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所、中國農業大學、湖南農業大學、西南民族大學、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包頭輕工職業技術學院
4
寵物飼料產品風險預警
中國農業科學院
飼料研究所
全國畜牧總站、中國飼料工業協會、浙江大學飼料科學研究所、中國農業科學院農產品加工研究所、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北京市獸藥飼料監測中心、河北省獸藥飼料工作總站
5
蜜蜂飼料質量安全
風險預警
中國農業科學院
蜜蜂研究所
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
6
飼料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風險預警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所、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
-
7
飼料產品中風險物質篩查
確證方法及套用平台構建
中國農業科學院
飼料研究所
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畜牧獸醫研究所、上海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獸藥飼料檢測所)、河南省獸藥飼料監察所、湖北省飼料監測所、四川省飼料工作總站、黑龍江省農產品和獸藥飼料技術鑑定站
三是嚴格按程式規範開展抽檢。要按照我部要求,規範抽檢工作流程,及時向被監督抽查對象傳送檢測報告,保證監督抽查和檢驗檢測程式合法合規。通過監管工作平台上傳抽樣信息、檢驗結果報告,實現監督抽查數據可追溯。
四是規範覆核檢測流程。要及時將不合格結果通報被監督抽查對象,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覆核檢測申請。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覆核檢測,並將覆核檢測結果及時通報被監督抽查對象。
五是依法依規做好處置工作。對檢出不合格產品的飼料生產企業,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督促其立即封存同批次產品,暫停生產不合格產品;經覆核檢測仍不合格的,應及時依法依規查處。對在經營門店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產品溯源調查工作,並及時通報標稱生產企業所在地的畜牧獸醫主管部門。
(二)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風險監測
由我部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實施。針對重點產品隨機抽取風險隱患大的樣品進行銅鋅、真菌毒素、獸藥、非法添加物及其他風險因子等指標檢測。在生產環節抽取飼料樣品和飼料添加劑樣品各360批次,在經營使用環節抽取飼料樣品和飼料添加劑樣品各200批次,在網際網路銷售環節抽取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樣品200批次,在養殖環節抽取自配料樣品250批次。
1. 監測項目
風險監測項目覆蓋質量、衛生、獸藥和非法添加物等指標。根據歷年飼料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發現的新風險因子、飼料質量安全案件查處發現的問題,以及舉報線索等方面情況,結合現有檢測方法基礎,對不同類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針對性地設定不同監測項目。
2. 工作方式
一是不定期隨機抽檢。重點監測對象為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以及其他存在較大風險隱患企業,同時增加經營門店、網際網路銷售樣品和養殖場(戶)自配料的監測數量。任務承擔單位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適度隨機、合理確定監測對象和監測項目,時間和頻次不做統一要求,但應確保監測工作覆蓋面、隨機性和結果代表性。抽樣工作由我部委派監管專家完成,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支持現場抽樣工作。
二是實施信息化管理。任務承擔單位要通過監管工作平台及時完整地記錄抽樣信息和檢驗結果,實現監測數據共享共用。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可通過監管工作平台了解掌握本轄區內監管對象的樣品監測結果。
三是強化結果套用。任務承擔單位要及時上傳檢驗結果報告,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不合格樣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對於經營環節發現的不合格樣品,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及時開展溯源調查,妥善做好處置工作。
3. 任務承擔單位
生產環節和網際網路銷售環節任務由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承擔,經營使用環節任務由中國農業科學院飼料研究所承擔,養殖環節任務由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畜牧獸醫研究所承擔。
(三)飼料質量安全風險預警
我部組織有關單位檢測篩查禁用物質、違規違禁藥物、未知添加物等風險物質。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結合實際,組織實施省級風險預警工作。
1. 工作任務
一是飼料中新型非法添加物隱患排查及風險預警。重點開展配合飼料、濃縮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飼料添加劑等產品中禁用物質、違規違禁添加藥物和非蛋白氮的隱患排查預警。構建非法添加物篩查共享譜庫,開展未知非法添加風險物質排查。
二是生物類飼料產品風險預警。重點開展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發酵飼料、發酵天然植物及微生物飼料添加劑的菌種菌株合規性調查評估,菌株致病性、耐藥性、產毒性、代謝安全性等潛在風險分析。構建發酵飼料用菌種菌株資料庫和鑑別評價技術平台。對代表性產品進行合規性和安全性分析,確定發酵菌種評價技術標準。
三是天然植物原料和提取物品質及安全風險預警。重點監測植物提取物、天然植物原料及相關產品,建立植物提取物特異性質量指標成分分析方法,進行特異性質量指標檢測和功效評價。分析植物提取物和天然植物原料的代表性內源性危害物,檢測篩查違法違規添加藥物及其他風險物質。
四是寵物飼料產品風險預警。重點檢查寵物飼料標籤是否規範,監測寵物飼料產品的主要質量安全指標和非法添加物。
五是蜜蜂飼料質量安全風險預警。主要開展蜜蜂飼料及其原料(花粉、大豆粉)中的農藥殘留監測。對花粉、糖漿、大豆粉等蜜蜂飼料中有害污染物新菸鹼類農藥含量水平進行監測,分析評估風險物質來源。
六是飼料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風險預警。重點開展青貯飼料、飼料添加劑、商品飼料及飼料原料中二噁英、中短鏈氯化石蠟和多氯萘等持久性環境污染物監測。分析污染物單體分布特徵,全面掌握我國飼料中環境污染物污染本底,解析主要污染來源,提出防控措施。
七是飼料產品中風險物質篩查確證方法及套用平台構建。建立飼料原料及產品中違規違禁藥物、未知風險物質、禁用物質以及著色劑的高分辨質譜篩查和精確定量標準方法,搭建禁用物質、違規違禁藥物、未知物質等的高通量篩查及綜合查詢比對平台。
2. 工作方式
風險預警樣品來源包括飼料生產、經營、使用環節以及網際網路銷售平台採集或購買的樣品,全國和各省級飼料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中採集的樣品,民眾舉報的可疑飼料樣品。
部級風險預警工作任務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詳見附屬檔案4。牽頭單位要及時向我部報告工作過程中發現的風險隱患,並組織專家及時分析研判風險因子來源、風險等級和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鎖定問題線索。
(四)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現場檢查
我部在全國範圍內隨機選取不少於100家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以下簡稱“受檢企業”)開展現場檢查。全國畜牧總站牽頭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中國農業科學院飼料研究所參與。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轄區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現場檢查,可採取分級負責等方式,確保轄區內所有生產企業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檢查。
1. 檢查內容
受檢企業的生產許可條件、安全生產、原料管理、生產線要求、生產過程控制、產品質量控制、產品銷售等。
2. 工作方式
一是開展現場檢查。我部的檢查組成員由熟悉飼料許可與管理、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工藝與檢驗化驗等方面的專業人員,以及受檢企業所在地省級或市級、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人員組成,每家企業現場檢查工作時間不少於半天。
二是規範現場檢查程式。檢查組對受檢企業生產現場、制度檔案、生產記錄和檢驗記錄等進行檢查,問詢受檢企業相關人員。當檢查中發現問題時,應通過照相、錄像、複印等方式留存相關證據和材料。現場檢查結束後,檢查組向受檢企業通報檢查情況,並在監管工作平台中填寫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現場檢查表(詳見附屬檔案5),列印後由受檢企業負責人簽字蓋章確認。受檢企業負責人拒絕簽字或者由於受檢企業原因無法實施檢查的,檢查組應當在檢查記錄中註明情況,由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人員簽字確認。在受檢企業發現生產現場存放或使用違禁物質的,檢查組應當停止現場檢查工作,並將有關線索和證據等移交當地有關部門依法組織查處。發現受檢企業存在其他違規行為或涉嫌違法線索的,在檢查結束後將有關線索和證據等移交當地有關部門依法組織查處。
三是判定風險等級。現場檢查工作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檢查組應根據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情況,對受檢企業進行質量安全風險等級判定,給出“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或“未發現明確風險”的總體結論,並提出具體整改建議,隨同檢查報告一併報送我部畜牧獸醫局。受檢企業所在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檢查組提出的風險等級和存在問題,依法依規對受檢企業進行處理。“高風險”等級是指受檢企業現場存放或者使用違禁物質,或者企業在各檢查事項中均存在較為嚴重問題,有重大質量安全風險隱患。“中風險”等級是指受檢企業在各檢查事項中存在較多問題,有較大質量安全風險隱患。“低風險”等級是指受檢企業在各檢查事項中存在個別問題,有一定質量安全風險隱患。
四是強化協同配合。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檢查組工作,通知受檢企業並向檢查組提供受檢企業生產許可申報材料。在接到受檢企業違法違規證據和線索後,要迅速採取行動,做好現場管控,及時依法依規處置。在接到受檢企業存在問題及整改意見建議後,要及時跟進,督促受檢企業限期整改。檢查組成員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客觀公正開展工作,全面、準確記錄受檢企業存在的問題,與受檢企業存在利害關係的應當主動提前迴避。
五是加強信息化監管。部級現場檢查工作情況和檢查結果應及時錄入監管工作平台。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組織的轄區內檢查工作,可充分利用監管工作平台,上傳現場檢查結果,實現信息可追溯,全面提升監管質效。
(五)飼料質量安全飛行檢查
由我部根據重大問題線索,組織部省市縣有關單位人員成立聯合工作組,對涉事企業進行突擊飛行檢查,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現場採集的樣品由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進行檢驗檢測,現場採樣和資料核查過程應通過照相、錄像、複印等方式留存相關證據和材料。飛行檢查抽樣檢測結果應及時通報涉事企業所在地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接到檢測結果報告後,應立即依法依規查處,並及時將查處情況報告我部畜牧獸醫局。
(六)飼料標籤專項檢查
由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全面強化飼料生產和經營環節產品標籤標示內容的監督管理,督促生產者和經營者嚴格落實飼料標籤有關規定,依法依規標示相關內容,杜絕擾亂市場的不規範標示行為。
一是全面加強飼料標籤監管制度宣貫。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及其監管執法機構系統學習飼料標籤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提高監管執法能力。要面向飼料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相關方,加大宣傳培訓力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行業自律,增強有關人員守法意識,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要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宣傳飼料標籤有關法規標準要求,幫助使用者提高鑑別不規範飼料標籤的能力。
二是組織開展飼料標籤規範性自查自糾行動。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飼料生產企業對照飼料標籤有關法規標準,對其生產的飼料、飼料添加劑和飼料原料等產品標籤進行對照自查,及時修改糾正標籤中的不規範標示情況。如發現飼料產品中含有在商品飼料中允許添加的抗球蟲類藥物和中藥類藥物的,要指導督促飼料生產企業依據《飼料標籤》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進行修改。
三是組織開展飼料標籤專項檢查。重點關注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產品、可飼用天然植物原料、植物提取物類飼料添加劑等。檢查內容詳見附屬檔案6。在專項檢查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依規處理。各地要將飼料標籤專項檢查和日常監管相結合,形成長效機制。
(七)養殖環節“瘦肉精”專項監測
我部選擇8個重點省份開展拉網排查,以年出欄10〜100頭肉牛、20〜200隻肉羊的養殖場(戶)為重點,每個省份確定3個重點地區,每個地區隨機選擇20個養殖場(戶),每個場(戶)抽取2〜3份尿液樣品、2份毛髮樣品,共採集2000份樣品;同時,組織開展已公布禁用的β-興奮劑類物質專項監測,根據線索對養殖環節“瘦肉精”非法使用情況進行專項飛行檢查。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根據轄區內實際情況,制定本省份的監測計畫,對豬牛羊養殖環節“瘦肉精”實施監測。
尿液的抽樣工作參照《豬肉、豬肝、豬尿抽樣方法》(NY/T 763—2004)執行,樣品應低溫(4℃)保存和運輸。毛髮採樣選取動物背部毛髮,從根部剪取,保存備用,每份樣品採樣量應不少於5克。現場採用酶聯免疫法(或膠體金法)對採集的尿液樣品進行克侖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的快速篩查。篩查發現的疑似陽性樣品由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依據標準《動物尿液中22種β-受體激動劑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NY/T 3146—2017)進行確證檢測。對於未發現疑似陽性樣品的養殖場(戶),每個場(戶)隨機抽取1份尿樣進行確證檢測。
依據以下規定判定檢測結果:《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農業部公告第176號)、《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水中使用的物質》(農業部公告第1519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樣品檢測結果超過確證方法定量限的,即判定為不合格,一項指標不合格則該樣品判定為不合格。
對現場快速篩查出疑似陽性樣品的養殖場(戶),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及時依法對其飼養的活畜採取臨時控制措施,確證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儘快移交公安機關立案追查。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根據轄區內實際情況,細化實化重點工作任務,積極爭取工作經費,保障工作條件,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實施,對違法違規行為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
(二)保證工作質量。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任務承擔單位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保質保量完成工作,按時上報總結材料和問題查辦情況。我部委託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承擔實驗室檢測能力比對和飼料基體標準物質研製工作。
(三)強化檢打聯動。飼料質量安全監管過程中發現問題或不合格產品,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追查。飼料質量安全監管有關信息要依據許可權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四)突出上下互動。我部在監測過程中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線索,將及時向地方通報,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迅速核查處理。各地發現可疑風險要及時向我部報告,必要時我部將組織技術力量協助地方開展檢測分析。
(五)及時報送總結。各有關單位於2022年11月底前報送本年度飼料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總結。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報送飼料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總結與不合格產品查處情況,以及省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現場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受檢企業問題查處或整改情況、飼料標籤專項檢查工作情況。其中,監督抽查工作總結應包括:工作總體情況、結果分析(包括各類型產品合格率、不同檢測指標合格情況等)、發現的突出問題、在經營環節發現不合格樣品的溯源情況、問題成因分析、採取的對策措施以及有關建議。不合格產品查處情況應包括:檢查生產經營主體個數、出動監管執法人員數量、發現問題數量、行政執法案件個數和處罰的貨值金額、罰款金額、銷毀問題產品噸數、搗毀制假售假窩點個數、責令停產停業數量、吊銷許可證件數量、移送公安機關案件個數。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風險監測任務各承擔單位將監測任務完成情況報我部畜牧獸醫局。飼料質量安全風險預警任務牽頭單位將任務完成報告報中國農業科學院飼料研究所,匯總後報我部畜牧獸醫局。
四、聯繫方式
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飼料飼草處聯繫電話:010-59192831,59192848(傳真)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100125)
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聯繫電話:010-82106583,82106580(傳真)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2號(100081)
全國畜牧總站飼料行業指導處聯繫電話:010-59194709,59194591(傳真)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20號樓(100125)
中國農業科學院飼料研究所聯繫電話:010-82106058,82106069/6059(傳真)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2號(100081)
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畜牧獸醫研究所聯繫電話:010-62816076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圓明園西路2號(100193)
監管工作平台技術服務聯繫電話:010–62160212,62160213(傳真)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圓明園西路2號(100193)
附屬檔案:1. 各省級飼料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任務數量
2.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督抽查檢測項目
3. 檢測方法、判定依據和判定原則
4. 飼料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工作任務承擔單位
5.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現場檢查表
6. 飼料標籤專項檢查內容
(附屬檔案5,6詳見農業農村部公報網路版,www.moa.gov.cn)
附屬檔案1
各省級飼料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任務數量
序號
省份(含兵團)
批次
序號
省份(含兵團)
批次
1
北京市
150
17
湖北省
400
2
天津市
150
18
湖南省
400
3
河北省
500
19
廣東省
650
4
山西省
250
20
廣西壯族自治區
250
5
內蒙古自治區
250
21
海南省
150
6
遼寧省
400
22
重慶市
250
7
吉林省
250
23
四川省
400
8
黑龍江省
400
24
貴州省
150
9
上海市
150
25
雲南省
150
10
江蘇省
400
26
陝西省
250
11
浙江省
250
27
甘肅省
150
12
安徽省
250
28
青海省
80
13
福建省
250
29
寧夏回族自治區
130
14
江西省
250
30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250
15
山東省
700
31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140
16
河南省
400
合計
8800
附屬檔案2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督抽查檢測項目
產品類型
檢測指標
配合飼料、濃縮飼料和精料補充料
豬、牛、羊及其他動物飼料
銅、鋅、鉛、砷、鎘、喹乙醇、喹烯酮、金黴素、土黴素、氟苯尼考、莫能菌素
禽飼料
銅、鋅、鉛、砷、鎘、喹乙醇、喹烯酮、金黴素、土黴素、氟苯尼考、氯黴素、二硝托胺、
氯羥吡啶
水產飼料
銅、鋅、鉛、砷、鎘、喹乙醇、喹烯酮、金黴素、土黴素、氟苯尼考、氯黴素、呋喃西林、
呋喃妥因、呋喃它酮、呋喃唑酮
寵物飼料
銅、鋅、鉛、砷、鎘
添加劑預混合飼料
維生素預混合飼料
維生素A、維生素D3、維生素E、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
微量元素預混合飼料
銅、鋅、鐵、錳、鉛、砷、鎘
複合預混合飼料
銅、鋅、維生素A、維生素E、維生素B2、維生素B6、賴氨酸、蛋氨酸、鉛、砷
單一飼料
動物源性
粗蛋白、三聚氰胺、牛羊源性成分(標示含牛羊源性成分除外)
植物源性和微生物發酵類
粗蛋白、三聚氰胺、黃麴黴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T_2毒素、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
赭麴黴毒素A、伏馬毒素(B1+B2)
飼料添加劑和混合型飼料添加劑
鉛、砷、主成分(產品標準方法適用時)
附屬檔案3
檢測方法、判定依據和判定原則
一、檢測方法
GB/T 6432—2018 飼料中粗蛋白的測定 凱氏定氮法
GB/T 6435—2014 飼料中水分的測定
GB/T 8381.7—2009 飼料中喹乙醇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含第1號修改單)
GB/T 8381.9—2005 飼料中氯黴素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GB/T 21108—2007 飼料中氯黴素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GB/T 13079—2006 飼料中總砷的測定
GB/T 13080—2018 飼料中鉛的測定 原子吸收光譜法
GB/T 13082—1991 飼料中鎘的測定方法(2022年6月1日前適用)
GB/T 13082—2021 飼料中鎘的測定(2022年6月1日後適用)
GB/T 13885—2017 動物飼料中鈣、銅、鐵、鎂、錳、鉀、鈉和鋅含量的測定 原子吸收光譜法
GB/T 14700—2018 飼料中維生素B1的測定
GB/T 14701—2019 飼料中維生素B2的測定
GB/T 14702—2018 添加劑預混合飼料中維生素B6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17812—2008 飼料中維生素E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17817—2010 飼料中維生素A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17818—2010 飼料中維生素D3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18246—2019 飼料中胺基酸的測定
GB/T 19684—2005 飼料中金黴素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20190—2006 飼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的定性檢測 定性聚合酶鏈式反應(PCR)法
GB/T 22259—2008 飼料中土黴素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22262—2008 飼料中氯羥吡啶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30956—2014 飼料中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的測定 免疫親和柱淨化—高效液相色譜法
GB/T 30957—2014 飼料中赭麴黴毒素A的測定 免疫親和柱淨化—高效液相色譜法
農業部公告第783號 飼料中二硝托胺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農業部公告第1486號 飼料中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農業部公告第1862號 飼料中5種聚醚類藥物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農業部公告第2086號 飼料中卡巴氧、乙醯甲喹、喹烯酮和喹乙醇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農業部公告第2349號 飼料中硝基咪唑類、硝基呋喃類和喹噁啉類藥物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農業部公告第2483號 飼料中氯黴素、甲碸黴素和氟苯尼考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NY/T 725—2003 飼料中莫能菌素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NY/T 1372—2007 飼料中三聚氰胺的測定
NY/T 1946—2010 飼料中牛羊源性成分檢測 實時螢光聚合酶鏈反應法
NY/T 1970—2010 飼料中伏馬毒素的測定
NY/T 2071—2011 飼料中黃麴黴毒素、玉米赤霉烯酮和T–2毒素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飼料添加劑主成分的檢測方法:採用相應飼料添加劑產品標準中規定或推薦的檢測方法。
二、判定依據
(一)衛生指標。飼料和飼料原料按照《飼料衛生標準》(GB 13078—2017)判定;飼料添加劑按照生產企業執行的產品標準判定。
(二)質量指標。按照生產企業執行的產品標準、有效契約、飼料標籤和產品說明書上明示指標進行判定。如生產企業執行的產品標準與明示指標、《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規範》(農業部公告第2625號)不一致,以其中較嚴格指標進行判定。
(三)獸藥和非法添加物。按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農業部公告第176號)、《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水中使用的物質》(農業部公告第1519號)、《關於停止生產、進口、經營、使用部分藥物飼料添加劑的公告》(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94號)、《關於相關獸藥產品質量標準修訂和批准文號變更的公告》(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46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飼料原料和飼料產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的規定》(農業部公告第1218號)判定。
三、判定原則
(一)單項指標判定
1. 飼料產品的判定。各類質量指標及其衛生指標依據《飼料檢測結果判定的允許誤差》(GB/T 18823—2010)執行。
2. 飼料添加劑產品的判定。各類質量指標及其衛生指標不考慮方法誤差。
3. 獸藥的判定。超出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46號規定的,判定為不合格。
4. 非法添加物的判定。確認檢測方法有定量限的以定量限為判定限,超過定量限即判定為不合格;沒有定量限的,以檢測限或檢出限為判定限,超過檢測限即判定為不合格。三聚氰胺的判定按照農業部公告第1218號判定。
5. 牛羊源性成分判定。牛源性成分、羊源性成分有一項為陽性(高於0.25%的檢出限),則判定為不合格。使用實時螢光PCR方法時,設定0.25%的陽性對照樣,以實測Ct值進行陽性或陰性判定。
(二)產品綜合判定。一項指標不合格即判定該批次產品不合格。水分僅作計算使用,不納入綜合判定。
(三)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標籤中分析保證值之外的指標判定不考慮產品的保質期。
附屬檔案4
飼料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工作任務承擔單位
序號
任務名稱
牽頭單位
參與單位
1
飼料中新型非法添加物
隱患排查及風險預警
國家飼料質量
檢驗檢測中心(北京)
全國畜牧總站、中國農業科學院飼料研究所、遼寧省檢驗檢測認證中心、上海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獸藥飼料檢測所)、浙江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獸藥飼料監察所)、山東省飼料獸藥質量檢驗中心、河南省獸藥飼料監察所、湖北省飼料監測所、中國農業大學
2
生物類飼料產品
風險預警
中國農業科學院飼料研究所、生物飼料開發國家工程研究中心
全國畜牧總站、中國飼料工業協會、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畜牧獸醫研究所、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河南省獸藥飼料監察所
3
天然植物原料和提取物品質及安全風險預警
中國農業科學院
飼料研究所
全國畜牧總站、中國飼料工業協會、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畜牧獸醫研究所、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天津市農業生態環境監測與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安徽省獸藥飼料監察所、山東省飼料獸藥質量檢驗中心、貴州省獸藥飼料檢測所、上海市農業科學院農產品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所、中國農業大學、湖南農業大學、西南民族大學、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包頭輕工職業技術學院
4
寵物飼料產品風險預警
中國農業科學院
飼料研究所
全國畜牧總站、中國飼料工業協會、浙江大學飼料科學研究所、中國農業科學院農產品加工研究所、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北京市獸藥飼料監測中心、河北省獸藥飼料工作總站
5
蜜蜂飼料質量安全
風險預警
中國農業科學院
蜜蜂研究所
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
6
飼料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風險預警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所、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
-
7
飼料產品中風險物質篩查
確證方法及套用平台構建
中國農業科學院
飼料研究所
國家飼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中國農業科學院北京畜牧獸醫研究所、上海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獸藥飼料檢測所)、河南省獸藥飼料監察所、湖北省飼料監測所、四川省飼料工作總站、黑龍江省農產品和獸藥飼料技術鑑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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